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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的幸福 第5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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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至入口处,大家围坐在宽敞的候机沙发上,冯才讲了个荤笑话想调节一下气氛,可是我们谁也笑不出来。“我要走了兄弟们,到了澳洲就给你们打电话。希望你们都不要忘了我,我也会想念大家的,更不会忘记我们曾经在一起度过的那些美好时光。”思铭努力表现出镇定的表情,一边说一边低着头和大家握手,但我还是看见他的眼泪掉了下来,一滴一滴,落在暗灰色的大理石地板上,没有声音。

  思铭是最后才走到我面前的,他很用力地抱我。

  “丁若,别忘了我。”

  “放心吧思铭,不会的,你是我最好的兄弟。”

  “别把我家里的事情告诉大伙了。”

  “我知道。”

  “要记得想我。”

  “嗯,会的。”

  我把思铭的头扳起,笑着说:“记得给我写信,我喜欢看你的文章。”“丁若,其实我真的很喜欢你。”思铭俯在我的耳边,悄声地说完这句话,伸手在我的脸上轻轻地抚摩了一下,然后就拿起行李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回头。

  从机场出来,我抬起头看着头顶一片蔚蓝的天空,耳边依然回荡着思铭那句深情温柔的话语:“丁若,其实我真的很喜欢你。”

  《指间的幸福》32

  当日的晚餐是在建国门附近的一个烤鸭店吃的,鸭子的味道不错,一整只烤鸭分成三个部分,用了三种调料调和出了不同的口味。烤鸭蘸面酱,清爽润滑;烤鸭蘸砂糖,香酥甘甜;烤鸭蘸辣椒面,新鲜刺激。最后再喝一碗鸭架做的汤,原汤化原食,胃里相当舒畅。

  酒足饭饱之后,冯才起身结账,我和韩炜光一人嘴里叼一根咖啡色的雪茄,摽着膀子哼着小曲从饭店里走出。满餐厅的顾客都斜着眼睛打量我们,个别人还使劲撇了撇嘴,兴许把我们当成了不学无术的盲流。哼,你们丫都什么眼神?看清楚点儿,我们可是天之骄子——新时代的大学生,是充满着希望代表着未来的优秀青年。

  拐到马路上,看见街道两边的霓虹灯有的已经亮了,有的还没有亮,明明暗暗间有着些许的###,还渗着一点点诡异。黄色的月亮孤独地挂在半空,那么安静,夜色无痕。冯才和韩炜光前后脚走了,赶着去约会,他们都有各自的姑娘在等着他们。一阵凉风从耳畔吹过,我的酒忽然有些醒了,摇了摇脑袋,感觉无比寂寞。

  我一个人继续茫然地向前走,走了大概有二十分钟,在某个十字路口的路边发现了一个门面很小的电影院。门口竖着一个很大的牌子,上面用黑色碳素笔写着“今日放映:经典爱情电影——《廊桥遗梦》”。同名小说我是读过的,讲述的是一个摄影师和一个已婚乡村妇女的婚外恋故事,据说在全球的图书零售市场创造了销售奇迹。我在售票处从兜里掏出了十五元钱,其中十元钱用于购买电影票,剩下的五元钱买了一包口香糖和一瓶矿泉水。

  放映厅里黑洞洞的,我几乎什么也看不见。坐在最后一排的领位员连站都没站起来,用手电筒往前面打出一道暗黄色的光,懒懒地说了句:“坐那儿吧。”靠,什么态度!我在心里愤恨地骂着。

  我落座后,发现电影已经开始,男主角的模样有些像没有发育完全的猿猴,个子很高,穿瘦身的直筒牛仔裤和灰色的摄影马甲,其举手投足和言谈装束怎么也看不出有任何类似杰出摄影师般的艺术气质。女主角据说拿过奥斯卡奖,名字好像是叫斯特里普,样子不很年轻,也谈不上漂亮,却用眉宇言行把一个已婚生子的中年妇女的情感心理变化演绎得韵味十足。电影中间有半分钟的激情戏,一张粉红色的大床上这一对儿偷情的人###着身体翻来滚去,场面甚是###,这时候场子里竟然响起了一阵猛烈的掌声,声势颇为浩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短暂而又激烈的掌声充分反映出了大多数观众的审美趋向和精神需求。

  好莱坞的爱情电影依然没有逃脱固有的传统套路,激情过后,男女主人公重新回归于现实,出现了一幕幕生离死别的凄情画面。影片里的摄影师表情凝重,已婚妇女神色犹疑,彼此对望的眼神里充满悲伤。电影镜头从远及近,又从近到远,不断重现着类似的场面,再配合一些煽情的对白,忧伤感排山倒海般扑面而来。正当我的内心也被剧情忽悠得凄凄惨惨戚戚之时,耳边忽然传来了抽泣的声音,一顿一顿的。那声音我很熟悉,似乎正是我朝思暮想的声音,是苏苏的声音。我又仔细地听了听,是她,绝对是苏苏。我寻着声音找过去,在角落里发现一个清秀女生在低着头哭泣,长长的头发垂下来,半盖住了她的脸,发缝间浅浅地露出###的肤色。我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站在她的身边,安静地看着她哭。

  也不知道过了有多久,苏苏掏出餐巾纸擦干眼泪,然后抬起头来。就在苏苏抬头的那一刻,她看见了我,脸上定格成一种难以置信的表情。良久,苏苏站了起来,奋身扑进了我的怀里。

  我紧紧地抱住苏苏,曾经日复一日想要对她说的千言万语却半句也说不出来。这一刻,不需要任何的语言,感觉连时光都是静止的。我们只要紧紧地拥抱。紧紧地。我怕一松开手,苏苏就会再度从我的面前消失。

  那天晚上我们几乎是在接吻中完整度过的,累了就停下来,喝口水,然后再继续,周而复始,不知疲倦。苏苏告诉我,这表示她将再也不会离开我,她将要永远和我相爱。

  从此以后,每当我想起这个无比纯情的夜晚,我都依然能够体会到一种难以形容的甜蜜感,在时间里绵延,成为记忆与消逝的回响,留下永恒的迷人痕迹。

  据苏苏的不完全交代,她和我分开之后即被其父母遣送到江西的姨妈家,如大熊猫一般地被重点看护,并在当地的某中学完成了高中学业。高考是返回北京考的,发挥得并不理想,还好因为体育特长而被照顾了三十分,再加上北京生源的属地优势,因此也有惊无险地考入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主修国际贸易专业。

  苏苏在讲述这些经历的过程中,我不停地冲着她点头。

  “你老点个什么头啊?还没完没了,跟小鸡啄米似的。”

  “没事儿,请继续描述您的光辉历程,我就是脖子有点儿不舒服。”

  “要不要我帮你揉揉?”

  “行。”

  “那你别再点头点个没完了。”

  “行。”

  “你能不能说点别的词儿。”

  “行。”

  “说别的。”

  “我想和你练练。”

  我说到这儿的时候,苏苏似乎想起了从前,一下子扑到我的怀里大声地笑了起来。

  那一段日子,苏苏经常这样问我:“我们不在一起的日子,你有没有想我?”

  我回答:“想了。”

  “想到什么程度?”

  “要多想就有多想。”

  “还是不明白,能不能给一个再直白点儿的形容?”

  “就是想到脑子里除了你,什么都没有。”

  苏苏没再说话,但是我知道,她对我的回答相当满意。

  我隐瞒了自己和王晶的那一段过去,从未曾和苏苏提起。因为我始终觉得,对于我和苏苏的爱情而言,这只是一个善意的谎言。我希望在苏苏的眼中,我和她之间的爱情是纯净而完美的,纯净得如同一杯没有杂质的清水,完美得值得我们用生命去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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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间的幸福》33

  一直都觉得大二和大三是两个让人精神恍惚的时间段,没有了大一的新鲜感和对未来的向往,也还没有滋生大四的怀旧感和对找工作的跃跃欲试,整个人以一种严重的惯性在延续着大学校园里的平凡生活。当然,这仅仅只是我的个人感受,它没有任何的代表性和普遍性。

  这一年苏苏从宿舍搬到我家,并在我的驱动下,学会了翘课,而且越演越烈,最终翘课的时间和水平与我不相伯仲难分高下。

  我家卧室的背后放着一面小黑板,我以前经常在上面写一些爱好点名的老师的课程时间安排,以防中招儿。后来此小黑板的功能逐渐演变成为我和苏苏的翘课时间公示栏。有一个星期小黑板上面的内容是这样的:丁若本周翘课十八节,苏苏本周翘课二十三节。后来又被苏苏补上了一句评论性质的小字——丁若同学翘课成绩不错,但和苏苏同学仍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望其今后继续努力,迎头赶上。

  《指间的幸福》34

  虽然根据苏苏的讲述,听起来好像苏苏在江西的日子因为她姨妈的严格监控,而生活得暗无天日缺乏自由,但在这里,我还是想要感谢一下她的姨妈。苏苏的姨妈是一位作家,在中国作家协会还挂着一官半职,这身份让我不由得肃然起敬。正是在她两年多时间里的熏陶渐染之下,苏苏才彻底摆脱了在别人心目中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运动型女生形象,而慢慢转化成了一个具有独特审美情操与精神追求的人。

  有例子为证:一日苏苏从外边回来,将一本用牛皮纸包装的书插在了书架上,然后故作神秘地对我说:“丁若,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有时间你也读一下。”

  “啥书?”

  “《百年孤独》—— 一本旷世奇书。”

  “这书我读过。”

  “你感觉怎么样?”

  “整个儿一###史。还什么旷世奇书,简直就是本旷世###。”

  “啊呸,你个文盲。你就直说你看不懂好了。人家作者可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创作颇具超现实魔幻主义风格。”苏苏数落着我。

  “超现实魔幻主义的另一个解释就是###。”

  “我不和你说啦,你才大###呢。”苏苏一生气,扭头就走了。

  其实她并不知道,我心里想说的是,这的确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魔书,写法实在无敌。

  《指间的幸福》35

  “爱情是一刹那失控的美。”这是偶然间我在一首歌中听到的一句歌词,感觉相当震撼,我觉得我对爱情理解的精华部分正是如此。我对苏苏这么说起,苏苏并不赞同,她的观点是:“爱情是相互理解是相互信任是相互欣赏,爱要慢功出细活。”我说,“哪儿有那么多理解那么多信任那么多欣赏呢?爱情就应该是从内心里突然迸发出的感受,特强烈,却控制不住的那种。”

  “没有什么控制不住的感受。”

  “在你想要方便的时候,让你控制几小时行不行?”

  “你怎么又贫开了?”

  “我只是说出了事实而已。”

  “那你爱不爱我?”

  “我爱你。”

  当晚,我和苏苏第一次###。

  我记得当时我们俩抱在一起,躺在卧室的大床上。苏苏的头埋在我的胳膊下面,那些带着海飞丝洗发水味道的头发在我的脖子上蹭来蹭去,我觉得痒痒,就把她的头发扎了个鬏儿,用一根皮筋扎住。接着苏苏把舌头伸出来,放在我的嘴里轻轻地搅动,忽上忽下的,不是很使劲,却感到十分舒服。苏苏的眼睛我非常喜欢,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专注的眼神中有如阳光般的晴朗。我们热烈地吻着,似乎忘记了世界上还有什么别的存在。

  两个潮湿的身体,纠缠着统一的深情与渴望,从此告别长久以来内心的寂寞。就在那时间凝滞的一刻,我温柔地进入了苏苏的身体。

  我和苏苏做这件事情的过程堪称是一种完美,那种幸福的感觉无以形容。有人说完美这个词语本身就很虚假,但我并不这么认为。人有时候的确是需要一种很夸张的心里感觉,这感觉说明了我是多么的需要苏苏。你可以不相信,但我只是想说出我内心里最真实的感受,仅此而已。

  疲倦的苏苏终于在我的身边睡着了,侧着脸的样子安静得如同初生的婴儿。我坐起来,低下头亲了她一下。她没有反应,只发出轻柔的呼吸声。点燃一支白色的中南海香烟,我起身打开窗户,把头伸出窗外,对着头顶的夜空吐了几个烟圈。感觉到凉风从我的耳畔吹过,心里呼啦啦的爽。

  《指间的幸福》36

  一天早上,我在家睡得正香,忽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我趿拉着鞋眯缝着眼睛下床打开门,看见韩炜光一脸惊惶:“丁若,出事了,出事了。”“吗事儿?”我学着天津话的发音拐着调询问他,“李佳佳怀孕了。”“你确定?”我问。韩炜光点点头,脸色庄严。

  这确实是一件麻烦的事情,我很理解韩炜光此时的心情。对于两个大学生而言,这样的事情如果被校方知道,等待他俩的一定会是一纸休学令和漫天的诋毁与流言。“李佳佳的架势看来是要崩溃了,我也快撑不住啦。丁若,你快帮忙想想办法吧。”韩炜光说话的声音里竟也有了些许的哭腔。

  我从冰箱里取出来一罐燕京啤酒递给韩炜光,然后又拿起扫把在床底下扒拉了几下,翻出一本中学时代的毕业留言册,掸了掸上面的浮土,前前后后翻了好几遍,终于找到了王小四的电话。王小四上中学时被我打过,我记得他当时向我求饶说,他姐姐是朝阳医院的资深护士,以后看病可以找她。电话拨通之后,王小四一下子愣是没想起我来,在我吐沫乱飞百般提示之后,他说了一句:“靠,原来是你丫的。”

  李佳佳做人流手术的当天,是我和韩炜光一起陪着她去的。走到朝阳医院门口的时候,我悄声对韩炜光说:“你别进去了,我跟人家说的是我给种上的。”我看见韩炜光的嘴动了一下,似乎是想说什么,但是却没有说出来。

  沿着一条长长的过道走了许久,我在一间办公室里找到了王小四的姐姐。王小四的姐姐穿白色衣服、白色布鞋,戴白色帽子和口罩,她用唯一裸露在外边的五官——眼睛,先是从头到脚把我打量了一番,然后如法炮制,又从头到脚把李佳佳打量了一番:“你是小四的同学?”我点点头。“那你们跟我走吧。”说着她转身出了门。我和李佳佳跟着王小四的姐姐,又穿过了一条长长的过道,然后还拐了一个弯,终于在一个半开的门前面停下。王小四的姐姐转身对我说:“你在外边等着,不要走进这个门,女孩儿跟着我进来。”

  李佳佳尾随王小四的姐姐进去后,我坐在门外面的长凳上等待,心里有些焦急,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又坐下,怎么都无法静下心来。那天天气不好,西边的一面玻璃还破了个大洞,呼呼的北风不停地往里吹,吹得我直哆嗦。这时候我听见手术室里面传出来剧烈的###声,声嘶力竭的,分明是李佳佳的声音。我不敢再听,紧紧地捂住了耳朵。

  五十多分钟以后,李佳佳从里边出来了,脸色惨白。我过去扶着她,一直走到大门口,换成韩炜光扶着。李佳佳说疼,走不动,我们就在朝阳医院斜对面的“上岛”咖啡厅坐了一会儿。李佳佳喝了杯热牛奶之后,脸上渐渐有了些血色。从“上岛”出来,我在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沿着三环路一直开到红民村。我把他们俩送上楼,安置李佳佳躺下,对韩炜光说:“一会儿你给佳佳煮几个鸡蛋,再给她煲个汤,冰箱里有鱼,还有巧克力,她得补补。我出去转转,你们自己吃吧,别等我了。”“谢谢兄弟!”韩炜光把手搭在我肩膀上,从嘴里哼出一句感谢。我也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对他眨了下眼睛:“以后抻着点儿玩。”

  李佳佳怀孕和打胎的事儿我没告诉苏苏,因为她和李佳佳似乎一直不是很融洽。也许是基于我和王晶的那一段过去,李佳佳从来对苏苏都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热情来。苏苏曾经问过我:“韩炜光和你关系那么铁,为什么李佳佳对我总爱答不理的?”“这姑娘就这样,小心眼儿,你甭往心里去。”“那她为啥对别人不这样,就只对我小心眼儿啊?”“我约莫着是因为她对你的美貌由羡慕直到产生了嫉妒,所以内心里会有些抗拒感,也算人之常情,就恕其无罪吧。”我是这样回答苏苏的,并且顺利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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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间的幸福》37

  就在这个学期,又一位新同学——薛酷,以自荐的方式加入到我们的小团队中来。

  薛酷是政法系的学生,个头儿不高,梳三七开小分头,戴金丝边圆形眼镜,走路的时候身子有点歪,看起来很有点儿抗日战争时那些汉奸的派头,劲儿劲儿的。

  谈起我俩相识的过程,颇具传奇色彩。某午后阳光灿烂,刚从教室里翘课出来的我进入校园主楼西侧的卫生间。刚一进去,就听见身旁传来一声沉闷的声音:“哥们儿,你那儿有没有卫生纸?我扛不住了。”我转身后看见,薛酷同学正以马步蹲裆的姿势在茅坑之上,面部憋得通红。我连忙从兜里掏出一包“维达牌”餐巾纸,递到他的手中,以解其燃眉之急。直到现在,我仍然清晰地记得,薛酷当时激动得连握纸的手都在颤抖,脸上洋溢出相逢恨晚的真切表情。事后薛酷和我说:“丁若,你给我的那包餐巾纸我将终生难忘。”我笑着问他:“你还记得是什么牌子的吗?”“伟大牌,绝对是伟大牌。”薛酷无比激动地高声大喊。

  其实薛酷并不是他的名字,只是一个外号而已。他的真名叫薛俊,但却很少有人叫,因为“薛酷”两个字实在是叫着太顺口了。这其中是有典故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解释,那就是:“我喜欢女人带血的###,谐音并简称薛酷。”这厮话扔出来听着挺狠,但其实这小子在这方面是个雏儿,嫩得流油。

  薛酷住在5号宿舍楼里,入学成绩不错,起初完全是一个追求上进、极爱学习的乖孩子,上课的时候喜欢坐在前排的位置,自习的时候也总是最先走进教室,偶尔遇见同班的女生,说上几句话还会脸红,但这家伙就是能吹,他那张嘴简直就是上嘴唇顶天,下嘴唇立地,明明没有什么泡妞儿的经验,却非要在弟兄们面前装出个阅人无数的模样。我们几个也不说破,听任其过过嘴瘾了事,内心里都把他的人和他的讲话,纯粹当做茶余饭后的笑料。

  导致我和薛酷间关系迅速升温,是从他的初恋情变开始,整个过程说来话长。之前薛酷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女友,我见过一面,模样也记不太清楚了,反正算不上美女。记忆中薛酷曾经穿过一件“u right”牌子的深灰色薄毛衫,我看见了,夸奖说毛衣造型不错,他的脸上立刻就浮现出憨厚甜蜜的笑容来,幸福地告诉我说是他的女朋友给买的。小样儿,我当时心里狠狠地鄙视了他一下。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薛酷幸福的小样儿并没有能够天长地久。在一个暖暖的春天,万物生机勃勃,可薛酷却失恋了。从此以后薛酷就好像是脱胎换骨变了一个人似的,开始不再好好学习,还学会了和女生吵架,直吵到脸红脖子粗,如同街头无所事事的市井杂人。这家伙有时候还整夜整夜地不睡觉,站在宿舍的阳台上以石膏雕像般的姿势举首望月,鼻梁上眼镜的后边闪动着如哲人般智慧的光芒,后来经我详细观察,发现那只是几滴伤心的眼泪而已。我忽然觉得此人并不迂腐,应该可以通过一系列“爱心救助活动”,让其在心灵的深层次上实现自我的救赎。虽然可能这个拯救的过程会很艰涩,但是我真的不能违抗自己内心的善良,我想要改造这个可怜的孩子。

  我约薛酷在“鸿山”饭庄吃饭。“鸿山”——这个名字听起来像是一座装修豪华的酒店,其实就是校园西门附近的一个小餐馆。因为餐馆的窗户有些漏风,感觉到冷,所以我们吃的是火锅,点了几个蔬菜和两盘羊肉,我和薛酷开始了推心置腹的交流。我给他讲爱情的虚幻,我给他讲女人的弱点……我看到了他被火锅的蒸气所覆盖的眼镜片之后一双专注的眼睛。餐桌上的对话气氛很热烈,薛酷的食欲也很好,左手一筷子羊肉,右手一筷子蒿子秆,说得起劲儿,吃得也带劲儿。这时却有一只不知趣的苍蝇在餐桌的上方飞来飞去,大煞风景。薛酷为了在我的面前表示痛改前非的决心,用足了全身的力气来驱逐这个飞行中的黑色物体。薛酷的手掌在火锅的上方狂飞乱舞,啪,苍蝇被击中,以垂直落体的姿态落在翻滚的火锅里。估计薛酷当时是有一点儿蒙,一下愣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冲他淡淡地一笑,悄声说:“你别说话,看我的。”随后我招手叫来了该餐馆的老板娘:“看看你的锅底里有什么,就用这样的方式来对待你们的vip吗?”我的言辞激烈,表情严肃。老板娘在铁一样的事实面前无以为辩,只好招呼店里的服务员给我们换了锅底,重新上了我们要过的菜。关键是老板娘后面的这一句真是让人舒畅:“两位帅哥,今天真是不好意思哦,这顿饭就算小妹我请客吧。”丫都什么年纪了还自称小妹,不过能省下我们兜里的人民币倒是着实不赖。这时候薛酷立马换了一脸崇拜的神情,非常虔诚地看着我,就好像迷途的孩子历尽艰辛终于找到了能送他安全回家的巡警。新的汤新的肉新的菜,散发出原生态的味道,我继续向薛酷灌输我的思想种种,对我已然佩服备至的薛酷自然毫无保留地全盘接受。

  终于,在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的火锅大餐行将结束之际,我最后向薛酷提出了一个问题:“你对你失败的爱情还存有遗憾吗?”薛酷把头一抬:“如果说有,那就是没把丫给办了。”我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现在你可以毕业了。”

  后来有一天,薛酷告诉我他做了一个梦。梦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薛酷梦见自己为了一位解放军战士,在抗战过程中不幸被捕。被捕后的第一天,鬼子对其进行严刑拷打,他守口如瓶,没招。被捕后的第二天,鬼子许诺给其封官加爵,他依然一字不发,坚决不招。被捕后的第三天,鬼子给他带来了几个如花似玉###妖娆的日本######,薛酷的防线一下子彻底崩溃,滔滔不绝地招了起来。接下来的第四天,他还想继续招下去。可惜,梦却他妈的醒了。

  我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薛酷的这个梦恰如其分地表达了我们这一代年轻人的生活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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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间的幸福》38

  时间真快,转眼又一个夏天来了。

  夏天真是个不错的季节,男人女人都喜欢。男人们乐于在夏天欣赏姑娘们在其他季节里被厚厚的衣服隐藏起来的胸脯和###;女人们则乐于在夏天穿着######色彩缤纷的短裙热裤吊带背心向异性展示曼妙的身材和###。你看你的,我穿我的,大家各取所需,乐在其中。

  有一天,我们哥儿几个在傍晚二十点左右集体出现在学校的操场上,韩炜光刚洗过澡,头发还湿湿的,软软地耷拉下来,脚上穿着一双产自日本的塑料人字拖鞋,脚指头上沾满了土。小段彻底刮了个秃瓢,手里拿一本书,书外边还用牛皮纸包了封皮,我抢过来打开书皮看了一眼,是一本地铁站里到处都在以五元价格倾销的国外文学作品——《安琪拉的骨灰》。薛酷的造型十分滑稽,手里拿着把扇子,穿一个洗得发了黄的背心,头发八成抹了半斤摩丝,油光锃亮地梳成了大背,迈着八字步,边走边晃悠,像极了南极圈的标志性动物——企鹅。冯才最勇,干脆光着膀子,把短袖衬衫斜搭在肩膀上,毫无遮掩地露出了肚皮上的一大圈肥肉和黑黑的肚脐眼儿。大家虽然形象各异,但均有着同样的目标。我们望着那些走过来走过去的女生,所有人的目光都是那么的坚定和执著。

  “你们快看,那姑娘身材怎么样?”“腿形不错。”“你丫什么眼神啊?整个儿一罗圈腿。”“嘿嘿,那边绿裙子那个妞儿胸真大!”“光个儿大有个鸟用,没看见都他奶奶的垂到地中海去啦……”现场气氛紧张激烈,如同一场大专辩论会。

  《指间的幸福》39

  苏苏和张宁算是彻底混熟了,有一阵儿她几乎是每天都要跑到张宁的服装店报到,甚至比到我家的次数还要勤。在张宁的影响和调教之下,苏苏的服装搭配风格也逐渐开始生猛起来。

  某天我正在家中睡觉,苏苏穿着领子上缀满金属片的粉红色无袖套头衫,膝盖上有洞的蓝色牛仔裤,converse迷彩花纹帆布鞋闯了进来。她双臂张开,腾空一跃,一下子就趴在我的身上,把我压得喘不上气来。苏苏用白色蛤蟆镜后面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我这身衣服好看吗?”“好看。像一只开屏的孔雀,就是有点儿晃眼。”我对着苏苏说出了我的真实感受。

  《指间的幸福》40

  有一天我做了一件连自己都觉得巨牛的事情,后来基本上属于见谁都要大吹一通的大事件。当然,事实上我心里想的是,类似这样的事儿以后还是不再发生为妙。

  有一天我从学校回到家,想着晚上苏苏过来,便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屋子,随后提着一袋垃圾下楼。当门“咣当”一声关上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居然忘了带钥匙。

  怎么办?我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请专业人员撬开防盗门的锁,另一个就是从邻居家翻窗而出再从我家的窗户钻进屋子取出钥匙。我一看表,时间不早了,十八点一刻,估计找人撬锁已经来不及了。眼看自己就要有露宿街头的风险,一咬牙决定铤而走险。

  六楼。六楼。六楼。平时上楼下楼真没觉得高,今天从邻居家窗户往下一看,不由地倒吸了口冷气,其实还真是蛮高的。

  我首先缩着身体顺利地从邻居家窗户翻出,手紧紧抓住楼顶突出部分,绕过空调的外挂机,踩在楼顶的瓦片上缓步而行。中间有一段路程没有可抓的屋檐,我是贴着墙蹭过去的,其间有风从我的两腿中间穿过,顿时觉得飕飕的发冷。好不容易才走到自己家的窗户前,急忙一把拉开,把头先钻进去。扭动了几下,发现身子和腿进不来,只好又把头伸出来,把一只腿先探进去,踩住了窗户下面的暖气片,再把另一只腿递进去,最后才是脑袋。当我双脚结结实实地落在客厅地面上的时候,终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当天我的行头是黄色衬衫加白裤子,在经过一番龌龊的表演后,已经脏得不堪入目。邻居作为观众,免费看了场大片,名字就叫做——《空中飞人》。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次高空表演以后,我就产生了莫名的恐高症。每次站在高楼的落地玻璃窗前或是稍微高点的阳台上往下看的时候,我的脚就有点儿发飘。苏苏把这总结为“高空难度作业后遗症”。打这以后,别说是翻六楼阳台,就是让我从一米来高的地方往下跳,我的思想都得激烈斗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指间的幸福》41(1)

  夏天对于在校园里瞎晃荡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种难堪的折磨。这不光是指闷热得让人发慌的天气,还有那类似于法庭宣判式的期末考试。不过还好,有了前几回期末考试蒙混过关的成功经验之后,我们哥儿几个也都各自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备考方法,帮助我们再一次渡过难关。

  在考完最后一门功课后,我和韩炜光、小段、冯才、薛酷几个人螃蟹似的搂着进了学校附近的一个餐馆,两小时后又从餐馆里泥鳅似的歪歪斜斜地滑溜了出来。这期间我们干掉了三瓶牛栏山二锅头两箱青岛啤酒,不过也贡献了包括晚饭所吃的红烧鱼白切肉爆炒茄子等一切上等美味,让那家餐馆的厕所好像刚炸开了锅,到处都漂着花花绿绿的战利品。

  那顿饭总共花费了一百六十大元。钱的来源是小段贡献了四十一元,韩炜光十八元,冯才八元六角,薛酷零点五元,剩下的全部由我来买单。本来我是没钱的,但那天我翘课跑到菜市口百货商场一带瞎逛,正好碰上我妈一同学。她问我,“小若啊,怎么今天没去上课呢?”我又开始瞎掰:“我们班上一同学很长时间没来上课,老师吩咐我过来看看,这不刚去他家没人,正准备着回学校向老师报告呢。”她“哦”了一声,正准备走,突然好像记起什么来似的,拉住我往我手里塞了一百块钱:“这是上次买衣服我借你妈的钱,你帮我带给她吧。”我心中一乐,心想就我妈那点儿记性,肯定早把这事儿给忘到台儿庄去了。嘿嘿,这个月的伙食又能多加几个像样儿的菜和几瓶牛栏山二锅头啦。

  现在我来说说在这两个多小时里我们到底都折腾了些什么。菜还没上之前,薛酷为哪种###姿势更加爽快与韩炜光争得脸红脖子粗。就在他们各自以翔实的数据和深奥的理论来辩护自己的观点时,小段探过头来一句话就把薛酷给问呆了。他说,“薛酷,你丫上过几个女孩儿?”就是这么一句简单的话,薛酷就如一棵正茁壮成长的小白菜突然遭遇了寒冷白霜似的,立马蔫了下来。众所周知,薛酷那点儿少得可怜的恋爱史,充其量也只是隔着衣服摸过女孩儿的乳房,再深入的地方,甭说是上了,就是看都没看过。他所能说得出的那点儿性知识,完全来源于韩炜光平日发给他的几本###儿。

  冯才也乘机讲了个笑话,说有一次,薛酷喝酒喝了个八分醉,酒劲儿一上来,拽着冯才就不撒手,当着众人的面,嘴里反复高声喊着:“冯才,你丫是哥们儿不?是哥们儿今天晚上就陪兄弟去练小妞儿。”冯才也实在是拿薛酷没有办法,只好硬着头皮陪着他来到洋桥附近一个亮着红灯的###前,看见里面坐着几个打扮得如同生猛海鲜一般的小姐,便推门准备进去。可这当儿,一阵凉风吹过,薛酷的酒竟全醒了,他看见眼前的阵势,吓得一闪身掉转头就跑,把个冯才笑得鼻涕眼泪全都流了出来。听到这里,韩炜光“噌”地一下子从座位上站起来,指着薛酷大声嚷嚷着:“你丫不是去练小妞儿吗,怎么让小妞儿把你给练了。”大家又在哄堂大笑中热情洋溢地喝起酒来。

  哥儿几个喝得七晕八晃后,稀里糊涂地打了辆车就奔我那地界儿去了。刚刚上楼还不到五分钟,薛酷就把我家的客厅当厕所狠狠地吐了起来,仿佛不把它涂抹成后现代派画室誓不罢休。哥儿几个也被这阵势给唬住了,大家犹如军训站队列式的一字排开,以无比敬仰的心情来观看薛酷的表演。这小子可真他妈的有两下,一吐完,立马倒在客厅的沙发上,从此长眠不起,任凭外面地动山摇海枯石烂也丝毫影响不了他对美梦的极度渴求。也不知道丫这回在梦里是不是又当上了汉奸,能给鬼子多招几次,多泡几个东瀛美女。

  《指间的幸福》41(2)

  正当我对这堆垃圾头痛时,我的手机响了,一接,是苏苏打来的。苏苏说她今天也考完了,寝室的同学晚上都结伴儿出去狂欢了,她不想一个人待在寝室里,想过来找我。我说:“宝贝儿你来吧。”苏苏说:“我现在已经到友谊宾馆了,你是在家还是在哪儿瞎混呢?”我连声说:“在家呢,在家呢,你赶快来吧。”然后就坐在沙发对面的一撂书上,静静地等着苏苏的到来。

  从传统的女性审美角度来定义苏苏,她的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孩,她的好不仅仅在于她秀美的容颜和挺拔的身材,还在于她身上所凝聚着的中华民族五千年因袭下来的各种优良传统。在苏苏正式入住我的“狗窝”后不到半月的时间里,家中所有的一切都变得井然有序。地板每天准时拖两次,房间里的被套每半月准时洗一次,厨房里的锅碗瓢盆擦得干干净净,所有的玻璃表面与木质平面均一尘不染,卫生间里也再没有了刺鼻的臊味。堆满了各种各样书籍、cd、电脑、烟灰缸、臭袜子的书桌,被苏苏整理后,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手绘的青瓷花瓶,一个放了双人合影的黄色相框,一只仿玉石的翠绿色笔筒,原来汗渍斑斑的电脑键盘,在苏苏的妙手回春后,竟也变得干净如初,像新的一样。其实我真的很想知道她是怎么把那些比如烟灰、头发丝、纸屑等杂物,从键盘里面一点点地抠出来的。一切的一切,就像变魔术一样,令我眼花缭乱。对于这些翻天覆地的改变,我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再到后来的积极配合,就像是被放进劳教所的犯人一样,从开始的被动接受逐渐变化到后来的努力劳动。这些变化所带来的明显效果是,除了房间倍感清洁以外,还有困扰我多年的脚气忽然一下子好了。

  大约十五分钟之后,苏苏踩着她惯有的步子上了楼,一进门,她就被眼前的阵势给惊坏了,嘴张成了o字形。还没等我说话,苏苏就一阵风似的冲进了卫生间,拿出了扫把簸箕拖布水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这堆垃圾弄出了门外。很显然,苏苏对于此情此景难以接受。虽然是用放入了半袋子洗衣粉的水墩了地,但屋子里依然飘浮着难闻的气味,苏苏索性关掉了空调,把所有的窗户统统打开,进行通风散味。

  与此同时,冯才、韩炜光俩人也终于支撑不住而溜到了房间里呼呼大睡,小段独自一人抱着我的电脑与一个名叫“绝代佳人”的网友聊得欢实。其实我一直都对这位自称是上海电影学院导演系女生的真实情况抱有很大的怀疑度,但小段却像走火入魔一般的欢心雀跃乐此不疲。我望着挂着花痴般表情的小段说:“你他妈的就鬼迷心窍吧,迟早有一天,你得被这位绝代的佳人给夹崩了。”

  鉴于当时屋里的情形,苏苏拉我出去逛逛,也好释放一下被压抑得快要丧失嗅觉的鼻子。我点头同意,于是我们俩下了楼,沿着胡同一直往外走。狭长的胡同里灯火通明,贩卖香烟饮料的小商店里聚着一堆人在打牌,时不时地传出来激烈的叫喊声,想必是牌局进行到了关键时刻。路口的小饭馆里飘出的香味弥漫在空中,被风一吹,四散开来,细细一闻,好像是鱼香肉丝的味道。我和苏苏手拉着手,互不说话,但我能感觉到她手掌心里毛细血管轻微的跳动。

  出了胡同口,我们俩谁也说不准要去哪里,便索性沿着北三环一路向东漫无目的地走。我和苏苏走过了大钟寺、北太平庄、马甸桥、安华桥,一直走到筋疲力尽,在马路边的台阶上我们坐了下来。苏苏紧挨着我,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她的头发垂下来,被风吹起飘到我的脸上,带着一股新鲜柠檬的味道。我伸手搂紧了苏苏的肩膀,她很瘦,肩胛骨像是青花瓷碗的边,顶住我的手,感觉硬硬的。苏苏凑到我面前,抹着亮粉色彩妆的嘴唇在灯光下反映着###的光:“想练练吗?”我微微一笑,旁若无人地和苏苏###了起来。这时,我的脑子里什么都没有想,只是溢满了无限的柔情。就在这一刻,我感觉就已经是天荒地老了。

  我们俩走走停停,累了就找个地方坐下来,拥抱,###,然后又继续往前走。前后,我们共喝掉了三瓶矿泉水,吃掉了一个西瓜。我们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也不知道###了多少次,只是彼此都感觉到时光的沉静和温馨。

  不远处的马路上驶过一辆白色的本田cr…v,红色的车灯照亮了地面,我就指着它给苏苏说:“等我有钱了,也买辆这个牌子的车载你去旅行。”苏苏双手套住我的脖子,使劲地点着头,说出一个字:“嗯。”然后又补充了一句:“我要红色的。”

  入夜,夜风渐凉,我们感觉到有点儿冷。苏苏的手一直都攥在我的手里,只是露在外面的大拇指是凉的,于是我低下头,对着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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