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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将悲伤流放 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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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步飞烟
简介:
凄凉的雨夜,一个男人在她耳边轻轻的许诺:
“我只要你记住三件事,第一,我爱你。第二,我很爱你。第三,我非常爱你。”
黄昏的街头,一个声音在她身后绝望的期待:
“我们是不是终有一天,可以拥抱在蓝天白云下?”
凄凉的墓地,她坐在草地上艰难的哽咽:
“幸福的道路总是这么短,我们可不可以停下来,赖着不走?”
离别的机场,她挥一挥手,向深爱的男人微笑着告别:
“如果爱情,不过是得到一切,然后失去一切的一场记忆,那么亲爱的,让我们将悲伤轻轻流放……”
一个饱经劫难和尘殇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弥漫着伤感和落寞的城市。
如此的和谐,和谐得仿佛是幻觉,又幻觉到残酷的地步。
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吗?也许是,也许不是。
这个年代还有人奢谈爱情吗?也许有,也许没有。
一个关于爱和忧伤的故事,正羞涩的悬挂在浩如烟海的红尘彼岸,静静的守望。
守望幸福,守望希望,守望信念,守望理想;
守望到春暖花开雪霁天晴的那一天,让我们一起将悲伤,轻轻流放。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正文】
让我们将悲伤流放
作者:步飞烟
写在前面的话
行文之初,很是纠结。
因为这个故事,与以往不同。
因为故事的背景,没有被设定在现代都市繁华绚丽的大街上。
因为故事的内容,没有小言习惯的时尚和高雅,清甜和浪漫。
它来源于我的家乡,一个座落在白山黑水间的边陲小城。
西波利亚凛冽的寒风每年冬季首先光顾的地方。
没有来过这片土地,你就不会知道什么叫做沧桑,来过这片土地,你就深刻体验到了荒凉。
情缘迷离,随处停靠,苍茫大地,静寂无言。
千百年来,沉默坚忍的人们在这片同样沉默的黑土上,坚守着属于他们的幸福和希望。
所以我就想,习惯了现代都市繁华没落风情万种的你们,是否会喜欢一个凛冽到刻骨的故事呢?
思考了很久,还是决定将它写下来。
不为别的,只为纪念那些难以忘却的纪念。
纪念那些难以言说的困苦和彷徨,那些执迷不悔的爱和忧伤,还有那些美艳如花的理想和希望。
写作的过程,犹如漫漫长夜中孤独的行走。
很多次,某烟都不由自主的停下脚步,陷入深刻的思索。
回望曾经走过的路。
究竟是繁华似锦?还是险象环生?
以至于这部小说,总是走走停停,浴劫残喘,罹患不幸。
我要感谢那些一直支持的我的朋友,是你们给了我勇气和力量。
也要感谢毕老师,毕医生,毕学者,毕阿姨。
是您的一部小说,让我对苦难的含义有了新的理解。
如果说,《夜凝夕》是单纯的情感宣泄,那么这部小说可以算是一种顿悟和解脱,尽管它像雏鸟一样笨拙稚嫩。
我不是专业作家,也算不上什么文学青年。
只是用自己拙劣的笔触,抒写对于这个世界一点微薄的感受。
万物寂寥,宇宙澄清,人世无常,众生有情。
善待苦难,善待命运,善待每一个萍水相逢的宝贵瞬间和每一段朴素的真情,或许才是生命的终极意义。
楔子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你仍是你的狷介少年,我仍做我的逍遥散仙。山高水远两不侵,碧落黄泉皆不见。
昨夜的一场秋雨,令潮湿的空气中平添了几分泥土的芬芳。清冽的香气宛如美人的纤纤素手,软软的贴着你,细细抚摸着你,像云雾一样飘散搁浅在你身上每一道空穴,亲昵缠绵着你。
这是别致的一天。
此时的水云轩,只有两三个客人在看书,袅袅的茶雾缭绕着一张张低眉敛目的脸。
正是百无聊赖,昏昏欲睡的午后。
内室里,玄衣素颜的我,轻轻撩起斑驳的湘妃竹帘,漫不经心的瞄了一眼壁上的时钟,时辰将近,我等的客人就要来了。
回身看看,我那被潮气迫害已久的铜香炉,此时正披着一身斑斓的霉绿,刻尽职守的焚着一炉淡雅的檀香,烟袅飘飘,幽怨分明。清寂古朴的紫砂壶里泡着上好的碧螺春,馥郁的香气令满室生香,判若别境。我低头想了想,还是决定换掉它。碧螺春固然甘甜醇美,可这样的日子,喝迷迭香更适宜。
风铃摇晃,欢快如同年轻女子清脆的笑声,婉约悠扬,青翠欲滴。如此美妙,若不是清风使然,那便是,贵客已到。
果不其然。
“您好,我……可以进来吗?”竹帘外的声音是少年特有的清越,宛如洞箫,行如水,力如风。挟着几分小心翼翼,倒也讨喜。
我寻着声音望过去,黑发如玉,目光如炬,瞳仁宛如上好的琉璃,轻轻一敲,丁冬做响。
我有没有告诉你,我等待的是一个如此俊秀天然的少年?
“进来吧,把包放下,随便坐。”我指了指对面旧的发红的藤椅,随意的像对待相交多年的故友。
少年微微一笑,真是漂亮,依言坐下,将沉甸甸的旅行袋放在脚边。
“知道你要来,我特意泡了一壶上好的碧螺春,后来想想不妥。它的香气太过霸道,扰人清净,于是换成了迷迭香,你尝尝,味道刚刚好。”我为他斟上一杯,花香四溢,静谧安宁。
少年轻笑:“迷迭香的花语叫做回忆,您真是一个精致的人,连这种细节都想到了。”
我端起茶杯,淡然道:“精致的是这座城市,不是我。我只是在习惯它。”
“习惯?这个词听起来不免有些伤感,透着被胁迫的无奈和随波逐流的落寞。”他的目光很清,清的透明,宛如清晨的朝露。黑白分明的眼睛,纤尘不染。瞳仁的四周,还带着淡淡的婴儿蓝。
我有些吃惊:“你竟然和他一样敏锐犀利。”
“您生气了?”
“没有,只是被你一语道破天机,有些无所适从罢了。”
“那还好。”少年煞有介事的拍了拍胸口,叹道:“来之前他再三叮咛,您是玲珑剔透水晶心肝玻璃人儿,对您万不可造次莽撞,更不可胡言乱语。我可真怕您生我的气,就不再理我了。”
“呵呵……”我哑然失笑,“怎么把我说的像贻害千年的老妖?”
“没有,他只是太紧张您了。”少年笑着说。
“他,还好吗?”我问的有些漫不经心。
“好与坏的界限是什么呢?功成名就?身体安康?香车宝马?软玉温乡?如果这是界限,那他很好,好得不得了。”少年说的凄凉。
我却依旧淡然:“男人毕生所求,不外如此。他应该惜福。”
“可是他并不快乐。他想您,这些年一直都在想,想得三魂不见了七魄,想得食不下咽夜不能眠。想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您消得人憔悴。”
我终是笑了出来,这孩子不知道跟谁学的。想他当年是何等的清冷寡言,怎么会调教出这样的活宝?真是令人费解。
心底却是一叹。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如此这般,又是何苦?知你者,谓你心忧,不知你者,懂你何求?
这世间的事,说来也怪。惜惜念念的,早已没了踪影,只落得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过眼云烟的,却痴痴守侯,只待得云开见月明。
犹记当年,家乡的雏菊开得正好,玉米飘香,西瓜清甜,良辰美景奈何天。你清秀的眉目在阳光里灿烂。
可是,人生若只如初见,你仍是你的狷介少年,我仍做我的逍遥散仙。山高水远两不侵,碧落黄泉皆不见。
会不会更好?
“您怎么了?”我的飘忽,终于引得少年不安。
收回飘远的视线,只看眼前。这白衣飘飘的俊朗少年,好是好,可惜不是出自家乡的沃沃黑土。我向来以为,只有家乡那如诗如画的高山好水,才能孕育出此等冰清玉润的风骨。
可看到他,仍是想起了家。
“离家去乡已多年,只为了梦想中的长安。”这句借的,似乎欠妥。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甚好,甚好,配得上我这颗疼到肿胀的悠悠游子心。
只是,这离愁别恨,古来有之。一桩一件,莫不惊天地、泣鬼神。与之相比,我这小小的伤感,何止逊了一筹?哪轮到我来顾影自怜?
况且经过几年的修行,我早已习惯了这个烟雨凄迷的南方小镇。习惯了马帮清越的驮铃,习惯了爬满青苔的石阶,习惯了经年的暮寒春迟,习惯了朝夕的烟轻雾重。习惯了异香扑鼻的糯米血肠,习惯了清甜爽口的苦荞粑粑。习惯了灵韵天成的纳西古乐,还有古城口那永不停歇的水车,七年的生命承载了七百年的历史,我已习惯了它的喧嚣如同不灭的经年。
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而家,又是回不去的地方。
人生如此变幻,“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已变。”罢了,罢了。
只是,多少次梦中辗转,那萦绕于心的,却不是习惯了的温山软水,杏花春雨。家乡,原来是只有在梦里才能回得去的地方。
梦里凄惶,梦醒惆怅,望着一地孤清的月光,豁然明了,游子思乡的切肤之疼,早与那明月一般,耗给了滔滔流年。
唉,可悲,可叹。还有我这满腹的柔肠,又说给谁听?
眼前,倒是有一个。只是这年轻走俏的y一代,能理解它吗?会不会言者灼灼,听者漠漠?
我浅浅一笑,端起茶杯悠然道:“有没有兴趣,在这我风轻水冷的水云轩,一边品着淡雅的迷迭香,一边听我讲一个关于爱和忧伤,信念和理想,幸福和希望的故事。”
“求之不得。”少年兴奋的说,“只是,不懂的地方,我可以问吗?”
“当然可以。”后背慢慢靠上老旧的藤椅,目光飘向了窗外的秋悠的吸了一口:“需要帮忙你就说话,没什么事是解决不了的。”
飘云笑了,心想,算了吧,你的人都是敢杀人放火的主儿,用来对付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子,也太小题大作了。再说我这都是人民内部矛盾,主要还是以说服教育为主,不至于让人家孩子缺点什么回去。况且你也不过是看在我们家隋洋的面上,顺口说说,我还真能把自己当盘菜?
飘云不以为然,可人家既然说了,面子还是要给的。
“谢谢,有麻烦我一定第一个找你。”想想这话说的不妥,改口道:“我让隋洋去找你。”
说话间,车就上了大桥,桥下是滔滔不绝的江水,全城百姓赖以为生的水源。
飘云突然想起去年冬天,她就站在这座桥上,迎着凛冽的西北风对向她示爱的隋洋说:“你说爱我是吗?那就从这桥上跳下去,我就相信你是真的。”
隋洋立刻目瞪口呆,嘴张得能放下一个鸡蛋。
那时候自己真是够狠的。寒冬腊月,零下二十多度,呵气成霜的天气。真要跳下去,淹不死也要冻掉半条命。
最后他当然没跳,飘云是聪明人,他隋洋也不是傻子,怎么会看不出,她是有意刁难,要他知难而退。
现在想想,如果不是一年前那场突如其来的浩劫,如果不是在那个时候碰巧遇见隋洋,他们之间是否还会有今日这种种缱绻难解的因果羁绊?
命运,还真是不可捉摸的东西。它会让你在瞬息之间一无所有,也会让你在顷刻之间改天换地。当你以为会碰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它却让你穿墙而过,遨游太虚。
飘云望月兴叹,没想到自己这么轴的主儿,最后还是没挺得住隋洋可聘美诺曼底大登陆的狡猾攻势,乖乖被他攻城掠地,吸纳收编,做了他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已经一年多了。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记得今天试卷上有道题是这样问的:
为什么河水是向东流,而不是向西流,或是向北流、向南流?呵呵,这个问题问得,可真够无聊。
车停在江南开发区一个新开张的海鲜城,透明的建筑物在彩灯的照射下五光十色、金碧辉煌,像极了海底的龙宫。
一身名贵的隋洋早就等在门口。
穿着红色制服的门童眼明手快的打开车门,最先看见的是一双秀气的小靴子,俏皮而干练。然后是与靴子的长度配合得恰到好处的七分低腰牛仔裤,etam这一季的新款。时尚干练的腰带跨在不盈一握的柳腰上,造型艺术的卡扣闪闪发亮。
上身一件窄腰小外套,复古的款式,袖口镶着绢丝,八颗排扣全都敞开着。里面一件纯棉低领小t恤,紧身的剪裁勾勒出飘云大小适中的胸部。脖子上随意搭了一条丝巾,既保暖,又有型,流苏若有若无的遮住胸前的春光,让你想入菲菲,却又什么都看不到。
从头到脚没有名牌,除了那条牛仔裤算是有个正经的牌子,其余都是“银座”淘来的杂牌货,如新杀的狗肉,即使美味飘香也上不了台面。可飘云坚信一点,只要发挥自己独特的品位和格调,在衣饰的千军万马中搭配得当指挥若定,杂牌货也能赢得过正规军哩。
傻笑,每次看到飘云,隋洋就会傻笑。
快步迎了上去,亲昵的搂着女友的杨柳细腰:“亲爱的,你今天真漂亮。”
“亲爱的,都老夫老妻了,客套话就甭说了,听着寒得慌。”早知道来这种地方吃饭,她起码应该把他送的那条裙子穿上,才不至于丢他的脸。
“我说真的,你在我眼里永远是最美的。”隋洋是所谓的桃花眼,笑起来的时候,一双水盈盈的吊眼梢几乎斜飞入鬓,嘴角的弧度却总是透着几分稚气。
飘云笑了,这话说得够俗气,但是受用。只要她的男人说她漂亮,哪怕人人说她塌鼻龅牙身高一米二八是个矮冬瓜,她照样拽得二五八万,不知今夕是何年。
翘起脚尖亲亲他的嘴巴,以示奖励。光天化日之下又如何?只要他喜欢,她高兴,有什么不可以?
“喂,注意影响啊。”龙天佑笑得爽朗,对着隋洋,他永远是个好哥哥。
“天佑哥,谢了。”隋洋搂着飘云满意的向他挥挥手。
“傻小子,自家兄弟,谢什么,你们几点结束啊,用不用我派人来接你们?”
“不用了,那个,今天晚上我们还有安排。”隋洋宠溺得亲了亲飘云的额角,一脸暧昧甜蜜。
风吹得落叶沙沙作响,他们的世界瞬间的沉默,仿佛只是一秒,仿佛地老天荒。
龙天佑轻笑几声,从车里拿出一小盒东西扔给了隋洋:“注意保险措施,别玩出火。”
飘云看了看,哦,原来是一盒带香味的“杰士邦”。
第二章
这是一个堕落的年代,有人被桃花迷了眼,有人在江边湿了鞋,但总有栽草的人,用文字和韵律在红尘岸边筑堤守望,守望着滔滔流年。
“以后别再让天佑去接我了。”上楼的时候,飘云对隋洋说。
“为什么?”隋洋一头雾水。
“我自己有胳膊有腿,为什么一定要麻烦别人?”
“天佑又不是外人,他是我表哥,从小我们俩关系最好,他什么都护着我。”
“那你也不能把人家当佣人使唤,再说他那辆跑车太扎眼,闪闪发亮的停在我们学校门口,整个就是一深水炸弹,不知道惹得多少人眼热,我可不想被别人说三道四。”
隋洋乐了,捏了捏飘云的脸:“纠正你两点:第一,我没拿天佑哥当佣人使唤,我爸是对他有恩,但那是他们之间的事儿。他是我最崇拜的人,如果不是为了你,我也不好意思麻烦他。第二,一向不怕天不怕地的童飘云,还在乎那点流言蜚语?”
飘云皱皱鼻子:“我当然在乎,这可是我的饭碗,你要是不要我了,下半辈子我可就靠它了。”
“我怎么会不要你,你非要我把心挖出来给你看是不是?你这个狠心的女人。”隋洋长臂一伸,笑着用胳膊勒飘云的脖子。
“跟你说真的,你别不当回事儿。”飘云好不容易才喘过一口气,心想,这人看着挺瘦,力气还真大。
“我知道了,以后我亲自去,我的驾照就快下来了。老爷子答应送我一辆车,你喜欢什么牌子?奔驰?宝马?还是保时捷?”
飘云一叹,跟他就像是赤道和北极,正经事儿永远说不到一快去。
“我喜欢飞鸽。”飘云没好气的说。
“飞鸽?有这个牌子的车吗?我怎么没听说。”小少爷满脸疑惑的看着女友。
飘云斜他一眼:“当然有。二八款,带横梁的那种。小时候,同学的父母都是用它带着孩子逛商店,我特羡慕。”想起这个,飘云的心里隐隐做疼。
“哦。”隋洋恍然大悟,“原来是自行车啊,我说怎么没听过,压根就没见过。”
飘云无言,彻底败给他了。
饭局在二楼雅间,青云阁,名字很高雅。衣着光鲜、面容姣好的服务小姐恭恭敬敬的候立在门口。房间装修得华丽精致,舒适宽敞。透过落地的玻璃窗,能看见蜿蜒逶迤的江水,在夜幕下像条游动的黑龙。
飘云进去一看,都是熟人,文帅,江唯,许诺,夏明威,城里有名的“纨绔”该来的一个不少。
天南海北,你来我往,酒过三巡,菜基本没动,红酒喝掉了十几瓶。大家觉得不过瘾,又叫了几瓶茅台。飘云早早退出战局,坐在一边乘凉。
男人在拼酒,酒成了他们此时唯一的爱人。飘云只有吃菜,反正也没人理她,她也乐得不用再装淑女,满桌精致的菜肴成了她此时唯一的乐趣。鲍鱼、鱼翅、西洋参炖燕窝,都是平头百姓吃不到的奢侈品,浪费可惜了。记得一本书上说过,千万别让食物寂寞,食物寂寞了,以后就不再来了。所以,为了以后还能吃到这么好的东西,飘云现在就要很努力很努力的,吃掉它们。
“哥儿几个一会儿找点乐子去吧。”江唯兴致勃勃的说。每当这样的话题开始的时候,就表明他们拼得差不多了。
“好啊,听说东边新开了一家夜总会,晚上有艳舞表演,有个小妞舞跳的特棒,很多人专门去捧她的场,咱们瞧瞧去?”夏明威是这伙人里的猎艳高手,对城里的风月场所门儿清。
“你说那妞我知道,她不是每天都跳,看她跳舞要等到周末,周末她才出场,就一个小时,还不一定什么时候出来,你得耐心点等。”
江唯一拍桌子:“操,这么拽。那脱不脱啊,不脱光了老子看个鸟啊。”
飘云喝汤的手一颤,表情有些不自然。他们谈论这些从不避讳她,因为她向来爽朗大方,乖巧懂事,知道什么时候该装聋作哑,什么时候该闭目塞听。
文帅眼尖,发现飘云今天有些反常,赶紧出来打圆场:“哎哎,没看见有女士在场呢吗?都斯文点啊。平时装得人模狗样的,别几杯猫尿下肚,就开始走板。”
“你丫的,别装了。人家飘云还不了解你,你们不是大学同学吗?听说你还追过人家呢,是不是,飘云?”江唯这人向来活泛,今天更是惟恐天下不乱。
“文帅,怎么没听你说过?”隋洋眉毛一挑,还真有点生气了。
“哪有的事啊,人家文帅追的是我同寝一女生,我不过是个传话筒。”飘云发现苗头不对,赶紧解释。
“呵呵,只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江唯有点喝高了,也看不出眉眼高低。飘云恨得直咬牙,隋洋什么玩笑都能开,就是这样的玩笑说不得,小气着呢。
“文帅,到底有没有这事?”隋洋的口气有点冲,叫上真了。一双桃花眼睨人的时候,越发秀长明亮。
“隋哥,真没有。”文帅苦笑,就差指天立誓了,“我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动她呀。你不知道,她大学的时候厉害着呢,中文系第一快嘴。一场辩论会把工大那几个小子斗得体无完肤,就剩下一口气了,只差没让人家爬着出去,真给我们师大长脸了。”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挑的。”隋洋一脸得意相,手一伸,仗着几分酒劲把飘云搂进怀里。
飘云干脆应景,扮起小鸟伊人,一脸媚人的娇憨。男人嘛,该给的面子就要给足了。你在人前给他长了脸,他才会更疼你。躲在隋洋怀里,笑得一脸沉静,大树底下好乘凉,万事自有他来扛。管他红尘多纷扰,及时行乐就是了。
飘云知道,这帮公子哥都是吃喝玩乐享受人生的行家。他们不是随便的人,可随便起来不是人。
隋洋向来能玩,玩疯了是个顾前不顾后的主儿。飘云索性让他玩,对这种从小被人捧大的骄子,你得顺着他的性子来。如果像个狗皮膏药似的成天粘着,他早晚烦你。
男人这种事,该是你的,别人拿不走。不是你的,强留也没用。干脆无为而治,以不变应万变,自己也落个清净。
“说真格的,我们一会去哪儿?”江唯还惦记着玩。
“我今天请假,你们去吧。”隋洋说。
这群少爷立马抗议。
“喂,太不够意思了吧。该不会是怕回来之后,飘云给你穿小鞋吧?”
“呵呵,咱们飘云可不是一般女人。她大方着呢,是不是,隋洋。”江唯神秘兮兮的推了隋洋一把。
“去,别说的好象我犯过什么事似的,我对我们家飘云可是一心一意。今天真是有事,放兄弟一马成不?”
“什么事啊,有没有需要哥儿几个效劳的地方?”江唯虽然口无遮拦,但就是这点好,讲义气。
飘云笑了:“今天这事儿,只怕你们帮不了。”
“切,就没有我们办不了的事儿,说吧,你们到底要去哪儿?”一个个都是人尖儿,嚣张惯了,口气横得能吞下一头牛。
飘云将他们挨个扫了一圈,轻轻的说了两个字:“宾馆。”
此话一出,全场哑然。
过了一会儿,江唯嘿嘿一笑,尴尬的挠挠头:“这事儿,是帮不了。”
隋洋在洗澡,飘云一个人站在窗前望着远处奔腾不息的江水。那夜幕下黑压压的江面,谈不上意境,却勾起了她的思古幽情。
不知夜泊秦淮该是什么样的光景?是不是像书上说的,分不清哪是天上的星月,哪是水里的灯火。曾经纸醉金迷的秦淮河如今只怕也萧瑟了吧,退却了往昔糜烂的萧声和酒香,只留下沉寂。
突然想起这样一段话:这是一个堕落的年代,有人被桃花迷了眼,有人在江边湿了鞋,但总有栽草的人,用文字和韵律在红尘岸边筑堤守望,守望滔滔流年。
很好的一段文字,只是不知道在这个物质化的年代,还有多少人能体会这种守望者的孤独。
从本质上来说,飘云是个孤独的人。只是她把自己的孤独隐藏的很好,城市的寂寞如同深海,她是一条漆黑的鲶鱼,手一滑,就没了踪影。
总是觉得,没有人能真正了解另一个人,我们尚且不了解自己,何况是别人。所谓的感同身受,不过是拿来好听的。就像她和隋洋,多么甜蜜温馨、严丝合缝的一对,走在街上,不知引来多少艳羡的目光。可当中有多少讳莫如深,有多少守口如瓶,外人哪里晓得?
他们是同一原点的两条射线,始终在走不同的方向,在思想的领域没有交集。想问题用不同的方式,看问题有不同的角度。即使被他抱得再紧,心里依旧荒凉,已经成了不可言说的隐疾。
呵呵,终究是贪心吧。要了手表,还想要自行车啊?多么好的男友,城里龙头企业老总的独生子,黑道风云人物龙天佑最疼的弟弟。有钱、有势、有型、有款,出门有名车接送,吃个早餐都在高级酒楼,黑白两道全都照应着,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奢华尊荣,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飘云捏捏自己的脸,笑容就越扩越大,笑得脸颊发酸。回头看看,这个房间真是奢华浪漫。玫瑰色的大床,典雅的床幔,暧昧情调的壁灯,带着新鲜露珠的玫瑰,角落里还有一个小小的吧台,暗黄色的灯光打在造型艺术的酒瓶上,说不出的高雅贵气。
房间里的每一个摆设无不散发着蛊惑人心的情欲味道,却偏偏欲迎还拒,欲说还羞。将一切掩藏得恰到好处。
钱是王八蛋,但它能买来最可爱的东西。
童飘云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可以吃到这么好的饭菜,住这么好的宾馆,有这么好的男人。比起那段孤冷凄清的日子,现在的生活简直是老天眷顾,堪称奇迹了。
张开双臂,快乐的转个圆圈,整个世界成了巨大的游乐场,烟花绽放,缤纷绚丽。
飘云对自己说,可以了,就这样吧,这就够了。我很快乐,我热爱生活。
第三章
微笑,即使在地狱,也是盛开的莲花。
看着独自伫立在窗前的飘云,隋洋总有一瞬间的恍惚,恍然看到只穿了一件白棉布衬衫的她,光着脚坐在窗台上,宛若神仙一般把自己优美的脸庞浸润在清凉的月光里,让举世无双的月光在她眼里成双成对。抬头低头的罅隙里,仿佛有一滴心酸的眼泪惊慌无声的滑过唇边,眼里的哀伤,已过千年。
可是张开眼睛,一切都消失了,只看到她像只轻盈的百灵,快乐得在屋子里东飘西荡,上下翻飞。眼里的忧郁仿佛只是一个酸楚凄美的梦境。
他抓不住她的哀伤和落寞,或者说,她不会把她的哀伤和落寞给他看。这是一个令人悲哀的发现。
走过去,干净利落的把她抓进怀里,这样是不是安全些?放心些?不用这么难过?
飘云落进隋洋的怀里,还在咯咯的笑着,抬手撩了撩他垂落在前额的黑发。调皮的说:“孩子,头发没有擦干,小心感冒。”
隋洋笑了:“姐姐,你来帮我擦吧。”
飘云亲亲他的嘴巴:“来,姐姐疼你。”
飘云用大大的毛巾为男友擦头,用力的揉搓,毫不怜惜。然后退开一步看了三秒,接着笑弯了腰。
“亲爱的,你毛发耸立的样子,让我想起了豆包。”豆包是隋洋送给她的小狗,胖呼呼的,长着白白的绒毛和可爱的小屁股。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死于一场交通事故。飘云整整难过了一个月,从那之后,他再不敢送她任何活的东西。
隋洋扬起唇角,一个饿虎扑食,将她压在床上。她不怕死的对他甜甜的笑。
他捏着她的下巴柔声说:“亲爱的,你单薄的像件易碎品。
飘云笑得差点没背过气去。
“那你可要轻拿轻放、小心使用,别把我弄碎了。”飘云在他耳边小声的说,轻轻的笑,让甜美的气息像腻人的奶油滑溜溜的淌进男人的心窝里去。
隋洋立刻心猿意马,激情难耐了。捏着她的下巴左右摇晃着:“小坏蛋,你就撩我吧,呆会儿遭罪的可是你。”
飘云只是笑,摸了摸隋洋腹部的六块肌肉,整齐有型,手感真好。
“又去健身了?”
隋洋扒开她的衬衫,沿着脖子吻下去。“没有,天佑带我去了一个更好玩更刺激的地方,可惜不能带你去。”
“为什么?”飘云心里纳罕,以前有什么好事,隋洋第一个想到她,这次怎么一番常态。
隋洋亲亲她的下巴:“太暴力了,我怕你受不了。”
飘云想想也对,凡是跟龙天佑有关的事都很危险。
飘云想事情的时候,隋洋也没闲着,三下五除二就将两人的衣服脱了个干净。飘云缩了一下,感觉有点冷。隋洋却浑身热的烫手,盖在飘云身上就像一张电热毯,火辣辣的热气把她整个身子都罩住了。
飘云看着天花板,这时候才发现,宾馆的天花板不知用了什么材料,亮晶晶的,简直油光可鉴。两具年轻赤裸的身体交叠相拥在一起,有点像情色电影的海报,又煽情又漂亮。
她看到自己明亮漆黑的眼睛,在男人的身下氤氲如水。纤纤素手,放在蜜色的肌肤上像十根刚刚发芽的小葱,洁白纤细,鲜嫩可口。隋洋把头埋在她怀里,用牙齿扯咬她的乳头,先是左边,然后是右边,最后,又回到左边。飘云想,他真的是很喜欢那里,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正想着,隋洋就进来了,很容易。飘云痉挛了一下,转过头,看到电视没关。凤凰卫视正在演《我叫金三顺》这部韩剧,这是飘云今年最喜欢的电视剧,百看不厌。女主角是除了美貌、身材、金钱之外,什么都有的女性。电视里,男主角的妈妈在电梯里气势汹汹的训儿子:“如果外人知道母亲在经营五星级饭店,儿子却在开法国餐厅,他们会怎么想?”
帅气的儿子不三不四的回了一句:“妈妈开旅馆,儿子在卖饭。”
飘云一听就乐了,可还没乐出声,就被隋洋捏着下巴扳了回来。狂风暴雨般的吻铺天盖地的落下来,跟他的律动一样急切焦躁。
飘云一窒,可怜巴巴的挥舞着莲藕似的手臂,想推开他,可是没用,隋洋纹丝不动。他虽然生得高瘦,可是由于经常健身,肌肉强劲,筋骨分明。况且男人在生气的时候,力气就变得格外的大。那气势汹汹的架势,岂是弱质纤纤的童飘云招架得了的?
隋洋这堪比二战德军轰炸的轮番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