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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国与吾民 第12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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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贩14簟 这种极端的单音节性造就了极为凝炼的风格,在口语中很难模仿,因为那要冒不被理解的危险,但它却造就了中国文学的美。于是我们有了每行七个音节的标准诗律,每一行即可包括英语白韵诗两行的内容,这种效果在英语或任何一种口语中都是绝难想象的。无论是在诗歌里还是散文中,这种词语的凝炼造就了一种特别的风格,其中每个字、每个音节都经过反复斟酌,体现了最微妙的语音价值,且意味无穷。如同那些一丝不苟的诗人,中国的散文作家对每一个音节也都谨慎小心。这种洗炼风格的娴熟运用意味着词语选择上的炉火纯青。先是在文学传统上青睐文绉绉的词语,而后成为一种社会传统,最后变成中国人的心理习惯。 这些文学技巧造就的困难,使得中国识字的人极其有限,这一点无需详述。识字人的有限又反过来改变了中国整个社会结构和整个中国的文化气质。人们有时会想,假如改用拼音文字,改用屈折语,那末中国人对他们的上级还会如此温顺和谦恭吗?我时常感到,如果中国人能够在其语言中多保留一些词首或词尾的辅音,那末他们不仅能够动摇孔子权威的基础,并且很可能早就打破其政治结构,让知识得到广泛传播,出现长期的承平气象,并在其他方面得以稳步前进,发明更多诸如印刷术、火箭之类的东西来影响这个行星上人类文明的历史。 学术成就 我们有一种非经典性的文学,也就是由那些敢于打破经典性传统的无名作家所创作的想象的文学。他们直抒胸臆,为创作所带来的欢乐而进行创作。 在讨论这些构成西方意义上的优秀小说和戏剧之前,也许应该先考虑一下经典文学的内涵,考虑一下中国文学的特性,考虑一下众多的文入学士们的生活与教养。他们靠人民养活,主要从事道德说教,没有任何有意义的创造。那末,这些学者到底写了些什么,他们内心深处在想些什么呢? 中国是一个学者的国度,文人学士是统治阶级。至少在天下承平之年,十分提倡对学术的崇尚。这种对学术的崇尚甚至已经达到一种普遍的迷信程度,任何写有文字的纸张都不可随意丢弃或派其他不适当的用场,而是应该收集起来焚于学堂或寺庙内。战乱年代,情形稍有不同,兵丁常常闯入文入学士家中,不是把古本珍本藏书用来饶火,就是用来擤鼻子,或者干脆连房子一股脑儿付之一炬。然而这个民族的文字活力过于旺盛,兵丁们书烧得越多,人们藏书的规模却越大。 在公元600年左右的隋朝,皇家藏书已达37万册。到了唐朝,皇家藏书计有20万零8千册。1005年的宋朝,编就了第一部类书,共计1000卷。接下去一个御览版本是《永乐大典》,由永乐皇帝(1403~1424)召集人员编成,计有22877卷,装成11995册,收集了经过编选的古代稀有著作,清朝,乾隆皇帝最具有政治家风度之一举,乃是诏令彻底清查尚存的书籍。其表面目的是要将其加以保存,而另一个同样重要的目的是销毁那些对满族统治流露不满的著作。他成功地收集了36275卷册,全书缮写成七部,定名为《四库全书》。但他也同样成功地或部分或全部销毁约2000部书籍(其中有的部分罹难,有的则是全书遭到厄运)。这次运动造成的文字狱约达20起之多,作者或被革职,或被监禁,或被鞭打,有的甚至丧命,有的宗祠遭毁,有的家人被卖为奴——这一切都仅仅因为一字之误!《永乐大典》和《四库全书》所收书籍,都是依照正统标准认为值得加以保存的。有不少书籍仅在提要里简略介绍了一下,却没能收入《四库全书》以期永久流传。这些准备永久保存的书籍当然不会包括像《水浒传》和《红楼梦》这样名符其实的独创性著作。不过其中包括大量的“笔记”,写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从历史考据到香茗名泉,以及狐仙、水怪、节妇的小品,都是中国学者的兴趣所在。 那么,这些书里讲些什么呢?考察一下由《四库全书》统一流传下来的中国国书的正统的分类系统是十分有趣的。中国的书籍分成四个大类:(一)经,(二)史,(三)子,(四)集。经部包括经籍及其注释书籍,这浪费了中国学者的大部分光阴。史部包括断代史、专门史、传记、杂录、地理(包括游记、乡土记或名山志)、行政体系、法律、法规、书目文献和历史批评,干部之名,原借自周代诸子,后来包括中国各种专门技艺和科学(正如西方大学里的哲学),有军事、农业、医药、天文、占星、巫术、算命、拳术、书画、音乐、房屋装饰、烹任、草木鸟兽虫鱼、孔学、佛学、道学、参考书籍,以及许多上面已经提及的“笔记”,记载了杂乱无章、未经筛选、道听途说、未曾分类的资料,内容涉及所有的宇宙现象,尤其偏爱那些怪诞的和超自然的现象。在流行书铺内,小说也划入此类。集部可称为文学部,因为它包括了学者的文集、文学批评,以及专门的诗歌集和戏剧集。 科学的分类总比其内容显得更加仪表堂堂。事实上,中国并无专门的科学可言,只有系统解释古籍经典的小学和史学确实是经过确切分类的知识的分支,也给人们提供了煞费苦心去钻研的领域。天文学中除了那稣教士的著作之外,其他都与占星术极为接近,动物学和植物学十分接近烹任法,因为许多动物、水果和蔬菜是可供食用的。一般书铺里,医学通常与巫木和算命相放在同一个书架上;心理学、社会学、工程学和政治经济学都蕴藏在笔记之类的书籍里,其中有些作家的作品,被划入子集的动植物学和史集的杂录之中,他们获此殊荣是因为他们笔记的专门化性质,但是他们的著作,突出者除外,在神韵和技巧上,与集部的那些笔记并无根本区别。 大体上,中国学者有三条造就天才的途径:真正的学术研究,科举仕途,还有经籍意义上的文学。我们可以照此把中国的读书人分为三种类型:学者、贵族和作家。培养学者和举子是两条根本不同的道路,故而人们很早就需要作出抉择。曾经有一个举人,或称第二级候补官员,居然从未听说过作为儒学十三经之一的《公羊传》。也有不少卓有学识的学者一辈子都写不出一篇“八股文”,去通过科举考试。 但是,古代中国学术的精神是值得赞美的。学者中的优秀者,能够与西方的科学家相媲美。他们同样执著地献身于学术研究,含辛茹苦,尽管常常缺乏科学的技巧,他们的著作也常常不乏西方人那样明晰晓畅的文体和缜密无懈的推理。在古代中国,做学问意味着艰苦卓绝的努力,要阅读大量的书籍,且需具备一个几乎超人的记忆力,因而只有终身致力于学业,才有成功的可能。有些学者能够从头至尾背诵洋洋大观的司马迁的《史记》。因为没有任何索引系统,人们就不得不依靠自己记忆的贮藏量。事实上,容易在任何百科全书中找到出处的学问往往是被人看不起的,好的学者是不需要百科全书的。我们有不少这样有血有肉的百科全书。如果真的需要查考出处,他们也毕竟不太在乎花费一时半刻,或者一天的光阴。英国贵族常常为猎取一只狐狸而忙乎一整天,兴致丝毫不减,中国的文人学士也以同样的兴致去“追踪”自己的猎物。结果发现了与猎物毫不相干的东西时,他们也是同样扫兴,而迫踪狐狸到了它的巢穴时,他们又是同样振奋。正是有了这种精神,中国的学者才会单枪匹马地创造出不朽的巨著。比如马端临的《文献通考》,郑樵的《通志》,以及朱骏声的《说文通训定声》和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清初学者顾炎武在研究文化地理学的时候,时常随身携带三车书籍出游,一旦发现史籍与事实不符,或与老人们的叙述(他第一手材料的来源)有出入,他会当即在文献上加以更正。 这种对知识孜孜不倦的探求,在精神上毫不逊色于西方科学家的工作。中国的学问中有不少领域可资苦攻和有条有理的研究。比方有说文、音韵史、古籍校勘、古籍整理,以及古代礼仪、习俗、典礼、房屋装饰和习惯的研究,还有经籍中鸟兽虫鱼之名的查证核实,铜器、石雕、甲骨上的文字研究,以及元史中异族名字的考据等等。另一些人则醉心于研究儒家以外的先秦诸子百家,或者元杂剧、《易经》、宋代理学、中国绘画史、古币、中国的突厥语和蒙语等等,这一切都与师承和时尚等大有关联。在清代中叶,中国的文学研究达到鼎盛时期,成果收入《皇清经解》和《续皇清经解》,有400种,共1000余册,包含某些对特别专门的学科和课题进行研究的文章。这些论著在本质和精神上,都与现代大学的博士论文极为相似。不过在学术上更为成熟,花费的时间也更长。据我所知,其中有一部作品竟花费了作者30年的光阴。 学府 但是,真正的科学家总是为数不多,西方也是如此。另一方面,正如美国有不少ph。 d(哲学博士)一样,我们有不少官场上的候补官员,他们需要一个职位来获取生活之资和他人的尊敬。也许中国的候补官员比美国的哲学博士给社会带来的祸害更为严重。他们都通过了一场考试,这就意味着他们要用自己平庸的智力完成相当的劳作;他们也都是纯粹出于商业上的原因来争取某种资格;他们都获得了一种教育,教给他们如何与书本打交道,如何出卖自己别无他用的知识。 然而,中国的哲学博士有更明确的官僚资格。他们之中不乏真正的天才,他们获得这些学位,并不是出于什么世俗的原因,而仅仅出于兴趣;他们爬得很高,达到了科学的最高一级,晋升了进士或翰林。他们都能出任地方官吏或留做京官。大部分人则很体面地成为最初两级的秀才(相当于学士)和举人(相当于硕士)。还有许多人连秀才都捞不到,则被称为“童生”或“诸生”。有不少这样的“童生”(他们都是成人)受官府或地方基金的供养,云集四乡,就像失业者一样。 在这最初两级学衔的以及毫无学衔的人里,学识较好的一些人成为教书先生,较差者则成为乡绅。他们是业余的律师,以包揽诉讼为业,常与衙门相互勾结,或者垄断税收,与当地豪门串通一气。他们能死记硬背《五经》,大部分人还可以背出朱熹的官方注解。在他们看来这是孔学真理之唯一正确的解释。除此之外,他们在学术上毫无所知。他们写不出漂亮的诗篇,他们为科举考试而作的准备局限性太大,他们学的八股文又是如此死板,他们根本不能写出一篇像样的新闻报导或者一张简单的涉及极其庸俗的商品名称的商业短笺,这一点他们不如熟练的生意人,后者轻而易举地超出了这些读书人。不过,这些人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他们有阶级觉悟、阶级组织和阶级意识。下面,我引用顾炎武写于清初的一段论述“生员”的文章: 〖合天下之生员,县以三百计,不下五十万人,而所以教之者,仅场屋之文。然求其成文者,数十人不得一,通经知古今,可为天子用者,数千人不得一也。然器讼遗顽,以病有司者,比比而是。……一得为此,则免于编氓之役,不受侵于里胥;齿于衣冠,得于礼见官长,而无笞捶之辱。故今之愿为生员者,非必其慕功名也,保身家而已。以十分之七计,则保身家之生员,殆有三十五万人,此与设科之初意悖,而非国家之益也。……今天下之出入公门以挠官府之政者,生员也;倚势以武断于乡里者,生员也;与胥吏为缘,甚有自身为胥吏者,生员也;宫府一拂其意,则群起而哄者,生员也。把持官府之阴事,得与之为市者,生员也。前者噪,后者和;前者奔,后者随;上之人欲治之而不可治也,欲锄之而不可锄也,小有所加,则日是杀士也,坑儒也。……天下之患,莫大乎聚五方不相识之人,而教之使为朋党。生员之在天下,近或数百千里,远或万里,语言不同,姓名不通,而一登科第,……朋比胶固,牢不可解。书牍交于道路,请托偏于官曹,其小者足以蠢政害民,而其大者,至于立党倾轧,取人主太阿之柄而颠倒之,皆此之繇也。……〗 顾的这篇文章,写于这种罪恶昭然若揭的时期,不过这些学士、硕士以及受过教育的游民的寄生虫本质,都代代相传至今,未始有任何变易,他们在今天被称作“大学毕业生”。 当然,他们也并非都是这样的恶棍。每个城镇、乡村里总有几位善良、隐居、俭朴、知足常乐的读书人,他们属于被压迫阶级而非压迫阶级,因为他们选择了君子固穷的道路。偶尔一个城镇里也会有几位道德高尚的学者,他们故意避免应试,埋头于学术之中。学术著作常可朔望出于这些学者,以及那些较为聪明和成功的候补官员之手。 就整体而言,旧式文人无论如何要比现代大学毕业生正统得多。他们对世界地理的知识可能不太可靠,但在性格的陶冶和举止的修饰上都比较地道。无论是旧式的还是现代的教育体制,都傻乎乎地相信可以用一系列考试来测量一个人的知识,并深受这样一个愚蠢信条之苦。考试本身有其机械的本质,它强调知识的贮存而不是发展批判思维的能力。批判思维的能力是不能简单地打上75分或95分的,而古罗马与迦太基之间三次战争的日期却是可以打分的。并且,大学里任何一项考试都必走是这样一种性质:在考前一星期通知学生,学生便可以作好准备,否则大家都通不过,而任何靠一星期死记硬背得来的知识,也很容易在同样短的时间内遗忘殆尽。能够杜绝学生死记硬背的考试体系至今尚未设计出来,而现行体制的受害者只是那些教授,因为他们由此而相信学生真的领会了所学的课程。 旧的学府制度无论是乡塾还是书院(较高级的学府),比起现在的大学制度有着明显的优越性。道理很简单,除了极具偶然性的科举考试之外,旧式学府制度从不依赖“学分”和“分数”。它是一种导师制,先生确切地知道学生已经读了些什么,什么还没读,师生关系十分紧密和睦。没人升级,也从来没人“毕业”,也没人为文凭而读,因为这些东西根本就不存在,最重要的是没有人会被迫去计算时间,被迫等待学习最差的同学赶上来。没有人会被要求在某一个星期二上午读三页经济学,又到某页的第二段为止;他如果有兴趣,尽可以读完这一章。他要是真的感兴趣,准会这么做的。总括一句,以前没人相信,或企图使他人相信,通过心理学、宗教、推销术和英国宪法等课程“学分”的积累,就可以培养出一位受过教育的人。同样,以前也没人相信,或企图使别人相信,你可以通过要求一个人“阐释”莎士比亚的一个段落,问他《奥赛罗》的出版日期,或者提问有关伊丽莎白时代的习惯用语来“测试”他对莎士比亚的欣赏程度。大学教育给人带来的唯一后果是使他永远厌恶伊丽莎白时代的习惯用语和集注本上的各种解释,以至在自己的一生中都将永远避莎士比亚唯恐不及,仿佛躲避毒药一般。 散文 中国古典文学中,真正优秀的散文并不多见。这个观点听起来也许太不公平,需要解释阐明一下。有不少散文绮丽夸饰,独具一格,价值极高。还有一些散文像诗一般,声韵节拍安排妥帖,显然可以吟唱。事实上,无论在学堂还是在家里,通常所谓散文的朗读实际就是吟唱。英语中是找不出一个确切的词语来描述这种朗读方式的;所谓“吟唱”,就是高声朗读诗作,带上一种抑扬顿挫的夸张语调,不是照着一种固定的声调语调,而是在总的调式中,又多少依据各个元音的调值不同来决定吟唱方式。这有点类似圣公会教长颂读“日课”那样,但每个音节却要拖得更长一些。 这种诗一般的散文在公元五六世纪发展到极坏的地步,与绮丽夸饰的散文融为一体。它直承于“赋”这种夸张的用于朝廷祝歌颂词的文体,其不自然有如宫体诗,其笨拙有如俄国芭蕾。这种绔丽的散文,四个音节和六个音节骈偶交织——又称“四六文”或“骈体”——只能出现在一种死的语言或经过高度雕琢的语言中,与时代生活的现实完全隔绝。但是,无论骈文、诗化散文还是什么夸饰的散文都不是优秀的散文。它们可能被称为优秀的散文,但那是因为沿用了一个错误的文学标准所致。笔者意下之所谓优秀散文,须具备围炉闲谈的气氛和节奏,有如伟大的小说家笛福、斯威夫特和包斯威尔1的文笔。而这种散文只能用一种有生命力的而非人工雕琢的语言来完成。极其优秀的散文可见于小说这种用白话写成的非正统文学里,不过,我们这儿讲正统文学,故而先不谈小说。 『1包斯威尔(bosbsp;文言的使用会使文章具有一种极为干练的风格,故不可能成为优秀的散文。优秀的散文首先必须能够反映日常生活,文言则不称此职。其次,优秀的散文需要有足够的篇幅来充分显示其叙述才能,而文言则往往倾向于惜墨如金,经典作品讲究浓缩、字斟句酌、纯净和反复组织。优秀的散文不应该讲求典雅,而古典散文却以典雅为唯一旨趣。优秀的散文是自然地大踏步向前,古典散文则是备受束缚,用裹着的小脚走路,且步步都要走得有艺术性。优秀的散文或许需要1万至3万的词语来全面描写一个人物,比如利顿。斯特雷奇或甘梅利尔。布雷德福的肖像描写,中国的传记肖像描写则被限制在200到500字左右。优秀散文的结构不一定要过于均衡对称,而骄文却恰恰讲究对称。 更有甚者,优秀的散文应该是随便的、谈话式的,陈述个人看法的,而中国文学艺术的特点则在于将个人感情隐藏起来,代之以无个性的外表。我们也许会以为侯朝宗给情人李香君立传至少得用上5000字的白描,但实际上《李姬传》只用了395字,他仿佛在略述几句邻家老姻的美德善行,由于这样一个传统,后人要研究过去人们的生活状况,只能在三四百字间揣摩,而见其大概了。 实际情形是,文言极不适合于讨论或叙述事实,这就是小说家不得不凭借白话来进行创作的原因。约写于公元前三世纪的《左传》仍有描写战争的能力。中国散文大家司马迁(公元前140~前80?)的语言尚与当时的语言十分接近,敢于掺入一些后世学人讥为“粗俗”的词语,他的语言雄浑有力,为后世文言作家所难匹敌。后来的王充(公元27~107)也能写得一手好散文,困为他或多或少在表现自己的思想,反对“典雅绮丽”的文风。然而,此后优秀的散文几乎不可能有了。文言变得精炼和讲究,比如陶渊明(公元372~427)的《五柳先生传》。此文是他自己的肖像,只用了125个汉字,被认为是创作典范: 〖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姓字。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欣然忘食。性嗜酒,家贫不能常得。亲旧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造次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眠,曾不吝去留。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箪瓢屡空。晏如也。常著文章自娱,颇示己志,忘怀得失,以此自终。〗 根据我们的定义,这是雅致的散文,而不是优秀的散文,这是死的语言的明证。假定一个人被迫只能阅读这种散文——肖像描写极其模糊,事实的叙述则轻描淡写——那么这种散文会给他的智慧带来什么影响呢? 这使我们进一步考虑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即中国散文作品的智慧成分。中国的图书馆或书铺里充斥着各种文集。如果你随手拿起一个作家的“集”(这在中文图书的分类中总是占有最大的一类),考察其内容,你就会感到置身于一个由杂文、小品文、传记、序跋、叙赞、官函以及涉及历史、文学、神怪等各种笔记所组成的沙漠之中,茫茫然不知所措。最明显的特点是,此类著作中几乎有半数是诗歌,所有的学者都是诗人。如果我们记住这样一个事实,即这些作家也曾就其他话题写过一篇篇的文章,那末这种混杂的现象也许就情有可原了。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这些杂文小品包含了许多作家的文学创作的精华,也是大部分作家唯一的文学创作活动,这是中国文学的“佳品”。中国的小学生在学习散文的时候,总是要把这些文章当作范文来整段整段地背诵。 如果我们再进一步考虑到,这些著作代表着多少代以来一个泱泱文学大国无数文人学士们的无数文学创作活动的主要部分,人们就会感到灰心或完全失望。也许我们是在用一个陌生的对之并不适合的标准去判断这个事实的。在他们的文章里也总是有人性的因素,有人们的欢笑与悲哀;在这些著作的背后,也总是有这样一些人,他们的个人生活和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都会使我们感兴趣。但是,作为现代人,我们会情不自禁地用现代的标准去衡量。归有光是当时第一流的作家和文学运动的领袖,但当我们阅读他为母亲写的传记时,当我们意识到这是他毕生从事学术研究的最丰硕的果实时,当我们发现它纯粹是模仿古人的语言技巧,人物塑造苍白无力、事实空洞、感情肤浅时,我们有权利感到失望。 中国古典文学中优秀散文是有的,但这需要人们独具慧眼,运用一个新的价值标准,自己去寻找。无论是思想和情感的解放还是文体的革新,人们都需要到一群稍有些不太正统的作家中去找。他们的思想中多少有一点左道邪说,他们具有这么多的智慧内涵,自然会歧视并试图打破文体的框架。这样的作家比方有苏东坡、袁中郎、袁枚、李笠翁、龚定盦,他们都是知识界的叛逆,他们的作品总时时遭到朝廷的禁止或极大贬斥。他们的作品或思想都具有一种体现了他们个性的风格,正统文人视之为过激思想的产物,有害于道德教化。 文学与政治 自然,语言的束缚带来了思想的束缚。文言是死的,根本不可能表达一个确切的思想,结果总是泛泛而谈、模糊不情。在这种泛泛而谈的气氛中成长起来的中国学者们,完全缺乏逻辑推理的训练,故而议论中经常显示出一种极端的幼稚。这种思想与文学的不一致,造成了一种认为思想与文学互不相关的情形。 这就把我们带到文学与政治的关系上来了。要弄懂中国的政治,就得了解中国的文学。我们或许应该避免“文学”一词,而说“文章”。这种对“文章”的尊崇,已成为整个国度名符其实的癖好。这一点在现代的公告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无论学生团体、商业机构、还是政治党派,在草拟这样的公告时、总要先考虑语音是否嘹亮悦耳,词藻是否可以修饰得更华丽。而报纸的读者在读这样的公告时也是首先考虑到读起来是否美妙动听。这种公告常常言之无物,但却总是讲得很漂亮,即便是露骨的谎言,只要说得漂亮,也会受到赞扬。 这样就导致了这样一类文章的出现,它们一旦被译成英语,看上去就极端愚蠢。我们看到最近有一个重要的政治党派的公告是这样写的:“凡有损吾国权益侵犯吾国疆域者,吾辈将逐出之!凡危及天下承平者,吾辈将制止之!吾辈决心……吾辈将竭尽全力……吾辈需精诚团结……”现代的大众将拒绝接受这样的一个公告。他们需要详尽确切的分析,说明当时国内外的政治形势,以及“逐出”侵略者和“制止”侵犯世界和平者的具体途径和方法。这种文学上的恶习有时会愚蠢到极点。有一则销售丝袜的商业广告竟长达500字,第一句是:“自从东三省沦陷以来……”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都是心智简单的愚氓。他们的文学充满了泛泛而谈,但却很不简单。相反,尽管有表达上模棱两可、泛泛而谈等毛病,却也造就了一系列优美的表达技巧。这似乎有些奇怪,中国人对这种文学的训练极为娴熟,已经学会了如何透过字面的意思去理解文章的真意。是外国人的无能,读不出字面以外的意思呢,还是糟糕的翻译家的错误,在翻译过程中失去了汉语所谓的“言外之意”,结果使得外国记者既骂中国又骂自己,认为自己无法确切弄懂那些用字巧妙,表面上又没有任何恶意的公告。 中国发展了一种美饰文辞的艺术——如上所述,这大致上要归因于文言的单音节性——而我们也信仰言辞。我们靠言辞活命、靠言辞来决定政治或法律争斗的胜负。中国的内战总是以互相通电为形式的笔墨战为先导,平民百姓们刻苦地研读这些相互谩骂之词,还有客气的反驳,甚至有厚颜无耻的谎言。人们辛勤地研读并试图判断哪方的文体风格较为活泼典雅,胜对方一筹。与此同时,他们也完全明白,不祥的阴影正笼罩在地平线上。这就是汉语里的“先礼后兵”。即将叛乱的政党总是把中央政府说成“腐败”、“卖国”,而中央政府则更加圆滑地要求叛党“团结一致”、“致力于国家的统一”、“因为我们生于国难当头的时代”云云。与此同时,双方的军队已越来越靠近决战前线,壕沟也越挖越深。找到漂亮借口的党派总能在大众眼里获胜,于是,死的语言就变成了骗人的语言。只要你有一个中听的借口,你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 以下是中国人善用文学技巧的一些例子。当某省政府准备实行鸦片公开销售政策时,他们发明了一个聪明的四字诀作为口号:“寓禁于税”。只有这条标语才能将此项政策推行下去,任何其他口号都不能代替,上海战争之后,中国政府从南京迁都洛阳1,美其名曰:“长期抗战”。在四川,一些军阀强迫农民种植鸦片,竟聪明到想出要征收“懒税”来惩罚那些懒得不想种鸦片的农民。前不久,四川又炮制出一种新的税,称为“友好税”,换言之,现在的田赋已经30倍于正常值,要在此之上再附加一项,以使老百姓与士兵之间变得友好,让老百姓把钱付给士兵,使士兵不再自己外出抢劫。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私下经常笑话那些洋鬼子“头脑简单”的原因。 『1原文如此。』 这种文字灾难只可能发生在一个笃信错误的文字标准的国家,事实上这是错误的小学作文教学法所带来的恶果。一个现代的中国人,目睹这种文学暴行的出现,他只能做以下的两件事情中的一件。其一,他可以采取传统的文学态度,仅仅把它视为纯正的文章,不见得非要与应该叙述的事实有什么关联,然后品味其中的言外之意。否则,其二,他就必须要求文字与思想更为接近,要求一个新的文学标准,用一种更能表现人们的生活与思想的语言来写作。换言之,他必须把这拖沓冗长的表达方式的泛滥,更多地看作一种源于文学上的而不是政治上的恶行。但他也必须相信,只有剔除这种文学上的恶行,才能清除掉政治上的恶行。 文学革命 确实需要进行一场文学革命,这场革命在1917年终于爆发了,由胡适博士和陈独秀领导,主张用白话进行文学创作。当然,在此之前已经有过几场革命。唐朝的韩愈就反对过五六世纪的绩丽文风,提倡使用简明的文体,恢复一种更理智的文学标准,使我们能够看到一些可读性较强的散文。但这却使我们回到了周代的早期文学,仍然是正统的观点;它仅仅是模仿古人,这件工作并不容易,韩愈之后,文学风尚时而模仿周代,时而模仿秦汉。当韩愈自己也足以被称作古人的时候,唐代也变成在不同时期供人模仿的盛世了。宋人模仿唐人,明清作家模仿唐宋。这样,文学风尚就成了各种模仿之间的竞争了。 只是到了16世纪末期,才忽然崛起了一位人物,宣布“今人写今语”,表现出一种彻底的历史眼光,颇有远见卓识。这个人就是袁中郎,此外还有他的两个兄弟。袁中郎敢于以俗语寻常语入文。他提倡的文体曾蔚然成风,有一群追随者,自成一派,这就是有名的“公安派”(公安是袁的家乡)。正是他曾致力于把散文从当时刻板浮夸的格局中解放出来。正是他曾说过,写文章只须“信腕信口”,也正是他尽力主张作家要有个人风格,相信文学只是“独抒性灵”,而性灵是一定不能受到压抑的。 然而,常语、俗语的运用,不久就遭到正统的御用批评家的竭力反对。在所有的文学史书中,袁中郎都被斥为“轻薄”、“粗俗”、“不正统”。直到1934年,这位个人风格的奠基人才被人们从部分或完全埋没中拯救出来。不过,即使是袁中郎,也没有勇气和胆识去提倡“白话”的使用,或者在写作中渗入方言土语。倒是那些通俗小说的作家,放弃了一切追名逐利的企图,被迫用白话写作,以求得大众能够读懂,是他们在活的语言中奠定了文学的基础。所以,当胡适博士提倡使用白话的运动展开之时,其准备工作已经由1000年以前的小说家为他完全做好了,这也是他反复强调的。凡是用新的方式写作的人,都已经有了第一流的佯板。这样,仅三四年光景,白话文运动就取得了辉煌的成功。 文学革命之后,出现了两大变化。其一,出现并形成了一种有个人特点,无拘无束的写作风格,以周氏兄弟为代表,即周作人和周树人(鲁迅)。值得注意的是,周树人受公安派影响极深。变化之二是:“汉语的欧化”,兼有句法和词汇两者,前者看上去是愚蠢的,而后者则是不可避免的。西方术语的引进是很自然的,因为旧的术语已不足以表达现代的概念。这一变化始于19世纪90年代的梁启超。但在1917年之后却愈演愈烈。人们对西方事物已有深刻的癣好,而汉语的欧化可以说是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癖好。不过这种引进的文风离汉语太远,因而无法长久。这种情形在翻译国外著作中尤为恶劣,它使得所著的东西不仅荒谬,而且使中国的一般读者无法读懂。 这实在应归罪于翻译者,因为他们井没有完全掌握那种外国语言,未能理解整句的含义,故而不得不逐字硬译(notre dame de paris《巴黎圣母院》实际上曾被译为《吾之巴黎妻室》)。请再设想一下,如果将英语先行词后面的长定语(现代汉语中无此格式)翻译成汉语,先来上整整几行一连串的修饰语,然后再出现中心词,当是何等怪诞模样!有一些变化显然是进步的,比如松散结构的引进。以往不可能将“如果”从句放在主句之后(我不去了,如果下雨的话),而现在却可以这样做了。这使散文变得更为流畅、更为灵活。 中国的散文有一个伟大的未来。它很快就可以和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的散文在表现力和优美上相匹敌。最好的现代英语散文之所以出类拔萃,是由于它健康地融台了来自日常英语的既具体又形象的词汇和出自罗马传统的意义更确切并兼有”、“语言的漂流”、“乘着胜利的潮流前进”、“鲁依·乔治与保守党调情”等表达方式是优秀的、标准的语言,那么,这种”、“漂流”、“潮流”、“调情”等词语,强迫代之以“欣赏”、“积累”、“倾向”、“前进”等等。语言的活力即刻失去。在汉语中具体与抽象两大类词语相当丰富。汉语的基本构造完全是具体的并非抽象的,像盎格鲁-萨克逊语一样。而经典文学的传统留给我们的词汇,则更偏重藻饰,词义也更精确,与英语中的罗马语部分相类似,如果有一位真正的文学巨匠将这两个因素融合在一起,那么他就会造就出一种具有最大的表现力,最优美的散文来。 诗歌 平心而论,诗歌对我们生活结构的渗透要比西方深得多,而不是像西方人似乎普遍认为的那样是既对之感兴趣却又无所谓的东西。如上所述,所有的中国学者都是诗人,或者装出一副诗人的模样,而且一个学者的选集中有一半内容是诗歌。自唐朝以来,中国科举考试在测验重要的文学能力时,总是包括诗歌创作在内。甚至家有才女正待出阁的父母,有时是才女本人,在择婿时也要求对方能够写一手好诗。阶下囚经常因为能够写几首好诗而为掌握他生杀大权的人所赏识,并且重新获得自由或受到特殊礼遇。诗歌被视为最高的文学成就,被当作测试一个人文学技能的最为可信、最为便捷的方法。中国的绘画与诗歌紧密相联,在神韵和技巧上,即使不是完全一致,也是息息相关的。 如果说宗教对人类心灵起着一种净化作用,使人对宇宙、对人生产生一种神秘感和美感,对自己的同类或其他生物表示体贴的怜悯,那么依著者之见,诗歌在中国已经代替了宗教的作用。宗教无非是一种灵感,一种活跃着的情绪。中国人在他们的宗教里没有发现这种灵感和活跃情绪,那些宗教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黑暗的生活之上点缀着的漂亮补钉,是与疾病和死亡联系在一起的。但他们在诗歌中发现了这种灵感和活跃情绪。 诗歌教会了中国人一种生活观念,通过谚语和诗卷深切地渗入社会,给予他们一种悲天悯人的意识,使他们对大自然寄予无限的深情,并用一种艺术的眼光来看待人生。诗歌通过对大自然的感情,医治人们心灵的创痛;诗歌通过享受简朴生活的教育,为中国文明保持了圣洁的理想。它时而诉诸于浪漫主义,使人们超然于这个辛勤劳作和单调无聊的世界之上,获得一种感情的升华,时而又诉诸于人们悲伤、屈从、克制等感情,通过悲愁的艺术反照来净化人们的心灵。它教会他们静听雨打芭蕉的声音,欣赏村舍炊烟缕缕升起并与依恋于山腰的晚霞融为一体的景色,它教人们对乡间小径上的朵朵雪白的百合要亲切、要温柔,它使人们在杜鹃的啼唱中体会到思念游子之情。它教会人们用一种怜爱之心对待采茶女和采桑女、被幽禁被遗弃的恋人、那些儿子远在天涯海角服役的母亲,以及那些饱受战火创伤的黎民百姓。最重要的是,它教会了人们用泛神论的精神和自然融为一体,春则觉醒而欢悦;夏则在小憩中聆听蝉的欢鸣,感受时光的有形流逝;秋则悲悼落叶;冬则“雪中寻诗”。在这个意义上,应该把诗歌称作中国人的宗教。我几乎认为,假如没有诗歌——生活习惯的诗和可见于文字的诗——中国人就无法幸存至今。 不过,要是没有某些特定的原因,中国的诗歌也不会在中国人的生活中获得这么重要的地位。首先,中国人的艺术与文学天才,使他们用充满激情的具体形象进行思维,尤工于渲染气氛,非常适合于作诗。他们颇具特色的浓缩、暗示、联想、升华和专注的天才不适合于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