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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将悲伤流放 第13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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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天佑不知道自己怎么回的市区,耳边一直徘徊着寒城刀子似的话,还有为爱神伤的少年那撕心裂肺的哀啸。

  看到市区的高楼大厦,他才想起来,竟然把寒城一个人扔在了风景区。

  可是他没有意愿去接他回来,甚至怕见到他。

  真相是如此的不堪入目,他不忍淬睹,唯有落荒而逃。

  他甚至怨恨自己为什么要来见他?为什么要听他说这些?如果不知道她受过的苦,会不会更好?

  抬起头,天高云淡,时光正好。是谁说过,摔倒的时候仰望天空,天空也会对你微笑?

  是你说过,飘云,为什么你总是让我在你面前丑态百出?让我看到自己有多么的可笑?多么的丑陋?

  回家的路上,经过一家音像店,龙天佑走进去,跟老板说,他要最搞笑的电影。老板杂七杂八地给他装了满满一箱。

  当天晚上,他坐在家里一张一张的看。一张石膏脸木然的看着屏幕,全然不知所云。

  后来看了《钟无艳》,是一部老片子。电影里,郑秀文演的钟无艳,问张柏芝演的狐狸精,到底爱是什么?

  狐狸精说,爱就是为心上人无条件的付出,牺牲,一心只想让她得到幸福,快乐。

  心灰意冷的钟无艳说,错!爱就是霸占,摧毁,还有破坏。为了得到对方不择手段,不惜让对方伤心,必要的时候一拍两散,玉石俱焚。

  看到这里,龙天佑哭了。这是他成年后第一次落泪,为了一部做作的电影的一段浅显的对白。

  大颗大颗的眼泪还没破裂,就已坠落,衣襟被泅湿了一片。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龙天佑每每想起那段对白,依然心疼如绞。

  爱是什么?他现在才懂。

  可是,飘云,这一切都太晚了,是不是?

  记得小时候,母亲对我说过,每个孩子都曾问过自己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上,越是长大,越想知道存在的意义。每个人都是被神遗弃的孩子,等人认领。

  你发现了我,却不能带走我,我只有一个人,躺在旷野中,仰望昼夜苍穹。

  第四十三章

  想哭的时候,只要我们抬头仰望星空,眼泪就不会掉下来了,是不是?

  宗泽看着一脸阴沉的男人,叹了口气:“哥,要我说几遍你才能开窍?这件事,你插不上手。或者说,你不能插手。你忘了,这些年,你是在为谁辛苦为谁忙?”

  龙天佑站起来,走到窗边看着楼下的街景,再过几天就是元旦,一场大雪让节日的气氛更加浓重,可是这里于他,只是一座冰冷的空城。

  “我只想为她做点事,她那样的女人,不该落得这样一个结果。”

  “可是你帮不了她,你心里明白。老爷子不发话,没人能帮她。况且老爷子对你恩同再造。哥,以你的性子,恩将仇报的事你做不出来。只能夹在中间两面不待见,这又是何苦呢?等隋洋想明白了,自然会给她一个圆满的交代,你稍安毋躁就是了。”

  “等隋洋想明白,这要等多久?一个月?一年?十年?还是一辈子?我上次去看她妈妈,她连话都说不明白,那个样子,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等?你没有亲人在那种地方,你不会明白。一分一秒,都是煎熬。那个傻丫头整整煎熬了一年,够了。”

  宗泽看着他愠怒的脸,低声说:“哥,她煎熬了一年。你替她出头,那你打算煎熬多久?老爷子先不说,我们就说她。你放她跟那小子双宿双栖,那你要怎么办?对着照片睹物思人?还是空守着一段记忆了此残生?这种苦你就能受得了?”

  龙天佑摇摇头:“宗泽,你信吗?如果你以前这么说,我光听着都毛骨耸然,可是现在,我根本顾不了这些。我只希望她好,只要她过得好,让我做什么都行。我过去做错了很多很多,或许只有这一件,是对的。”

  宗泽叹息:“有人说,爱情永远是女人的宗教。看来这句话并不绝对。哥,你铁了心自寻死路,我知道自己拦不住你。说句不好听的,你敢死,我就敢埋。你说吧,怎么做,我奉陪到底就是了。”

  龙天佑笑了,拍了拍宗泽的肩膀:“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挺仗义。”

  宗泽哭笑不得:“我要是仗义,就该一棒子打晕你。看来我还不够仗义,只能看着你一条道走到黑。我知道劝不了你,因为,你乐意。”

  龙天佑点点头:“没错,我就是乐意。”

  元旦期间,学校放了两天假。

  奥运的祝福声中,2008如期来临,却是多灾多难的一年。

  一号早上,天空下起了鹅毛大雪,今年冬天的雪尤其厚重,不过几分钟,整个城市银装素裹,苍茫无际。

  飘云刚起床,就接到隋洋电话, 让她去江南的别墅过节,飘云说好,她下午就过去。

  洗漱完毕,一层层穿好衣服,出门,坐车到世纪联华买了海蛎子罐头,烤鸭,海苔,蛋塔,红肠,八宝榨菜,装了满满一塑料袋。在市里最大的花店包了一大捧粉红色的香水百合,然后拿着早就买好的玫瑰红毛衣,打车去了市郊的看守所。

  这里的冬天较之城市更加的清冷萧杀,看守所背后的西山白雪茫茫,仿佛白发苍苍的老人,向来者讲诉遗失千年的隐秘故事,说不尽的悲凉沉郁。

  飘云向门口站岗的警卫点点头,警卫为她打开大门。

  “你可真是风雪无阻啊。”警卫笑呵呵的说,嘴巴冒着白气。

  “大哥,怪冷的,这个给你。”飘云从口袋里拿出一杯热呼呼的奶茶,“刚从超市买的,喏,还是热的。”

  “哎,这个不行。”警卫指指佩枪,“正值班呢,这要犯错误的。”

  飘云笑笑:“那我给你放警卫室里,你接班的时候再喝。”

  “行了,妹子,快去吧。你妈妈一定等着急了。”

  飘云拎着一大堆东西,却是脚步如飞,心急如焚,恨不得立刻飞到母亲身边去。

  下午的家宴,很是热闹。隋洋的哥哥们带着自己的妻子,孩子,女朋友,纷纷带着礼物,光鲜亮丽地来别墅陪老爷子过节。老爷子乐得合不拢嘴,手里的龙头拐杖也仿佛来了神气,目光炯炯,精神抖擞。

  龙天佑顶着大雪进屋,放下礼物,身上的雪花还没化,眼睛就不自觉的搜寻那个惜惜念念的身影。

  飘云在厨房帮保姆包饺子,素着一张脸,表情专注,眼神认真,眼眶却是红的,仿佛刚哭过的样子,又仿佛只是睡眠不足。龙天佑在厨房门口转了几个圆圈,最后被隋洋一个堂哥拉走了。

  吃饭的时候,男女分桌,这是隋家的老规矩了。

  隋家的男人在当地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的女人也绝非等闲。要么身家富贵,要么姿容艳丽。总有一样值得炫耀,于是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骄傲得仿佛孔雀开屏。

  衣香鬓影,觥筹交错。只有飘云坐在角落里,盯着满满的一盘饺子出神,素净的衣服与这华丽的背景格格不入,遗世独立的让人心疼。

  隋洋被一群哥哥围着灌酒,龙天佑穿过餐桌,越过人头看着飘云。总觉得她今天很不对劲,眼神死,表情更死,仿佛丢掉了什么东西,惴惴不安,失魂落魄。

  “怎么没有饺子汤啊。”不知道是谁在说话。

  “啊,我去盛。”飘云站起来,转身去厨房。

  “她一个女孩子拿不了这么多,我去帮帮她。”龙天佑仿佛自言自语,也不知道是在跟谁交代。

  飘云用汤勺把乳白色的汤汁舀进一只只精致的瓷碗,外面有人放起了响亮热闹的鞭炮,还有小孩子的笑声,人们都在欢天喜地的辞旧迎新。

  举国欢庆,合家团聚的日子。可是,她的家在哪?她的亲人在哪?

  飘云透过玻璃看着窗外的夜色,雪停了,星光璀璨,银月如泓。忽然想起一部老电影,女主角对男主角说,想哭的时候,只要我们抬头仰望星空,眼泪就不会掉下来了,是不是?

  飘云笑笑,低头盛汤,却发现有水落进碗里,一滴,两滴,三滴……泛起小小的涟漪,扩散,平静。

  她用手指抹了抹眼睛,端起瓷碗,转身,却不期然与一双宛如深潭的黑眸相对,龙天佑,站在那不远不近的距离里,端然冷凝。

  飘云向后退了一步,后背贴上了壁橱。碗里的汤水溅在手上,烫红了皮肤,灼痛了心。

  餐厅传来阵阵喧闹,隋洋的笑声一波一波,鼓得人耳膜生疼。

  龙天佑看了看她发红的手,什么都没说,端起流理台上的瓷碗,走了出去。

  等飘云调整好自己,从厨房出来的时候,龙天佑已经不见人影。

  时间飞逝如梭。

  过完元旦,紧张的期末考试结束后,就是寒假了。学生和老师辛苦拼搏四个月后唯一慰藉。北方寒假长,今年的春节又晚。隋洋想在新年前带飘云去欧洲滑雪,飘云笑他舍近求远,家门口的资源都不懂得好好利用。滑雪场,北方遍地都是,何必跑出去崇洋媚外。外国的月亮不见得比中国的圆。

  隋洋气得直掐她脖子。

  正好龙天佑从门口进来。飘云直起身子,撩了撩被隋洋弄乱的头发,站起来跟趴在客厅里的虎头玩去了。

  隋洋笑着问龙天佑要不要一起去,龙天佑说,算了,他有事要忙。

  隋洋于是很奇怪:“哥,你最近神龙见首不见尾啊。”

  龙天佑看看飘云,不过一会工夫,她就打了一大盆热水,拿了玫瑰浴盐,薄荷香波,薰衣草精油和一个超大号的刷子。看那架势,似乎要给狗狗洗澡,顺便做个芳香spa。虎头吓得呜呜直叫,一双狗眼可怜巴巴的瞅着她。仿佛在说,姐姐,你干脆直接弄死我算了。

  龙天佑捋捋青涩的头顶:“我去看看老爷子。”

  隋洋打了个呵欠,眯着眼睛说:“他老先生正在花房陪他那些花花草草呢?”

  虽已进入深冬,花室的暖房却是人间的第五个季节,嫣红的花,碧绿的叶,千娇百媚,春意盎然。阳光下,茂密的紫藤倾泻如瀑,花叶相映成趣,美丽非凡如同紫绯流虹。

  老爷子正在给白萼红蕊的龙吐珠换土,小保姆在旁边帮手,眼明手快,老爷子一个眼神,就知道什么时候该递什么东西,不敢有一丝怠慢。

  看见龙天佑,老爷子喜笑颜开:“来了,天佑。”

  小保姆递上手巾,老爷子擦擦手,招呼龙天佑回书房喝茶聊天。起身的时候有点眩晕,身子摇摇欲坠,龙天佑一把扶住了他。

  “舅舅,您慢着点。”龙天佑扶着老爷子坐下,老人今天穿了一身白色的唐装,排扣对襟,本就慈善的眉目,更显得仙风道骨。

  老爷子摆摆手:“唉,老了,不中用了。夜里总是睡不踏实,稍有点风吹草动就一惊一乍的。跟你们年轻人是没得比了。对了,天佑,听说你最近忙得很啊,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需要我这个老头子帮忙的地方?有你就说话,可别跟我藏着,掖着的,那可就生分了。”

  龙天佑心里一紧,原来今天单独叫他过来不是为了嘘寒问暖,而是敲山震虎。

  “我知道,你们年轻人做事有自己的方法,不喜欢我们这些老家伙多事。飘云那孩子也是,每次我一说她跟隋洋的婚事,她就推脱,让人放心不下啊。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不踏实,心太野。看来,隋洋跟她还有的磨呢。”

  “舅舅。”龙天佑迟疑了一下,“您觉得,她跟隋洋合适吗?”

  老爷子望定龙天佑,笃定的笑笑:“不合适。论家世,背景,经历都差了不只一截。天佑,你心里一定在嘀咕,既然不合适,为什么我还让他们在一起,还这么上心。原因只有一个,就是隋洋喜欢。只要隋洋喜欢,其他一切都不重要。你明白吗?”

  龙天佑没说话,定定的望着老人儒雅的微笑,老爷子向来谈笑能用兵,这里的弦外之音,他又岂会不懂。

  老爷子已经什么都知道了。

  “当然,还有你。”老爷子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天佑,你就是我的儿子,隋洋的亲哥哥。我老了,不能为他保驾护航一辈子。以后就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兄弟两个,要彼此担当,祸福与共。有些东西,不一定非要分个你我。特别是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意。隋洋他是小孩心气,喜欢图个新鲜,你当哥哥的就多让让他。反正他也没什么长性,你年长,应该比他看得开,你说是不是?”

  龙天佑怀疑自己的耳朵,他是不是幻听?

  “这女人嘛,就像一件衣服,能让男人开心,她就是好女人。不能让男人开心,她就是祸水。飘云那丫头能让我们家的男人开心,自然好。反之,就只有听天由命了。没有人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我们都不是神仙。”

  老爷子端起茶杯,轻啜慢饮,几句话说得云淡风轻,玄机重重。

  龙天佑只想马上离开,他一定是吃错东西了,胃里一阵阵翻云覆雨的恶心。他要出去看看飘云的脸,看看她好不好。

  “舅舅,没什么事我先回去了,我那边还有点事要忙。”龙天佑站起来。

  “呦,这不是刚来吗?怎么就急着走?吃过晚饭再回去吧。”

  “不了,舅舅,我吃不下。”

  龙天佑走出书房,路过客厅的时候,看到虎头舒舒服服的趴在地板上睡午觉。湿辘辘的毛发被飘云用风筒吹得蓬松柔软,还香喷喷的。

  龙天佑走过去,摸摸虎头的脖子,低声说:“我真羡慕你,可以跟她靠得那么近。”

  虎头美滋滋得在他怀里蹭蹭脑袋,得意洋洋。

  龙天佑站起来,打算离开。忽然想到,上次来的时候,匆忙中把打火机落在二楼的游戏室。

  上楼去拿火机,路过隋洋卧室的时候,隐约听见暧昧不明的声音从门缝传出来,而门虚掩着。

  龙天佑站住了,脚底仿佛生了根,心如擂鼓。他知道此刻最聪明的做法就是转身,下楼,扬长而去。

  可是,他竟然鬼使神差的走了过去。

  透过狭长的门缝看卧室,仿佛某个电影的取景。遮光窗帘尽职尽责的将所有的光线据之窗外,整个房间晦涩昏暗。隋洋富有力度的男性身躯叠在飘云身上,像冷硬的钢板挤压着洁白的海绵。一只手撑在床上,另一只手揉捻着飘云俏然挺立的乳房。蠕动的身子掩在玫瑰红的丝绸被子下面,不厌其烦地重复着简单的机械律动。

  因为角度的关系,除了隋洋结实有力的后背,龙天佑其实什么都看不到,但他知道,那被子下紧密相连的躯体,正在上演着这世上最可耻最甜蜜最残忍的戏码。

  听声音,隋洋仿佛很享受,飘云的脸朦胧在阴影里,承受着,习惯着,沉默着。始终无声无息。

  龙天佑拿了火机,下楼,走出客厅,前面是鹅卵石铺的小路,路两边的槐树,落满了积雪,向空气中伸展着银白色的枝桠,仿佛妖精的利爪。他从衣袋里摸出电话,电话掉在地上。他愣了一下,俯身去捡,眼前突然模糊一片。直起身,控制住不断发抖的手指,按下一串号码。

  电话接通,他听见自己的声音,清楚有力:“你告诉他们,这个月底是最后期限。我不管用什么方法,就是劫狱,也要把人给我弄出来!”

  关于本文的交流探讨

  凌晨一点20分,一觉醒来,精神尤佳。想到我那篇可怜的小言,于是决定起床,完成我未尽的事业。

  唉,结果上来一看,唯有一声叹息,刚消停两天,怎么又硝烟弥漫了呢?

  无可奈何的步步只有先将文章搁置一边,单独拿出一章跟大大们聊聊天天,解决一下关于本文的某些问题。

  有句话说的好,欲使其毁灭,必使其疯狂。某步窃以为,此话说的是思想至上,精神至上。想想也对,思想控制行为,如果思想出现分歧,自然走不到一块去。

  所以某步就文章更新至今,出现的问题,跟大家交流一下。

  首先,异议最多的就是关于寒城和飘云的禁忌之恋。很多读者接受不了这个,特别是年纪小的读者。

  可是,某步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就真的那么不可原谅吗?就像寒城说的,除了她是他的老师,他是她的学生,她的年纪比他大,他们究竟做错了什么呢?

  相濡以沫,同病相怜,因为共同的经历和遭遇,还有生活的胁迫感,让两颗年轻孤独的心彼此靠近,就真的那么可耻吗?

  没错,他们的身份的确尴尬,可是比起社会上那些纯粹利益交换的所谓爱情,所谓婚姻,某步私下认为,他们要干净纯粹的多了。是不是?

  很多大大说他们之间或许不是爱情,只是一种相知相惜的彼此安慰。某步只能说,故事还没完,里面暗藏玄机。所以您不要着急,请听步步给您慢慢道来就是了。

  第二,非议最多的就是飘云对隋洋的忍耐和报答。有大人说,如果她是飘云,她一定不会忍隋洋,还有人说,飘云一开始就错了,不应该用身体报恩,结果弄出现在这样的局面,所有的人都受到了伤害,仿佛她是罪魁祸首。

  呵呵,说实话,这是让步步最不理解的一种说法了。

  请大家设身处地的想想,如果你的母亲,被关在那种地方,你能眼睁睁的看着亲人受苦吗?不能是不是?不但不能,还要想尽一切办法捞她救她,血浓于水,这是不可避免的天性啊。在那种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什么尊严,委屈,金钱,人格,根本不值一提。

  呵呵,说句实话,这是某步的切身经历。写在文中,字字血腥。

  隋洋,是飘云唯一的希望。就像一个溺水者手中的稻草。她能不忍耐吗?能不妥协吗?就像一个濒临绝症的病人,哪怕有一丝希望,都不会放弃。

  那时候的人,根本没力量去考虑,最后是不是落得一个南辕北辙的结果。注意某步的用词,是没力量。意思就是说,她就算想得到,她也只能挨下去,因为她根本没有其他选择,她无路可走。

  隋洋虽然没有把她妈妈救出来,甚至还阴险的将她扣为人质,可是目前来说,飘云并不知道这些,她所看到的,只是隋洋尽可能的给她妈妈提供了比较好的监狱生活。不用劳动,不用忍饥挨饿。可以吃的好一些,住的好一些,穿的暖一些。没错,就为了这小小的“一些”,她把自己献给了隋洋。你们觉得这是低格吗?在步步看来,这是最大的悲哀,和最深沉的无奈。

  命运的重压落在这个柔弱的女子身上,从家暴,到母亲入狱,再到委身给隋洋,最后被龙天佑巧取豪夺。哪一件是她愿意的?哪一件是她主动促成的?

  在这种逆境中,她没有怨天尤人,没有破罐破摔,没有自暴自弃。她努力学习,认真工作,快乐生活。懂得感恩,懂得设身处地的为别人着想,懂得宽容,这样的一个女人,就算身上有那么小小的禁忌之恋的污点,难道就不能得到大家的谅解吗?

  人在举目无亲的时候,是很脆弱的,脆弱到一点小小的微温,便是天堂,便如获至宝的珍惜。

  所谓禁忌,仅此而已。不能释怀吗?

  某步从不写圣女,步步的每一部小说,男女主人公都不是完美无缺的。

  飘云自然也不是。但是,她却是某步所有小说中,最喜欢的女性角色。她比飞烟从容。比凝夕坚强。她真实,丰满,立体,经历着尘世间最司空见惯的苦难,也拥有着中国女性最普通的坚韧。

  仿佛我们家乡的狗尾巴草,不炫耀,不张扬,不富贵,不华丽。可只有它,经历了凌厉的寒冬,只待春风一吹,花开遍地。

  这就是飘云,我心中的飘云。与您心中的,是否一致呢?

  第三,很多大大再猜测结局,呵呵,某步小声跟你说一句,您就别废那个脑筋了,我怎么写,你永远不知道。或许连步步自己都不知道,因为人的想法,是随着时间改变的。

  可以告诉大家的是,这文的结局,我已经想好了,雷打不动。会让一部分人满意,但是决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那太奢侈了。

  唉,不知不觉,已经两点半了,明天起早。步步要去睡了。不知道今天的答复是否让一些有疑问的大大满意。或许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疑义,没关系,步步给您搬把椅子,倒好茶水,您坐下来,慢慢说,大家一起讨论就是了。加强交流互动,是可以让我们的心贴得更近。

  还是那句话,我来写,你来读,我们就这样彼此慰藉,共舞一场灵魂的狐步舞,华丽又温馨。

  呵呵,多加一句,如果步步的文字,能让您开心,步步自然高兴。如果它不能让您开心了,甚至无法忍受了,那您千万别苦着自己。

  离开,绕行,对您对我,都好。

  jj有那么多的美文,等待您的欣赏,总有让您满意的。

  等步步能写出让您满意的文了,或许我们再续前缘,也不一定。

  吼吼,又过了七分钟了,步步真要去睡了。

  祝愿各位大人幸福安康,祝愿灾区人民早日脱离苦难,祝愿我华夏大地万古长青。

  上帝,观世音菩萨,佛祖保佑……

  阿门……

  第四十四章

  三天之后,滑雪之旅如期而行。不过不是欧洲,而是位于我们伟大祖国白山黑水间,享有中国雪乡之称,却由于地点偏僻而游人甚少的天峰滑雪场。

  因为飘云不想去欧洲,隋洋就选了这里。他喜欢这里安静,景色优美,而且人烟稀少,不必担心与别的游客相撞,可以玩得尽兴。

  隋洋约了几个朋友一同前往。

  飘云一下车,就被这里古朴自然的原生态风光吸引得移不开眼睛。这里的天比海深,雪比花美,连空气都透着一股超凡脱俗的清幽味道。

  真真的山舞银蛇,原驰蜡象。

  怪不得当年毛爷爷面对着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北国风光,一代伟人也不免惆怅,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折腰。

  “我们这里的雪道长3080米, 宽60米,坡度30度。相对来说比较安全。北部边缘横卧着羊草山,南面是本省第一高峰“老秃顶子”,海拔1686。9米,居群峰之冠。远看此山,酷似一秃发老翁,故此得名。“顶子”是满语转音,译成汉语就是“主峰”的意思。”导游尽职的介绍着。

  飘云看了看西面,那里有片一望无际的树林,每一棵都高大参天,硕大的树冠攒着一串串银白色的冰花,仿若怒放的玉菊。远远望去,似烟似雾,与蓝天白云相接,让人模糊了视线,分不清天与地的界限。

  微风一过,轻柔的冰晶飘然而落,是如诗如画的天上人间。

  “没想到,这里竟然有雾凇。”飘云惊讶的说,她一直以为,雾凇是吉林的“特产”,因为那里有严寒的大气和温暖的江水,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造就了“柳树结银花,松树绽银菊”的天然奇景。

  “本来没有的,因为这里不靠近江边。可是今年的气候反常,前几天下了一场大雾,接着冷风一吹,树就上了挂。别说,还真挺漂亮的。”导游啧啧称奇。

  飘云心里想,岂止是漂亮,简直是奇迹。北方的雾凇与桂林山水、路南石林、长江三峡并称为中国四大自然奇观。而雾凇与其他三处最大的不同,就是它的不可预见性。

  有人这样形容,雾凇来时“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雾凇去时“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真正的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丝云彩。一派天地使者的凛凛之气。

  曾经有人坐大板船漂流到雾凇岛,苦盼数日,却难觅芳踪。如今,竟在懵懂之中被她偶遇,这是何等的幸运?

  “我能不能去看看?”飘云回头问正在拿工具的隋洋。

  “亲爱的,咱们不是来滑雪的吗?”隋洋为飘云拉了拉滑雪服的领子。

  “要看在边上转转就行了,千万别往里走。”导游在旁边说。

  “为什么?”

  “西面是北方最大的原始森林,林子又大又深,极容易迷失方向。还有许多陡坡,被大雪掩着,表面上看不出来,一个不小心跌下去,伤筋动骨不说,如果运气不好,碰上出山觅食的野狼,人就别想活着走出去。已经出了好多次意外了,我们正打算把那边围起来。”导游绘声绘色的解释道。

  “听见了吧,那么危险的地方,咱就别去凑热闹了。走,我教你滑雪去。”

  第n次摔倒后,飘云发现自己真是没有游戏的天分。不但棋牌类动脑的游戏一窍不通,就连滑雪这种体育游戏都玩不转。要说自己有舞蹈基础,身体的协调能力是不错的,怎么一站在雪板上就手脚不能自控,整个一小儿麻痹。

  再看看人家隋洋,身手矫健,英姿飒爽,雪板仿佛长在他脚上,任他纵横雪场,所向披靡。

  英俊,帅气,阳光,多金。这就是世人眼中的隋洋。

  所以说,上帝造人还真是神奇。竟然能把这么多的优点集中在一个人身上。

  正想着,隋洋刷的一声,一个漂亮的回旋,停在她面前。

  “怎么了?又摔跤了?不是告诉你,不要总是屁股朝前,要控制好重心的吗?摔哪了,我看看。”

  “行了。”飘云用手抵住他,“我跟它没缘分,你跟他们玩吧,我去车里歇口气。”

  飘云回到车上,摘掉手套,拿出矿泉水来喝,眼睛不觉又望向那片雪树银花。雾凇在金灿灿的阳光下银光闪闪,仿佛一座瑰丽的水晶宫。玉屑似的雪沫随风飘扬,辉映出万道琉璃似的彩虹。

  如此美丽,诱人心动。

  飘云的眼睛闪闪发亮,跃跃欲试,跳动着危险的不安分的光。

  下午五点,龙天佑在开车,手机响了。

  宗泽的声音是少有的压抑:“哥,坏消息,看守所的人刚来电话说,她妈妈……”

  嚓!刺耳的刹车声,龙天佑突然把车停在马路上,后面的车险些追尾。

  不知过了多久,他在震天响的谩骂声和汽车喇叭声中,听到自己清楚镇定的声音,没有激动,甚至连温度都没有。

  “隋洋知道吗?”

  “应该知道了,据说有人告诉他了。哥,你……”

  龙天佑没等他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重新发动引擎,上路。直奔天峰滑雪场。

  一切,都该结束了,是不是?

  一路上风驰电掣,车行了大约一个小时。电话又响了,龙天佑接起来,听见隋洋焦急的声音:“哥,飘云不见了。雪地上有狼的脚印,我们这里人手不够,你快带些人过来帮我找她呀。”

  说完最后一句话,隋洋哭了。

  月光凄冷,林荫中,是浓的化不开的黑暗。

  飘云睁开眼睛,看见黑黝黝的夜空,皎洁的月亮从厚黑的云层中露出脸,满满的圆月,是人间的景象。

  她还活着。

  她试着动了一下,四肢冰冷僵硬,皮肤失去触觉,她昏了多久?

  脑筋逐渐灵光,飘云开始反省自己。因为贪恋那片宛若仙境的琼楼玉宇,把自己害到如斯田地。

  致命的美丽背后往往隐藏着致命的陷阱,这话说得一点都没错。

  当她在那片童话般的林海中游荡的忘乎所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得太远了,忘记了回去的路。

  目之所及,是同样的雾凇,同样的树木,同样的风景,向来方向感极差的她,早已分辨不出南北东西。

  如果她此刻坐下来,等待隋洋发现少了她这号人物,等待他们救援,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可是她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一个人东游西逛,寻找出路,结果却是与生路越走越远。

  一只银灰色的雪狼,隐藏在茂密的树丛后面,幽绿的眼,贪婪的光,尖利的牙齿,涎水横流。

  飘云知道,她又错了。她还没有祥林嫂聪明。人家还知道雪天野狼在深山里没食吃,会跑出来叼小孩。

  她却把导游的话忘得一干二净。所以她真傻,真的。

  那头孤独的雪狼,陆地上食物链最高总结者之一,距飘云大约五米开外,小心的逡巡着,仿佛别有深意,饱经沧桑的兽眼,尖刻而锐利的打量着眼前的两足生物,计量,对比,强大的敌手,或是美味食物。

  飘云不敢妄动,她是北方人,从小就听老人说过,与狼对峙,最忌掉头就跑,慌不择路。人的两条腿跑不过野兽,除非你腿上安了马达,速度堪比赛车。

  冷汗流进眼睛,飘云不敢擦,不敢动,甚至连呼吸都忘了。她能看到它两额威风凛凛的白斑,粗硬的狼毫粘着雪,横直的尾巴,四颗狼牙雪白森冷,嘴唇翻起。

  突然,这矫健的掠食者扬身昂头,仰天长啸,穿透力极强狼啸,直破云霄。

  后来发生了什么,飘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只记得自己在莽莽林海中仓皇逃生,白色的树,白色的雪,前路茫茫。在猛烈的风声中听到自己狂暴的心跳。

  她慢慢爬起身,抬起头,看着眼前尽二十米高的陡坡,断崖一样。她要感谢它,要不是从这上面滑下来,摔在雪地上,她此刻早已经葬身狼腹,尸骨无存。

  这陡坡,救了她一命。也让她摔断了一根肋骨,左边腋下第三根,疼得撕心裂肺。还有脚骨碎裂,她站不起来。

  不过,手没有受伤,勉强还能动,万幸。

  飘云看看自己的手,手套不知道什么时候滑脱了一只,僵硬红肿的左手。她把它抱在滑雪服的袖子里,又看了看面前的陡坡,点点银白,细碎星光,寒风一起,雪在萧冷的月光下奋飞起舞,仿佛浴火焚烧。

  她说话,听见自己的声音,清楚坚定:“就是爬,我也要爬出去。”

  第四十五章

  龙天佑赶到滑雪场的休息室,看见目光呆滞的隋洋,像滩烂泥一样堆坐在椅子上,头发,脖子,还有宝蓝色的滑雪服上都沾满了雪,脸上的雪已经化成了水,沿着脸颊流下来,整个人狼狈不堪。

  看见龙天佑,仿佛看见天降的神兵,紧紧抓着他的衣袖,慌乱的语无伦次:“哥,有狼,我把她弄丢了,她如果出事,我要怎么办?我怎么办才好?”

  龙天佑生平第一次,面对隋洋,想狠狠把拳头挥在他那张漂亮的脸上。可是他忍住了,隋洋的狼狈和红肿的眼眶让他忍住了。

  他推开他,转向旁边的工作人员:“你们的搜救队有多少人?出去多久了?”

  那人低头看表:“十二个人,五个半小时,两人一对,分区域搜索。雪地上有狼的脚印,可是没发现血迹。目前为止,还没有新消息。”

  龙天佑想,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起码知道她可能还没有成为野狼的晚餐。

  “那片森林有多大?”他问。

  “算上旁边相接的防护林,大约一千二百平方公里。”

  龙天佑皱眉:“一千二百平方公里,十二个人,分六批搜索。你们打算搜多久?十天?还是一个月?”

  工作人员面有难色:“我们这里客人少,搜救队不过是做做样子,大部分都是工作人员兼职,一般是用不上的。我们的导游提醒过她,能做的都做了,这是她自己的责任。”

  龙天佑看着他,点点头:“好,我给你一百个人,你们熟悉地形,负责调度。人能回来,一切好说。如果回不来……”他停了一下,冷笑:“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责任。”

  圆月,树林,黑暗,断崖,狼嚎……

  仿佛只有小说和电视里才会出现的情节,如果出现在你的生命中,何等感受?

  “哦呜……”遥远的树林深处,雪狼的嚎叫沁入灵魂,声声呜咽,如泣如诉。这驰骋雪域荒原的无冕之王,也寂寞了,是不是?

  又一次从雪坡上滑下来,飘云抬头仰望夜空,黑色的天幕如同深邃的大海,广阔安详。在那遥远的天际边,闪烁的寒星处,不知何时幻化出一弧洪紫色的流光,如同上帝的眼睛,神秘莫测,又如彩色的缎带,随风飘动。

  这如烟如雾的神奇之光,在海洋似的天幕上波光潋滟。接着行云流水般,慢慢化成一个硕大无比的光环,萦绕在北斗星的周围。宛如皓月当空,深情照亮四下的原野,山石,树海,悬崖……天宇下的万物变得清晰分明,形影可见。连星星,在这晨光曙色般的神迹面前都变得黯然失色。

  这尘世间不应有的玄妙壮丽,难道是极光?

  飘云不置信的揉了揉眼睛。忽然想到,爱斯基摩人有这样的传说,极光,是鬼神引导往生的灵魂去往天堂的火炬。

  所以,当天边出现壮丽动人的极光,他们就会无比的悲伤。因为,那是逝去的亲人俯视人间的最后一眼。

  有人死了吗?还是,她要死了?

  飘云困极了,眼皮越来越重,寒冷,饥饿,恐惧,疼痛,永无止境的黑暗,永远攀不上的山坡,冰冷的身体,僵硬的手脚。

  绚丽的极光轻盈飘荡,似彩霞,似霓虹,忽明忽暗中,飘云触到一双温暖的手。

  “云云,快起来啊。”

  飘云睁开眼睛,惊讶的说:“妈,你怎么在这儿?你什么时候出来的?”

  妈妈只是微笑,摸摸她的头:“云云,过得苦不苦?”

  飘云咯咯的笑:“不苦,我过得很好啊,大家都很疼我。还有你陪着我呢,哪里苦?”

  妈妈摇摇头:“傻孩子,照顾好自己,妈妈要走了。”

  飘云看着母亲,她穿着那件玫红色的毛衣,平静慈爱的向她微笑,飘云哽咽了:“妈,你是不是怪我?”

  妈妈轻轻的把她抱在怀里,好温暖,好温柔。

  “云云,我们再也不用求人了,再也不用求人了,妈妈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那里比这里美多了。”

  “妈,我跟你一起去吧,我们从不分开的。”

  “不行啊,你还有好多事儿没做呢,怎么能偷懒呢?”

  “妈……”

  “云云,妈妈希望你记得,妈妈爱你,很爱很爱你。所以你一定要幸福。你要过得比我幸福。”

  “妈,你别走,别丢下我啊,不要走……”

  飘云去拉妈妈的衣角,就像小时候那样,妈妈要去上班,把她丢给幼儿园的阿姨,她揪着她的衣角,哭得惊天动地,肝肠寸断。

  可是,她拉不住。她的脚动不了,她拉不到妈妈的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越走越远,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飘云,飘云,别哭,醒醒,醒醒啊。”

  飘云慢慢睁开眼睛,泪水已经淹没了视线,一双粗壮的手臂轻轻的抱着她,温柔的为她擦干眼泪。

  当最后一滴眼泪滑过眼角,她终于看清来人。

  “天佑?”她轻轻的呓语,声音中包含着不确定的茫然。

  龙天佑点点头:“是我,你没看错。”

  他们躺在一间小木屋里,外面是密密匝匝的森林,皑皑的白雪。可屋里有个小铁炉,炉膛里燃着火。他们身上盖着厚实肮脏的棉被,看不出颜色,有浓重的灰尘味道。

  而棉被下面,飘云未着寸缕,龙天佑也只穿了一条短裤。他抱着她,他们肌肤相贴,眼对眼,心对心,下身贴合,手脚缠绵在一起,像两棵纠结的植物,分不清你,也分不清我。

  “这间小屋可能是以前鄂温克的猎人留下的。我找到了你的手套,发现你在陡坡下面,已经被雪埋的只剩一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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