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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新势力·风华 第 4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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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狼在《恋恋风尘》里唱:〃当岁月和美丽已成风尘中的叹息,你感伤的眼里有旧时泪滴。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感觉像我这样喜欢听老歌的孩子容易苍老。但是岁月,无论你是谁,总在掌心中悄然流逝。

  记得有一首校园民谣,名称叫《岁月》。记得有这么一段很美很伤感的歌词:

  开始时我们相遇,后来是我们分离,天空都一样美丽。那许多简单情节,那许多复杂表情,慢慢都成为记忆。再翻开旧书信,再唱起老歌曲,字字句句仍熟悉,留存在我们心里,流传在他乡梦里,都终将成为过去。

  以前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没有感觉,现在却加倍怀念。然而音带已无处寻觅。很多事情错过了就错过了,后悔只是徒留感伤罢了。因为当我们摊开掌心,里面永远是空d的,只有手纹在那里无情地嘲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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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节:她是一条河(1)

  她是一条河

  当我发现我的每一篇文字中都闪现着弄堂里跳橡皮筋的小女孩时,我终于明白我是被愚园路抚养成长的。

  愚园路。有时候我想她是一条河。我打开窗就可以看见她蜿蜒流淌,夹杂着提着菜篮从股市回来的主妇们永远的唠叨声音,不断地冲刷走附着在路边灰色洋房上爬山虎悠地把它拿下,说你拿去吧,不要付钱了。年复一年,他常常地这样做,对别的孩子,对弄里的邻居。我不知道他的店会否亏本,不过他一年年地生活了下去,只是头发越来越少。

  直到有一天,有些戴章的男人跑来拆违章建筑。那些小店一家家被夷平。一年里,那些老人一个个地死去。不知是贫穷,还是孤独。

  我当时读的是愚园路二小。它在长宁区少年宫的后面,隐藏得很深的样子,有破落的秋千和只剩篮板的篮球架。教学楼是灰色的,进去是一块黑板。我做大队宣传委员的时候它是我的圣地,有欢笑和果实,争吵与甜蜜。教室里有黄色的木制课桌椅,上面密密麻麻刻满了字。从窗外看出去是满街的梧桐和梧桐丛中区少年宫楼房尖顶的〃星星火炬〃。

  区少年宫过去是汪精卫的公馆,她的影子壮丽而豪华。在一间间曾经簇拥着一些显赫人物的房间里都有参加各种兴趣小组的孩子,巨大的豪华花园被改造成儿童乐园,一些退休的阿婆微笑着负责管理,收取孩子们手里四分钱一张的活动券。

  我是个贪玩的孩子,总是一放学就往少年宫跑。日子长了那些阿婆都认识了,那个负责开动小火车的似乎永远在织同一件毛衣的阿姨在我每次坐上小火车时都会向我点头微笑。

  等我长大了也就不去了。后来小学校被装修一新,白色的马赛克覆盖了灰色的尘土,遗憾的是秋千被废弃在一个角落里。当年坐过它的梳羊角辫的女孩也许有的在高级写字楼里和千千万万人同时面对着跳跃的电脑屏幕,有些在用美金堆砌的豪华外销房中一个人用烟草和酒精度过一个又一个寂寞的夜晚。

  少年宫还是有的。梧桐树丛里开出了证券公司。四分钱的活动券变成了五块。阿婆都老了,不知道去哪里了。现在管理的都是些下岗工人,靠这些维持生计的,眼里有些凄凉。织绒线的阿姨不再开小火车,倒是经常看见她的身影出没在证券市场,时而快乐时而悲哀。

  愚园路上的房子往往是花园洋房和新式里弄交杂着出现。花园洋房大多是二三十年代造的,那些房子的主人往往曾经显赫一时。四五十年代造的新式里弄,三层楼的,弄堂里总是有坐在藤椅上摇蒲扇的老人和跳房子的孩童。后来这些显赫的和世俗的房子在一场变革中纷纷褪去过往的衣服。一幢花园洋房里往往住下了十来户人家,慢慢地生出十来个灶头,十来个抽水马桶,十来扇门,它们充斥在走道和楼梯上,慢慢地割裂一个时代,粘合出一个新的时代。

  老房子里的人是热情的。他们喜欢东家长西家短的。邻里之间总是三三两两在一起东拉西扯……往往手里拎着菜篮或腰间系着围兜。谁家的孩子考进了大学,整条弄堂都为之骄傲;谁家的老人过世,隔壁邻居也都抱头痛哭。

  我高中的那个从小在新工房长大的同桌曾无不愤慨地说他最厌恶旧弄堂里那些〃gossip〃,他说那是没有yinsi,进而没有安全感,进而是道德的沦丧。我不知道,也许他是对的。但当我看见他冷漠而有些不平的脸,我的心里感到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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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节:她是一条河(2)

  我非常害怕那一代老人全部离开这条马路的时候,这里是否会变得如新工房一般地冷漠。于我而言,里弄中的人情如透过梧桐树悠的车厢改变了生活,也许有些泛黄的印着穿旗袍的旧式女人的挂历被那缓缓碾过的车轮带去了遥远的地方。

  20路到愚园路的东端便会右转离开愚园路开向南京路。在那个路的尽头是一座红房子的中学,来来往往的孩子带着不同的笑容;中学的后面是有着尖顶和红色十字架的教堂,进进出出的老人脸上写满了虔诚;教堂后面的砖房是我懵懂岁月里喜欢过的女孩的家,窗门总是紧闭着。我总是坐在车厢里看着这些梧桐树后面的房子和故事,每一次都带着不舍,似乎车子一转弯,我就可能永远地离开了这条马路。

  黄昏的时候喜欢看着街灯一盏一盏亮起来,那种老式的惨白的水银灯。有一天所有的街灯都不复存在了,然后奇怪的新式灯罩里发出金黄的灯光。这些新的灯光就是和愚园路上秋天的梧桐一般颜色的。

  就在那一天我借助这些昏黄的新的灯光看见褶皱的墙壁上有隐隐的红色字迹。我把尘土拨去,那些暗淡的红字写着〃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万岁……〃在后面的字无从分辨了,也许属于更久远的年代。

  而月光终于如水般地泻在了这条河流上。她是一条河。那些惊天动地的大变革都不曾改变她的流向。她冲刷走那些岁月,把它们埋葬,然后自己慢慢地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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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节:湮没的青春(1)

  湮没的青春

  春天

  老师们死了

  木马笑着抵达狂欢

  暗处

  延续的舞步

  在整个节日里盛放哀荣

  看吧

  朋友们死了

  每块墓碑上都涂抹着青春

  你的舞步

  充满了戒备

  带着惊奇

  隐入,黑铁般的未来

  随后的事由你自己决定

  没有什么事可以自己决定

  ……〃木马〃乐队 〃舞步〃

  一、每块墓碑上都涂抹着青春

  有一段时间不停地听〃木马〃的音乐。听那个把头发遮住眼睛的二十三岁主唱用四十三岁老男人的低沉嗓音唱着恍惚迷醉的曲调。

  忽然笑。〃木马〃也是属于青春的吧,七十年代出生的孩子们。那首〃舞步〃也是为青春而作的吧。那样的音乐,因青春的力量而走向悲痛,走向一种极致的纯粹。

  或许那些玩着朋克的七十年代出生的孩子们,也曾在慵懒的午后翻阅时尚杂志,或是像个初恋男孩般腼腆地笑。隔着厚重的生活的门,忧郁和颓废已经听不到了。

  疯狂、嘈杂而刺耳的音乐并不能代表全体七十年代出生的孩子,就像那个叫卫慧的写的小说和为自己而创作的第六代导演拍的电影,它们承载的都是于钢铁丛林边缘徘徊的感情与记忆。

  如果你发现自己无条件地喜欢上了他们,那么你一定与他们一样,曾在那片永不会被遗忘的天空下流连忘返。

  我们八十年代的孩子也无法逃脱。

  因为我们已经在为他们的青春写起挽歌。

  二、天真是一种罪

  习惯于叫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孩子〃,即使他们中最大的已经三十岁了。

  像我们在街头遇见的那些二十多岁的人,也许有很多的岁月痕迹,却总是可以看见他们回眸一笑露出满嘴的四环素牙齿。

  那一刻他们是美的呀!那一刻他们真的是孩子。

  他们不像上一代人,生活中有太多浓重的命运y影。他们不再游行街头高喊口号,他们把自己埋藏在都市的角落,结出蛹来让自己永远长不大。

  酒吧,摇滚,性,夜生活,糖,上海宝贝,或许这些并不是七十年代的孩子们真正想表达的。

  或者他们只是想表达他们的天真,他们的孩子气。

  他们不愿像上一代人一样早熟而过早地衰老,不再关心社会,不再用那么多的热血和勇敢涂抹青春。他们在钢铁森林中生存。他们沉默。偶尔的几声呐喊苍白而沉重。

  谁愿意相信《上海宝贝》中描写的是七十年代孩子生活的全部或者这只是他们中的一些孩子曾经希望的生活。

  那些舞台上的生活。暧昧而沉重。

  七十年代的孩子,像久居在黑夜中,忽然看见阳光,刺痛了眼睛。

  那种突兀的改变,使他们的生活变得焦灼而不安。

  他们的生命中或多或少地保留了一些旧的成分,因而他们不是彻底的叛逆者,他们并没有彻底拥抱新生活的勇气和决心。

  于是有些人选择用笔记录下印象中曾忽然占据灵魂的生活的印记,有些人用其他的方式。

  因为他们是负重的爬行者,需要有东西扛起他们,需要有东西能承载他们背负的苍茫。

  有时候在网上看到一些七十年代的孩子批评某些被一些人看作他们代表的人物。有人说他们恶心这些人,有人说他们宁愿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胜过《上海宝贝》。然而他们不曾在某个时候歌唱歌唱一些游移于边缘的图腾

  有时候宁愿七十年代的孩子都是一样的。虽然他们有太多不同。其实不喜欢七十年代的人扮演批评家或卫道士,对着和自己一样的孩子。

  天真的孩子不该争斗。

  何必总是指责总是埋怨总是在钢铁与糖之间争论不休或者你看不起我,我看不起你

  都只是孩子罢了。有一天他们会长大。有一天。那时候他们或者会不再冲动。不再为物质化的生活争论不休。无论是钢铁或是糖。但是他们也不再有青春。

  又有谁忍心责怪他们对青春的定义又有谁能够阻止他们 只因他们是一群勇敢的孩子。天真,是他们的力量。

  三、我们没有未来

  有人说八十年代出生的是老子。

  他们是新一代的独生子女群。是真正的新新人类。

  我害怕他们的说法会湮没他们美丽的青春。

  他们之于生活,有太多太多被替代的y影。或许他们中有许多还不会叠被子,不会烧榨菜蛋汤,还在校园里嘻嘻哈哈看似高枕无忧地生活。

  只是因此,他们比七十年代的孩子有更多的自由,也许会有更早的思考。

  他们很早就为太多的生活方向混搅得焦灼而不安。他们因他们的自由而过早地发现他们的不自由。

  因而他们比七十年代的人对生活有更早的认识,他们比他们一心标新立异的兄长更为现实地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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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节:湮没的青春(2)

  他们比七十年代的孩子有更多的大学生,却有更少的人吸烟。

  相比于七十年代孩子的天真,他们倒显得更为现实。

  他们像看当年的手抄本一样怀着纯粹的娱乐心理看着卫慧、绵绵,甚至只是翻阅其中的性描写,他们自得其乐地放纵yuwang,合上书后他们没有任何冲动,甚至没有任何想法。为那两本书争论的都是七十年代的孩子。八十年代的老子对他们只是不屑一顾地置之一笑。

  他们并不是没有思想,只是他们更关心眼前的生活。

  他们最爱看的七十年代的作者不是卫慧,不是棉棉或者石康,他们宁愿看安妮宝贝。

  因为安妮的文字能给人更多绝美的感动。纯粹为了文字的美丽,为了那种空d的诡丽。

  他们面对巨大的现实y影,不像父辈那样呐喊,不像兄长那样深陷,他们更愿意去寻找y影中丝缕的阳光,给他们以温暖和慰藉。

  他们有了更多选择生活方向的权利,却也有了更多的焦虑和更多的不自由。

  他们狂热地追逐偶像。七十年代的人用艺术表现他们想要的东西,八十年代的人选择了更简单的方式:追随。

  他们很早就学会了冷眼看世界。不知是不是他们过早地成熟或者是不是过早的衰老

  八十年代的老子对未来有着前人所没有的巨大的茫然和恐惧。他们过早地发现了未来的不可预知和若隐若现的宿命y影。

  他们总在想的是,他们不确定未来。

  而不停地追问使他们没有了未来。

  四、他们不得不长大

  我们喜欢把人的成长描述成一种必经的过程,如同穿过隧道的火车。

  同样看见棚户弄堂口倒马桶的憔悴的中年妇人,七十年代的人想的是我以后不要成这样,八十年代的人想的是这就是以后我的生活。

  也许七十年代的孩子有更多的梦想。因他们是天真的。

  八十年代的老子有更多近似于宿命的现实。因他们是早熟的。

  我们都不知道三十年后他们会在哪里。是不是能有个地方前往名字叫天涯

  只是他们都不得不长大。

  就像要去某处的火车,必须经过的隧道。

  某一天隧道倒塌了。人们换一个地方又造一条隧道。

  也许过程是不同的。隧道的长短大小也有区别。

  但是我们都要经历那黑暗,然后走出来。

  没有出来之前,谁都不知道外面是什么。

  谁也看不见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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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节:一座城的两端

  一座城的两端

  曾不止一次听见初来上海的北京人的抱怨,奇怪的是,这样的抱怨常常并非是我们想当然的关于城市或人情,却往往是从天气开始的。身边的北京朋友,对于上海最大的不惯,竟是上海的冬天。

  许多上海人估计对此匪夷所思,这些来自拥有冰封的湖面和鹅毛大雪的城市的大老爷们,竟都抱怨上海冬天的寒冷。

  上海的冬天从气温上来说,远不及北京寒冷。但那般的潮湿y冷,加上完全没有管道暖气的不适应,常常令首都来的同志冻得瑟瑟发抖。笔者念大学时,印象深刻的是冬天一到,北京同学们便躲在被窝里不愿出来面对上海人习以为常的湿寒冬季。于是一到毕业,他们几乎全都逃了回去,甚至还有平时在上海工作,一到冬天就逃回去的。

  同样地,上海人对北京最深的抱怨,也往往是在天气上。

  满城的风沙绝对是上海人无法容忍的,他们甚至会天真地认为,这座城市应该被放弃迁移重建,因为人类无法生存。

  更突出的,是北京的干燥。上海人绝无法想象整个月的不下雨,或者干涸皲裂的河流l露在城市中。很快他们的皮肤便会产生种种不适反应。随后,不少人便落荒而逃,卷起铺盖回到湿润的家乡了。

  历史专家有一种论调,即一切历史问题与人文问题,皆是地理差异所造成的。

  因着地势的差异,而有了季候风的变幻,于是有了北京的悠然大气,与上海的温柔婉转。北京的街道皆是方正,东南西北,宽阔笔直。而上海的街道往往狭小而弯曲,近来好容易建了内中外环,却依旧是那样九曲回肠,与北京的环路之笔直周正,又完全是另一种味道。

  甚至有朋友开玩笑,你看,北京的出租车,皆是浓烈的色彩,大红,金黄。而上海连出租车亦偏爱冷暗而潮湿的色彩,水绿,湖蓝,藏青。因北京是属于壮阔的麦田与风沙,而上海,则是水乡与暖湿的气流。

  由风物及人,皆能见到地理与气候的根源。北京人豪爽大气,而上海人则精细周全。仿佛北京有北方黄土地带的高远,他们更热衷于站在高处所见的宏观与壮阔的范畴。而顺着曲折蜿蜒的稻田与河道,上海人更为看重眼前的人事,亦更有务实的态度。

  便像若让上海办奥运,是不能指望〃one 〃这样的主题的,那种大气不合上海人的气质。若让北京办世博,亦很难定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样细巧实际而温润如玉的主题。

  上海人看北京办奥运,总是有那么点带着半看笑话的心态,〃你们不是爱出风头吗,出吧出吧,出风头出得汽车出门还只好隔天了〃;北京人看上海人办世博,总是也有那么点挑刺儿的心态,〃这也太抠门了吧,每个国家的国家馆还让他们自个儿掏钱建造要是在咱北京……〃

  北京的老百姓们会因为奥运连老头老太都在学英语,这对于上海人来说完全是西游记故事。上海的老百姓们你去问他们世博会,他们完全两眼一片黑,说这是什么呀管我什么事儿呀对于北京人来说,这也太没觉悟和热情了吧。

  北京人称赞一个上海人的最高评价,是〃你不像上海人〃。

  上海人称赞一个北京人,亦往往犀利,如〃这个北京人倒不土〃。

  一百多年来,这两座城市便这样针尖对麦芒,带着各自的傲慢与偏见,却亦无法忽视对方的存在。然而当我们尝试去翻阅这个国家一百年来最杰出的头脑的传记,却往往发现,他们常有着先后在这两座城市生活的经历。

  当北京遇见上海,当四合院的方正俊朗,融合了石库门的低扬婉转,或者如此,方是最完整的状态。

  因为那样的头脑,能接受这些截然不同的风物,方有大气与胸怀,亦能更宽广地面对世界。

  从这点上而言,这两座城市,更像是一座城的两端。在明年的八月,我们将穿越整个市区,共同去看一场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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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节:廷巴克图

  廷巴克图

  马里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三百美元以下,不到世界第一的卢森堡(人均七万美元)的二百分之一。的确,这里的景象也许能满足众多对非洲一知半解的国人对〃贫穷的非洲〃的全部想象:泥土砌成的低矮房屋,破败的以物换物市场,瘦弱的单峰驼,密密麻麻的苍蝇蚊虫。此外,便是一望无际的撒哈拉,和沙海中一线仅靠车辙磨出的简陋道路。

  然而就在这一片贫瘠荒凉之中,矗立着真正的人间奇迹。距离马里首都三天车程(在雨季还得摆渡一次过尼日尔河)的撒哈拉沙漠深处,干涸的河谷中,廷巴克图,它带着昔日撒哈拉商路的所有辉煌和荣光,带着建筑史和人类文明史上诸多令人瞠目结舌的奇迹,伫立在早已没有了生机的沙漠深处。

  英语中有一句成语,〃at timbuktu〃,意思是遥不可及。一则说廷巴克图对于欧洲世界的极远,一则这个成语的存在,本身亦说明在殖民时代尚未到来的漫长岁月里,廷巴克图在贸易史上的显赫名声。在那个年代,西非与世界其他地区的联系,仅限于穿越浩渺沙漠的驼队。而廷巴克图,正是这片巨大的曾拥有盛极一时文明的西非大地,即当年强盛的马里帝国,与欧洲、北非乃至中东的唯一连结点,也就是撒哈拉商路的终点。想象当时,蜂拥的驼队,琳琅满目的珠宝,来自欧洲的银器,北非的黄金,东方的丝绸,商业的活力带动了整座城市建筑的辉煌时代,巨大的清真寺和城门便诞生了。直到今天,它们仍然是这无际沙漠中最高大的人类建筑。

  〃来到廷巴克图之前,请先摒弃你之前的所有想象。〃这是英国人编的非洲旅游书封面上的话。的确,当你习惯于东方辉煌的宫殿,欧洲庄严的古堡,或者是希腊、埃及那些著名到让你视觉麻木的古董,这个陌生文明给建筑和壮观做了不一样的诠释。廷巴克图大清真寺,并非我们概念中的那些金碧辉煌的拱门和洋葱顶,而是切切实实的泥雕。巨大的,用泥土和砂石,构造的一组惊心动魄。那种与地面和远方,浑然一色的视觉效果是我们不熟悉的,那种如刺猬般c满木桩的墙面风格亦是我们不熟悉的……据说以方便随时修理。泥质的巨型建筑,几乎每年都在大修,修理是自发和义务的,这早已成为当地如今仅存的不到一万个居民生活的一部分。

  在廷巴克图,辉煌的建筑无法掩饰这个贸易中心永久性的没落,也无法掩饰当地人实在无法令人欣慰的生活条件。然而这些物质上的落后,也同样无法掩饰住这些古老商队的后裔,某种带着信仰的幸福与快乐。就像他们前往大清真寺时,脸上洋溢的笑容。他们依然保有某些大商路时代的习惯,奇怪的赶骆驼方式,据说可以避免市场过于拥挤时,骆驼相撞的发生,俨然现在的停车守则。虽然他们的骆驼如今作为旅游者游乐的项目,但再也不会过于拥挤了。

  一个戴小帽的老头用我不怎么听得懂的法语跟我们讲撒哈拉商路上种种曾经的奇闻逸事和〃江湖规矩〃,这一刻我忽然想起当年读过老舍笔下的,半殖民化后的中国镖局的没落。〃那些枣红色多穗的镖旗,绿鲨皮鞘的钢刀,响着串铃的口马,江湖上的智慧与黑话,义气与声名,都梦似的变成昨夜的了。〃

  我想起的互联网与全球化、联邦快递与恐怖主义,这一刻都显得那么遥远。而我和廷巴克图,则如此亲近。

  阿里歌歌,男,80后青年作家,山东省作家协会、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中国散文学会会员,曾在鲁迅文学院和南京大学中文系进修。曾两次获得冰心儿童文学奖。著有《我在未来的街头等你》《中国校园文学史引论》《往城里去》。现为腾讯网资深文化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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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节:维纳斯的秘密(1)

  维纳斯的秘密

  一

  我看见了一个可怕的不明飞行物。最开始以为是某个山上的一个球状峰,因为它的身体上好像长满了树,我刚要指给人看,它却突然……突然得有些惊天动地……朝天空s出去一个炮弹一样的东西,从地上看也跟个带山头的山那么大,速度巨快,仅这种速度便让人害怕不已。想来人毕竟是r胎的高级动物,见过鸟飞车跑或者火箭冲天,但所有的一切有体积或者快慢的参照,这个怪东西发s出去的怪玩意儿却打破了人类视听极限和常规,而人类恰恰是恐惧未知和反常的。

  当我紧张地再次睁开眼时,这才发现,原来这个长了树一样东西的球体一直悬在空中,它逐渐地变大,大得能够穷尽人的想象,我拳头大小的心,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压抑、恐惧像太阳发出的光一样铺天盖地地散开,远处传来爆炸声,可以肯定是某一个星球被刚才发s出去的东西给炸毁了,同样的灾难虎视眈眈地盯着地球。

  二

  上面那个故事没有结尾,地球上的一切还是如往依旧,例如当时写这篇文的作者依然在南京,我依然是我,我的宿舍依然在丹凤街,同宿舍的老吴依然在屋那头盯着电脑,我们之间拉着一个床单做成的帘子,而我的头顶,依然是昨晚睡觉前放下的蚊帐。自然地,地球肯定也是好好的。

  头有些昏沉,思想却异常地活跃,经历过生死存亡一线间的刺激,我想了一些问题,例如,什么是生命

  按照正常人的标准,人类动物植物以及所有的微生物等等,是有生命的,而金石火土木只有寿命而没有生命。以此标准,那个不明飞行物是没有生命的,仅从r眼观察,我们无法判定它的物质构成,我们假定它也是有着与地球一样的结构,那么我们可以说,它是没有生命的,因为它不属于世界生命一族的任意一类,它〃发s〃的东西,类似于地球的火山喷发或者星空中的流星产生。

  但是,如果不按正常人的标准呢或者,干脆就不要标准呢以石头为例,譬如我,恰恰就是认为:石头也是有生命的。

  我不是搞化学、物理、地质的,我说不出石头的成分构成,但是这并不妨碍我确认、分辨它是否是石头,假使我分辨不出它是不是石头也没有关系,因为这个论题与〃我〃个人没有太大多的关系,废话少说,言归正传,……就拿一块地球人公认的石头来说,任意一个地球人都可以按常识说它没有生命,但是却没有人能够证明它到底是不是真的没有生命。即便细致地分析出来了它的成分含量,那也说明不了什么。人的r体不也能这么分析么,例如分析出来有多少脂肪,多少水分,多少血浆,多少蛋白质,或者细胞;再以人类无法与其交流的植物为例,因为我们掌握了它们的生长规律,我们亲眼目睹了它们的发芽、长大、开花、结果,落叶等等一切生命行为,所以我们能够肯定地说植物有生命,而对于这块石头来说,它不发芽、不生长、更不用说开花结果了,我们所珍惜的〃时间〃对它们毫无意义。定义它们为〃无生命〃,这显然是不客观的。

  我大胆地做出我的结论:所有的一切都有生命,生命应分为自然生命(例如人、动物、植物等)与物质生命(如石头、水、气体等,不包括经过化学变化制作出来的物质,如塑料、油漆等,合成物没有生命)。或者也可称其为变化的生命和不变化的生命,所有自然生命只不过是物质生命其生命中的一个印记,如果两者产生关系,那么也可以说,自然生命是物质生命的一段记忆。举例来说,一个人珍藏了一生的一块宝玉,他却无法永远地带走它;但对玉来说,无论它是被埋在土里还是重新被其他人赏玩收藏,它将永远存在于世。而它所经历的一切,仅成为是它的记忆,人或者土中的微生物,也许会让它破碎或者被沁色,但是无法对它造成实质上的改变。

  物质生命以我们无法得知的方式进行交流、以与我们截然不同的方式生活、也许他们也有成长,即使没有成长也不奇怪,因为它们不需要成长,所以他们永恒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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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节:维纳斯的秘密(2)

  古代神话经常会出现石头变成人或者物体与生命相联系的故事,例如贾宝玉的那块有灵气的宝玉、孕出孙猴子的石头、以及孙悟空那根能够自由地变大变小的金箍棒等,在我看来,凡是人变物、物变人,其实与古人的对〃生命〃的认识有关,那时候的人们没有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他们敬畏自然,与世间万物和谐相处,这一切引导了他们对物质生命的一种正确认识、对生命无限性、对大〃生命〃的一种默认。而现代人就是太过于聪明,也可以说过于自作聪明了。

  我们所在的地球,经历过数次大消亡事件,虽然今天的我们无法感知亿万年前的枯荣,但是生命更迭的奇迹却的确存在着;主宰万物的上帝是否存在、诺亚方舟故事的真实性无法考证,而地球历经2。9亿前的二叠纪,2。51亿年前的三叠纪,几亿年或者几千万年的变动不争的事实,我认为每一次变动实际都是〃地球〃这一生命主体的自我调整,而恰恰是被我们当做没有生命的石头、水等,却可以理直气状地重新定义〃生命〃,它们把我们字典里的生命变成化石,它们可以以〃生命主体是否是永恒存在〃这一标准来制定〃生命〃的标准。

  ……如果它们愿意的话,如果它们愿意思想的话。

  ……而向来自负的我们,对此却将自卑到无力反驳。

  三

  我为此编了一个故事:一辆由很多人c纵的宇宙飞船从地球出发,经过漫长而艰难的飞行,他们来到一个从未发现过的星球上,他们着陆后为眼前从未见过的星球景观而欣喜若狂,并且对此行的目的……发现外星生命……充满了希望……

  但是结果很让他们失望,除了发现了几种新的矿物质外,他们几乎一无所获,就在他们打算返程的那天,坚固飞船突然解体,一大堆铁的铜的零件争先恐后地逃跑,焊点裂开,螺丝扣与螺丝帽也迫不及待地硬性脱离,变得弯弯扭扭,像毕加索那幅叫做《时间》的画,它们杂乱却与地表零距离地散落在那个星球上,与星球上的土地或者什么东西进行着亲切谈或者无情的斗争。

  这不可思议的一切,至今无法被世人理解。为什么啊,为什么

  幻想中,当我伟大的〃新生命理论〃公布于世后,一切不再神秘、不再不可解释了:那个星球与飞船发生关系那一切物质,即是地球人一直在寻找的〃外星人〃,只不过,让地球人意外的是,它们不是人,也不是科幻电影中那种会动、有攻击性的怪物,……它们是那里的一块的〃石头〃,或者那里连成一片的〃土地〃;是那里与空气完全不同的气体,是与水完全不同的y体,或者是一种叫不出名的外星体。……它们都是有生命的。

  当石头有了生命,我们突然发现,原来,维纳斯没有穿内k。

  幻想一只龙虾梦想成真

  天很热,街上连个影子都没有。

  我跟个鬼似的皱着眉头骑着车子在大街上跑,为了我人生的最大梦想。

  上一个坡推车走的时候发现十字路口的中央仰面躺着一只大龙虾。红红的腿儿,大夹子通红通红,很威风强壮,只是一动不动,我还以为死了呢,犹豫了一下,去把它捡了起来,没想到拿着它刚走到一个荫凉的地方,它就挥舞着大夹子挣扎着动了起来,原来还活着呢。

  我给它找了一个装绿豆汤的塑料杯子,到学校喷泉那儿接了一点水,期间它曾跳了出去,在喷泉里面又蹦又跳,欢得不得了,像个蛮汉子,但是我还不能把它扔在那儿,因为过半个小时喷泉就停了,它又将面对无情的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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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节:维纳斯的秘密(3)

  虽然我不知道我带着它走,它又能活多久,但是我肯定会让它死在水里,葬在土里。

  吃饭时我给它扔了几个饭粒,也不知道它吃不吃。吃过饭我领着它来到我的秘密领地:学校深处的小园子里,我在笔记本电脑上写着关于它的文字,它就在杯子的水里面胡乱挥着大夹子。我拿着杯子在半空中看了一会儿,塑料杯子是带着一圈一圈罗纹的,所以看不清它的脸,只看见它趴在里面吐着泡泡。我心里有种亲切感,我不知道它会怎么想,我应该是它虾生中遇到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人类朋友吧。

  把它从水里带到南京的人,肯定不带半点友谊的,利用它的弱点,把它从水里骗到预备好的大桶里,然后再倒到三轮车上铺着塑料袋的后斗里,震啊晃啊地把它和它的亲人朋友们运到南京这个城市,并将在下一步把它们送到市场或者菜馆里,卖了煮了或者红烧了。而此时它能在杯子里面安静地吐着泡泡,像一个老农民饭后在抽烟,都是因为三轮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它奋力一跳,从后斗里面跳了出来,但是它没有想到外面的世界竟然是干涸的,甚至,连一点湿土都没有,很快它就口干舌躁头昏眼花,脚掌也被水泥路面烫得快熟了,终于,走到路中间的时候,它仰面倒了过来,这时它又面临着更大的不幸,肚皮上面的太阳突然不像在水里面看得那么透澈、可爱了,它火辣辣的。它正在想着太阳为什么对人类这么残酷而对它们那么善的时候,一个光头小青年把它捡起来了,开始它都懒得动了,后来它终于清醒了一下,心想我怎么会在半空中飞它动了动身子晃了晃大夹子,发现它正被那个光头小青年用手捏着后背。

  飞啊飞,飞啊飞。

  它太累了,它太困了,它被我带到这片荫凉的小树林,而且被水包围着的时候,一切安静的不得了,只剩下我单调的敲击键盘的声音,而伴在其中的还有它在水里再熟悉不过的鸟叫。很快,它就睡着了,它实在撑不住了。它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在飞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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