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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百合之恋 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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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诉衷情
永夜抛人何处去?
绝来音。
香阁掩,眉叙;
月将沉,争忍不相寻?
怨孤衾。
换我心为你心,
始知相忆深。
这首《诉衷情》为五代顾复所写,当初最吸引我的,即为最后那两句。
每对倩侣都曾问,“你爱我吗?”“我在你心中,究竟什么地位?”或许,你就是其中的一分子,获得答案了吗?真实的程度又有多真?
有人喜欢用玫瑰花代传情意。我也喜欢玫瑰花的美与香味,却讨厌它的多刺。彷佛恋情就是需要经过一番磨练,才能有完美的结果。
若真要选择,我宁可选一束姬百合,它朴实耐看的外表,总能吸引我的目光,而它的花语,即真爱幸福,这才是我希望能拥有的。
《姬百之恋》这本书中若涵与学斌、怡伶与兆邦,四个人各有不同的个性,连巧儿与周邦也是。唯独相同的是,他们对爱的执著。
愿可爱的读者们,都能拥有真爱与幸福。
楔子
传说在明朝时,朱元璋身旁的第一军师——刘伯温,在明朝创立时,趁著平定天下之便,因缘际会曾获得三件宝物,并转赠有缘人。
这三件宝物,其一是一只翠玉玉佩,绿得晶莹,绿得彷佛拥有春天般,是块温玉。
其二是紫色佛珠,传闻戴著紫色佛珠者,具有慈悲广大灵感的法力,可以起死回生。不过只能有三次使用机会。
其三是何种宝物,至今还不知道。不过在传闻中,这三种宝物各具有不同的法力。
若能三种宝物齐聚,不但能起死回生,更能长生不老,是最佳修行的法器。
谁是这三位有缘人,没人知道。
有人说,全部被纳入国家宝库;也有人说,全被皇亲国戚所占有。
是否真有这种宝物引传说归传说,至今还没人见过,更别说能印证是否真具有法力。
第一章
多情却似总无情,
惟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
替人垂泪到天明。
唐·杜枚·赠别
高雄。
这里原是一处高山围绕、有著绿树与清溪、风景秀丽未经人工开发的纯朴乡下地方。
老人家传说,在这裹有一处“龙穴”,若能将祖先葬于此穴,则可福荫后代子孙。
只不过传说归传说,历经几代后,再也没人相信。原因是,若真有“龙穴”,哪轮得到他们寻常老百姓?早被富贵人家觅得,福荫子孙了。
虽说如此,纯朴的农家子弟,秉承先人遗训,他们是靠老天爷与大地生存的;既然老天难测,那就善待每一寸土地,有土地就有希望。
平常寂静的农村生活,今天似乎有些不一样,这里聚集了许多人,摆著香案与牲礼,带头的人膜拜完后,看著手腕上手表所指的时间,正是请人推算的良辰吉时到了。
他要手下的人,将鞭炮准备好,并唤著:“工头!挖土机准备好了没?别误了时间!”
“没问题!”那位嘴嚼槟榔,皮肤黝黑粗壮的中年男子,大概就是工头,见他拍著胸脯保证著。
“邬仔!时辰到了,怪手准备好!”工头对著站在离他约两公尺的另一名工人喊著。
邬仔看著前方的高山,记得自己刚要到这里时,还经过一条未被污染的清澈河流。
再看看这高度都快及到人腰部的丛生野草,怪手前方约五、六公尺的地方,正有三棵有百年的老树。这一切的一切,不和昨晚那名少年所说的一样吗?邬仔面有难色的不知该怎么办?
“邬仔!快一点啊!还发什么愣?”工头看著从台北来的上司脸色不悦,只好催促著好友。
邬仔再三斟酌,当下脸色坚定的跟工头说:“工头,我看我们一星期后再破土好不好?今天不行,不好啦!”邬仔诚恳的说著。
“邬仔,你在说什么?今天的日子,是老板请人家算好,最好的破土吉时。”工头不悦的说著。
“头仔!我昨天晚上梦到……”
“时辰都快要过去了,还在蘑菇什么?”
邬仔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台北来监工的上司所阻吓打断。
工头一听上司在责难,也不想再听邬仔的解释,反而怪罪邬仔说:“邬仔,我是看在我们的交情不错,而且你又是有家累的人,才想给你赚这个红包,没想到你……哼!”工头生气的说:“你不开,这个红包我自己赚!”
工头瞪了邬仔一眼,迳自上挖土机。
怪手一举起,再接触到地面时,只见泥土里喷出大量的血浆,工地上的其他工人正觉得奇怪时,挖土机上的工头,尖叫一声,只见他双眼暴睁。
这时又听到有人喊著:“那里……那里有两条巨蛇!”
众人好奇的往有蛇的方向看去,而暂时忘了工头的动静。
可惜草长得实在太高了,一下子就遮掩住蛇的踪迹。众人大失所望的收回视线。有人想到叫著:“工头,工头怎么了?”
“啊!不好了,工头昏死过去了!”
当这个事实一传出,现场马上乱成一团。只有邬仔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见他双手合而为掌,口中念念有词,完毕后还朝天礼拜。
也不知是谁叫来救护车,两、三人合力将工头从挖土机上给抬了下来,医护人员做了简单检查,发现竟已回天乏术,但仍送往医院给医生检查死因,好开立死亡证明。
看著救护车驶离工地,大家正唏嘘不巳时,有个工人想到向来诚恳听话的邬仔,今日却一反常态,便往邬仔那里望去。
“邬仔,平常时你最听头仔的话,头仔也是最照顾你的,今天怎么反常了?”那人才说完,自己马上有所顿悟。“难道你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
其余的工人,立刻好奇的将邬仔围祝
“邬仔,你刚刚一直叫头仔延一星期,这是怎么回事,你也说出来给我们听听。”
“对啊!对啊!”
那人话一说完,其余的工人马上附和的点头称是。
邬仔无奈的摇头说:“昨天晚上,我梦见一位少年来找我,说是今天动工的地方是他和另外两位仆人修行的地方,要我延一星期,那他们的修行正好告一段落,就没关系。我还记得我半信半疑的问明那地方的环境,今天我一看到这里,正是他告诉我的样子,真是……”邬仔自责的摇头。
“难怪你今天这么反常!”一名绰号叫马仔的人说。
这一段对话,从台北来的监工从头至尾,看得一清二楚,也听得十分明了,他想:工程还是要继续下去,不能让这件事传出去。“你不要再危言耸听了,工头一定有别的病因,才会如此。”
纯朴的乡下人原本就看不惯他那高高在上的模样,他的话,谁也没理会。
马仔又想起,刚刚有人看到两条巨蛇的踪迹,莫非那巨蛇即是……“不好了,大家快走,散了啦!”马仔慌慌张张的催促同事。
“又怎么啦?”其中一个人不耐烦的问。刚刚才死了一位同事,心里正难过,听到马仔慌慌张张的催促,心中不由得有些厌恶。
“你们……”马仔看到同事的反应,真是迟钝的可以。“唉!你们忘了,刚刚不是有人看到巨蛇?若那巨蛇即是昨天跟邬仔托梦的,刚刚工头已经……万一要是迁怒到我们身上……哼!你们不走,我可是还要命呢!”马仔马上往自己的机车走去。
大家一听,也觉得马仔言之有理,大家赶紧坐上自己的交通工具,逃命去了。
邬仔看到同事害怕得一哄而散,连台北的那位监工也开车迅速逃离,偌大的工地只剩邬仔一人,还有挖土机与香案、牲礼等东西。
邬仔看到现场有些凄凉,有些混乱。尤其是怪手上面血迹斑斑,令人怵目惊心。
邬仔双手合掌,默祷的说:“很抱歉,我没能阻止他们,只怪我人微言轻,起不了作用,明天只怕会有大批的人涌人这里,为了让你能获得安息,我想将你挖出来,另葬其他地方,希望你不要见怪。”
邬仔默祷完毕,看到地上有一个圆锹,拿起来后小心挖掘,经过两小时,才挖掘完毕。
邬仔环顾四周,看到旁边有一只宽大的厚纸箱,那是刚刚拿来装牲礼及金纸的箱子。邬仔将纸箱拿过来,小心将自己所挖掘出来的东西移人纸箱。
邬仔再度合掌向四周膜拜,并说:“今天晚上,请托梦指示我,要如何处理!”
邬仔将纸箱子小心的捆绑好,才骑著机车离开。
工地现场仍和往日一般,冷风徐徐的吹来,所不同的是风中多了一丝血腥的味道“少主,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可怜的周邦。为了我……”
“少主……”
“他是个好人,今天晚上我会请他将周邦的遗体送回园寝,而我们也要找个地方好好的疗养,这一次我们损伤不轻!”
“再一星期就……”
“别说了,我们走吧!”
“是,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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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法医来检查过,没有任何伤口,也找不到病因!”
“唉!工头真是可怜!他要是听邬仔的话,也不会变成这样。”
“还好他是孤家寡人一个,不然啊!唉……”
“那他的后事?”
“公司愿意负担一半。”
“什么!?哪有这种事!”
“听说邬仔愿意帮工头处理后事,不够的钱,他愿意拿出来!”
“什么!?邬仔还有妻小,生活也不是多宽裕。他怎么……”
“唉!做人好。工头生前对他也很照顾,工头地下有知,会保佑他们一家平安的。”
这一群七、八个人,正是前天在工地后来一哄而散的那一群。他们今天聚集在临时工寮,谈著前天发生的事,并为工头感到可惜。
“喂!昨天有许多人赶到工地,可是前天那些东西都在,就是找不到蛇的踪迹!”
“真的?那原来……不是有一条被怪手给……”那人做一个被砸到的动作。
“可是,就是找不到了!”
“难道说,另外两条回来,将同伴移走?”
“不知道!”
“唉!别说了,小心他们找我们算帐!”
这一群人原来还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著,生怕自己的见解别人不知道。一听到有人提起“算帐”两个字,马上转移话题,不敢再多说,以免……
每个人在心中默念著:“阿弥陀佛。”生怕自己被找上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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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期后,工头的遗体以“火葬”处理,其骨灰被安置在高雄的某间灵骨塔。
“头仔!我应该拚了命也该阻止你,那么现在也不会……我知道你一直努力工作、存钱,就是为了讨房媳妇!现在我只能烧个纸人给你做伴了。原谅我!”邬仔一边烧著纸钱,一边说著。眼睛断断续续有眼泪流出。
又一星期后。
“你们知道吗?有人查到,我们那片工地方圆近两千坪的土地,在几百年前,是某一位太子的陵寝。”
“有人说,那位太子的娘,因为喜欢上台湾,不肯回中原,所以就留下来。也有人说,是某位皇亲贵族到台湾游玩,看上某位富家千金,那位富家千金不想离开双亲,所以怀著身孕,留在台湾。”
“哇!来头这么大!”
“几百年了?”
“啧!啧!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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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后的秋天。
“工头,过两天,我们全家要搬到台北了。为了儿子的学业与前途,我一定得这么做,我不能让阿邦以后跟我一样,成为一位只懂出劳力、做工的工人。”
“每一年你的忌日,我还是会回来祭拜。放心好了!我不会把你给忘了。”
邬仔在搬家前夕,抽出时间来到工头的神位面前。这七年来,只要他有空,一定来到这裹,把工头当成活人般的闲话家常。
郎仔一直自责著,当初自己若再坚持一点,工头也不会这么走了。
七年前的工地,至今仍闲置在那。
只要有人想在那大兴土木,就会有人提起:“七年前,有一位工头不听劝告,硬要破土。结果呢?死啦!才三十几岁,正值壮年。还找不出死因呢!”
也因此,七年了。
三棵百年大树依旧,溪水依然清澈,所不同的,大概只有草长得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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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舅,快一点嘛!人家要迟到了!”杨宥宸催促著李学斌,李学斌和宥宸的妈妈雅云是表兄妹。
“是,少爷,你也得想想看,表舅年纪都一大把了,你还——”学斌戏谵的看著宥宸,求饶似的戏称他为少爷。
“快嘛!”
杨宥宸才不管表舅说什么,今天是他第一天上学的日子,以前听到依依姊姊老谈论学校的种种趣事,早令他向往不已,巴不得用飞的,马上飞到教室内。
宥宸平时是一位贴心、懂事的小孩子。而今天,被第一天上学的兴奋冲昏了头,根本不管和表舅近二十八年的差距,精力差别有多大。
依依是宥宸的阿姨张雅缇所收养的女孩。不过前一阵子被依依的爸爸给接回去了。
“好了,上车吧!”
李学斌一打开车门,杨宥宸马上钻进车内,迫不及待的端正坐好。李学斌看到宸宸如此,宠溺的笑一笑摇摇头,他似乎也感染了宸宸的兴奋。
李学斌,今年才三十出头而已,只因为昨天晚上应酬了太晚,今天早上又必须比以往早起床一小时,一下子有点适应不良。
李学斌开了近十分钟的路程,将车停在一所“恩凯幼稚园”。
“来吧!少爷。”
学斌牵著宸宸的手,到学校的柜枱,问明教室的方向,才带著宸宸往教室走去。
学斌看到在教室里,有一位留著长发的女孩,虽然穿著轻便的衬衫、牛仔裤,仍不能掩去其秾纤合度的完美曲线。他想,或许是为了教学与带活动方便,除了穿著轻便,
连乌黑的秀发都只是编条辫子了事。学斌被她深深吸引。
“对不起,请问王老师在吗?”学斌牵著宸宸踏进教室。
原在教室内的女孩子站直了身,随著声音转身过来。
“很抱歉,王老师在游乐区看著小朋友玩,大概过十分钟后才会进教室,请问有什么事吗?”
李学斌见到那女孩时,差点忘了此行的目的。那女孩很美,美得很古典、很传统。
细细的柳叶眉、微微上扬的丹凤眼,活像是从仕女图走出来的美女。他想他爱上她了。
“先生?”
“喔!”学斌收回心神,看到眼中的美女,此时在眉宇间多了份警戒。“对不起,我太失礼了。”学斌诚恳的道歉,希望抹去那份戒心。“这位小朋友是杨宥宸,是新编到王老师班级的学生!”
“喔!恐怕现在不是啦!”
“啊?”学斌吓了一跳,以为因为刚刚的唐突。所以……
那美女蹲下身来,和宸宸视线平视。
“昨天园长告诉我,把宥宸改编到我的班上。好不好?”
“好!”宸宸深深的喜欢眼前的这位阿姨。
“宥宸真懂事!”钟若涵摸摸宸宸的头,站起身跟学斌解释,眼中有抹恶作剧的喜悦。“王老师再过一星期就要请假待产,到时班上就要请一位代课老师,我们考虑到宥宸已经比别的学童晚一个月了。若让他好不容易才适应一位老师,一星期后又换了一位较没经验的老师,怕他会不容易接受。所以,宥宸改编到我们班上。”
“谢谢你们,考虑得真周到!”
“哪里,应该的!”
“请问老师贵姓?”学斌除了礼貌上,其中最大的部分是为了自己。
“喔!我是小五班的老师,钟若涵!”
“若涵!很好听的名字!”学斌慢慢的重复一遍,好像在品尝某样食物一般。
若涵飞快的看了学斌一眼,假装不知他直呼她的名字般,她蹲下身子,告诉宥宸说:“老师今天就是特地来等你的!现在老师带你去和其他小朋友玩,好不好?”
宥宸高兴的直点头。
“杨先生,宥宸只有读半天,你可以十一点半到十二点二十分这段时间来接他。”
若涵指著学斌说:“跟爸爸再见!”
“再见!”宸宸温顺的对著表舅说。
“杨先生,我们先失陪了!”
直到这一大一小的身影消失在眼前,学斌才清醒过来。
杨先生?她为什么叫我杨先生?啊!她以为我是宸宸的爸爸!李学斌这才迟钝的恍然大悟,怪不得依依老是说他笨。学斌拍拍自己的头,有些懊恼。
来接宸宸时,我一定要告诉她,我不是杨益智。我比他帅多啦!学斌自忖著。当他要通过玄关往大门走去时,看到有张列有“恩凯幼稚园”的师资表。
学斌找到小五班,上面写著:
小五钟若涵未婚幼专毕业教学经验三年
学斌看到“未婚”两个字时,心中不由得欣喜,觉得这是月下老人特地牵的红线。
以往宸宸喜欢在杨家,除了杨家二老外,还有阿姨雅缇与姨丈杨智庭,还有杨智武和小小婶婶,每个人都宠他宠到骨子里了。
宸宸在父母迟来的婚礼举行完后,他们一家人原打算去法国度蜜月。但宸宸第一次拒绝和父母一起,他为自己决定去处,他想读书。而更让人讶异的,他要和学斌舅舅住一起,这让每个人都惊奇不已。
学斌在众多人选中,独独被挑选,得意之余自愿为宸宸打理一切,并保证若有需要,一定会跟杨家要求援救。
大家在学斌再三保证下,这才“暂时”放心的将宸宸交予学斌。也因此,今天学斌才带宸宸来学校报到,也才被误以为是宸宸的父亲。
而这当然也不能怪若涵弄错,一般家庭若有学童就学,第一天通常是父母带来,顺便认识一下老师,所以若涵才会误会。
“哈!有机会!”
学斌就抱著这希望,踏出“恩凯幼稚园”的大门,并希望马上就到了中午,自己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出现在她面前,而且把这误会澄清。
第二章
邬兆邦埋首於手中的文案,里面有几首歌,若再加进几个装饰音,整首歌将变得更为完美。
郎兆邦办公室的门急躁的被敲了几下,却不等他回应,就被推开了门。
邬兆邦头不用抬,就已经知道来者何人。
「小兆,我恋爱了!」学斌旋风似的卷进邬兆邦的办公室,大声的宣布自己的感觉。
「嗯!」邬兆邦头也没抬,只简单的单音答覆。
学斌早已习以为常了,迳自的赞美若涵的一切。他唱作俱佳的说了二十分钟,才满意的停止。
「怎么样?」未了,学斌还徵求兆邦的意见。
「好!」兆邦仍是低著头,单音答覆。
学斌开始敍述自己要如何展开追求计画!又是一篇即兴演说,这一次历时三十分钟。
「怎么样?」未了学斌还是再次徵求兆邦的意见。
「行!」
学斌把兆邦桌子面前的椅子倒转过来,整个人靠坐在椅背上。「今天这套衣服,很适合你!」他故意如此说,看兆邦有何反应。
这一次,邬兆邦连单音回答都免了,只用眼角瞄了学斌一眼,而所代表的意思,即「无聊」。
同事三年的时间,学斌太了解兆邦了,他是标准惜字如金的人。能省则省,有时乾脆用眼神来表达意见,大概练习多了,从来没让人弄错意思。
学斌有时还想刻意激兆邦多说几个字,到目前成功的机率是零。
「好啦!你用眼神骂我无聊。我当然知道这套衣服你早穿过不下百次了。可是我每次赞美你,从来没得到你善意回应!」
这一次兆邦更绝了,连眼神都省了。
「唉!又失败了!」看来学斌是故意想激兆邦说话,只可惜宣告失败,他懊恼的走出兆邦的办公室。
兆邦直到办公室的门关了之後,才抬起头来,眼神则闪烁著幽默的光彩。
他可算是「新秀传播公司」的开国元老之一。「新秀」如今能在传播事业独占鳌头,他功不可没。
兆邦的努力并没白费,「新秀」的老板也没亏待他,大方的给予他三分之一的股份。
「新秀传播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即是张雅云与李学斌两人。
学斌甚至将「副总裁」的职位,让给兆邦,自己屈就於总经理的职务,学斌的理由是:「我太过主观,个人色彩太浓,能力差,不能当一位好的决策者。」
兆邦知道,学斌是尊重他。
若要说学斌主观及个人色彩太浓,那当然是推诿之词。若真是如此,学斌早已坐上「总裁」的位置了。
他非常感激雅云与学斌两人,不但慧眼识英雄,更放心大胆的让他一层长才,否则以他这种内敛、惜字如金的人,在演艺圈裹这种自我表现、自我推销色彩浓厚的地方,早无立足之地。
原因很简单,他不懂自我推销的方式,在现实的演艺圈里,纵使有再好的能力,别人也不相信。
兆邦只能更加用心在公事上,算是回报雅云与学斌的提携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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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斌不禁要埋怨老天爷的捉弄,宸宸到幼稚园上课,也有三天的时间了,可是这三天来,除了第一天早上见到若涵以外,再也没机会碰到她。
早上送宸宸到学校,车子才一停,宸宸早巳火速冲下车,嘴裹喊著:「表舅,再见!」时,人早已冲到校门口了。中午去接宸宸时,他早已自动的在玄关处等他,有时他若较晚,宸宸会在玄关旁的小阅览室看书。
宸宸本来就长得一副令人主动想去疼爱的模样,除了可爱、聪明以外,这三天宸宸在学校的表现,早已赢得老师们的赞赏。
宸宸每天嘴裹老是说:「老师说……」
只要宸宸一提起这三个字,学斌的沮丧就增加一点,到後来,学斌简直希望自己代替宸宸上课。
「唉!」这是最近学斌最常发出的声音。
若叹气一声减少三分钟寿命的话,学斌大概可以挂上「英年早逝」的牌子了。
学斌想起明天自己必须下南部一趟,到时还需将宸宸暂时寄宿在杨家。其实,也不能算寄宿,因为宸宸本来就是杨家的孙子。
「宸宸,明天表舅要到南部去出差,晚上表舅再带你回婆婆家,三天以後,表舅再去接你回来,好不好?」
「不要!」
「啊!」原以为宸宸一定会答应的,没想到他居然会拒绝。
「我不要去婆婆家。」宸宸手裹拿著拼图,头也不抬的回答。
「那……你要跟表舅一起去出差吗?」学斌小心翼翼的问。对於孩子,他向来没什么经验,不过他倒是被张家所教出来的孩子吓到了。例如依依,还有日渐长大的杨宥宸。
「我也不要和你一起去出差!」
「可是,宸宸,表舅非得去出差不可啊!」学斌头冒冷汗,这是他第一次碰到宸宸如此,他真不知该如何应付。
「舅!你去出差,我要去和老师住!」宸宸得意的宣布,似乎对自己的决定感到高兴。
「可是,老师她……」
「求求老师,老师会收留我的,现在我要去找小兆叔叔!」宥宸丢下玩一半的拼图,跑出学斌的办公室。
「跟老师住?这……我要怎么跟老师开口呢?」学斌跌坐在办公椅上,苦思要如何启齿。
他猛抓著头发,当他遽然发现自己的指缝中,多了几根头发时,他懊恼的说:「等到智益和雅云度完蜜月,只怕我会变成秃头。」当他又不由得抓头时,马上把手放下。
学斌原本看著明天到南部的资料,现在只能往旁边一推,他已经无心思再处理公事。学斌每次到幼稚园接宥宸後,就将他带到公司来。公司上上下下,没有一位不认识宸宸的,宸宸也算是公司的「员工」之一,因为他曾替公司拍了几支颇受欢迎的广告及连续剧。
学斌当初考虑到,宥宸从来没离开过亲人,若一下子要他到陌生的环境,待上十小时,似乎太残忍了,於是才决定让宸宸读半天,下午则到公司来玩。
学斌苦恼的哀声叹气时,办公室的门被打开了,进来的是邬兆邦和杨宥宸。
「稀客喔!虽然我们的办公室相临,可是你从不主动到我办公室。」
兆邦指指桌上的资料。
「我知道啦!不过……我们可以打个商量,这案子明天让兆爷您出差?」
兆邦只是挑高眉毛的看著学斌。
「喂!不知道的人一定以为你是个哑巴!从进来到现在,至少也有五分钟了,还没听你开口说话!」学斌烦躁的把气出在兆邦身上。
「表舅,刚刚小兆叔叔和我说太多话了,所以需要休息一下!」宸宸仍牵著兆邦的手没放,一边高兴的说。
「小兆叔叔和你讲太多话?」
「嗯!」宸宸肯定的点头。
学斌不敢置信,露出一副自尊受损的样子。
「好吧!那你都和小兆叔叔谈些什么?」学斌一副我认了的表情,看著宸宸。
「明天表舅要出差的事啊!还有我要去老师家住!」宸宸再一次肯定的宣布。
「宸宸,你还没改变主意啊?!」
宸宸张著无邪的大眼,奇怪的看著学斌。好像他讲的话,表舅为什么听不懂。
「兆邦,你看,我还能去出差吗?才上课三天,就要麻烦老师,这要我怎么开口嘛?」学斌为难的说。
「你会想出办法的。」除了谈公事,兆邦甚少讲这么多字。
「连你也这么说!」学斌惊讶完兆邦竟会讲这么多字时,马上怪兆邦竟然不帮他。
「学斌,你不是想追钟老师?让宸宸去和老师住上三天,连老师的习惯都一清二楚,对你难道毫无助益?甚至连她有没有男朋友都知道。」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学斌对这结果满意极了。「原来你还是关心我的,我讲的话,你不但有听进去,还会帮我!」
学斌高兴的将手搭在兆邦身上。兆邦不以为意的瞄了他一眼,似乎认为他太小题大作了。
兆邦指指办公桌上的资料,牵起宸宸走出办公室。
学斌此时就可放心仔细的研究公文。明天,明天将是踏出追求目标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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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斌一早怀著异常兴奋的心情,送宸宸到学校。宸宸和以往没什么不同,只是手上多了个小背包,而背包裹则是他这三天所需的换洗衣裤。
学斌牵著宸宸的手,越接近小五班的教室,他越感到兴奋。偏偏自己又须装出一副心情沉重的样子。
「老师,早!」
「宸宸早,杨先生早,」钟若涵有些讶异再度看到学斌。「有事吗?」
「钟老师,有件事想麻烦你,这三天我因为工作的关系,大概中午无法来接宸宸!」学斌诚恳的说著。
「喔!没关系,宸宸可以留下来,他可以在这里吃午餐、睡午觉、玩游戏什么的,直到你来接他!」若涵大方的说著。
「真的?那太好了,抱歉,不知道会给老师添这么多麻烦,真是不好意思,需要付多少费用,我很乐意……」
「不用啦!」若涵打断学斌的话,她刻意的回避学斌的眼睛,总觉得他的眼睛彷佛会说话般。
「那宸宸就麻烦你了,还有……」
「还有事吗?」若涵对於学斌吞吞吐吐的说话方式,感到奇怪。
「嗯!没有了,这三天就麻烦你了。喔!我不是宸宸的父亲,我是他的表舅,叫李——学——斌,朋友也叫我乔治。」
「李学斌。」若涵被学斌刻意放慢速度的说话方式所吸引,不由得重复一遍。
「没错!」学斌高兴听到若涵叫他的名字。「三天後,我再来接宸宸!」
学斌趁著若涵恍惚之时,偷偷的跟宸宸挥挥手,溜走了。
「三天後?为什么?」若涵这才发现学斌早巳见不到人影了。
「老师,表舅已经走了!」宸宸轻轻拉著若涵的手说。
若涵看到宸宸的小背包,狐疑的问:「宸宸今天上课,还背书包来啊?」
「不是。表舅要到南部去出差三天,我要和老师一起住!」
若涵看到宸宸甜美的笑容,不由得也回他一个微笑,她现在可以确定自己刚刚没有听错。
可恶!若涵生平最气的就是被人利用。而学斌,竟然敢……
学斌?自己竟然对只见两次面,而今天才知道姓名的人,直呼名字?
若涵只能安慰自己,是教小朋友习惯了,所以只叫名字!
是吗?
若涵把心中的大问号暂推一旁,若真要仔细推敲,她怕答案会让自己吓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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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禀少主,邬先生一家,早在十三年前已经搬走了!」
「喔!知道他们一家人搬到哪吗?」
「回禀少主,只知道是北部!」
「那好,我们就往北部寻去,去看看邬先生一家人可好,若需要我们帮忙,我们正好一报二十年前的恩情!」少主仰望著青山。
「是!那周邦?」
「放心,有他在,我们更能轻而易举的找到恩公一家人!」
「不知道周邦现在……」
「唉!命也,运也!」
这两人的一问一答,所在的地点,赫然就是二十年前的工地所在。
风,似乎吹得更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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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室中,一片混乱,兆邦才踏进录音室,就听到一男一女正在争论不休。
「我不要,当初说好制作人由我决定!」
「小姐,这一位可是我套用交情请来的!」
「那是你的事。」
「拜托你别发大小姐脾气,这一位制作人,只要是他制作的唱片,光光销售量至少三十万张吔!而且,他这一次选歌方面特别慎重,这可是你的大好机会。」
兆邦听出来,男的正是目前的王牌经纪人之一李权,女的是当红的新人歌手,钟怡伶。
兆邦嘴角露出笑意,不知怡伶现在是否还和以前一样娇小,不过在他听来,仍一样的固执。
兆邦悄悄的进人音控室,看到钟怡伶背对著李权,兆邦做个手势要李权出去。
李权早就知道兆邦不爱说话,也听说他最能将歌者的潜能激发出来;再难缠的歌手,面对他也都服服贴贴的。李权也就放心的将钟怡伶交给他。
怡伶约过五分钟,没听到李权的声音,以为他放弃说服的工作。正得意的转身面对他时,站在面前的不是李权,而是一名陌生的男子。
怡伶第一眼便被他那似笑非笑的样子所吸引,再来则是他高耸的鼻子。怡伶注意到眼前的男子高约一百七十五公分,比她整整高出一个头。
怡伶仔细的看著他的五官,正是她所欣赏的那一型,有点类似郭富城。她甚至有种想窝在他臂膀的感觉,对於这个发现,她可一点也不喜欢。甚至原来的陌生感,也被熟悉所替代。
「我讨厌你!」怡伶坦白直言的个性,让她冲口说出这句话。
「是吗?」兆邦高兴的发现到,这么多年了,自己仍可清楚的窥视出怡伶的思路。
「我讨厌你!」怡伶再一次重复,不知是为了告诉他,还是想提醒自己。
「我还以为你最欣赏我这类型,而且还想靠在我身上,受我保护!」
兆邦的这些话,若被学斌知道,非得讶异得三天吃不下饭,兆邦居然对一位女士主动说这么多话,话中还含有挑逗的意味!
恰伶的心思被人看得一清二楚,恼怒的转身不想看他,而脸颊则不由得发烫。
兆邦不忍心再取笑恰伶。在他的心目中怡伶永远是一位最惹人怜爱的小妹妹。
「怎么,真的把我给忘了?我可是冲著你的面,才答应当你的唱片制作人喔!」
怡伶一听他这么说,猝然转身仔细审视他,越看越觉得熟悉。终於,他嘴角及眼中那抹难以察觉的笑意,勾起她的记忆。
「兆邦哥哥!」
怡伶不管现在两个人皆为成人了,仍投入兆邦的怀中。
兆邦终於大笑出声,拥抱著怡伶。
「终於想起我了?」
「我怎么知道他们口中的小兆是你,我还以为是百家姓里的那个『小赵』嘛!」
怡伶窝在兆邦怀中撒娇著。
「怎么还是这么娇小?」
「这是最佳高度,当初我们也是相差一个头的高度呢!」怡伶娇嗔的反驳。
「是!现在走路还是像鸭子一样吗?」兆邦忍不住的取笑怡伶。
「当然不,现在我可进步多了,走路像天鹅!」怡伶俏皮的说。
「现在可以开始录音了吧!」兆邦轻点怡伶的鼻子,宠爱的说。
「啊!这么多年没见了,我们先叙旧嘛!」
「好吧!」兆邦看到怡伶高兴的跳起来,马上警告说:「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喔!」
「是!」
恰伶挽著兆邦的手,一同走出音控室。两人融洽高兴的样子,反倒吓到等候在外的工作人员与李权。
「录音改成了明天,一样这时间!」兆邦权威的命令著。
直到他们走出录音室,那些人仍目瞪口呆的站在那,一动也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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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邦带怡伶来到光复北路的一家西餐厅。
「哇!我从没注意到这家西餐厅;复古式的装潢,配上现代化的灯光,这种刻意营造出来的气氛,却让人感到好自然、好慵懒。」怡伶赞叹的看著周围的摆设,就是那么恰到好处。
「让人不自觉的放慢脚步!」兆邦随著怡伶说,也说著自己的感觉。
「怎么?你时常需要放慢脚步吗?」怡伶打趣的说,而眼神是再正经不过了。
「当你身在演艺圈,只要一投入这行业,你想慢慢来都不可能,别人无法允许这种事发生。」兆邦感慨的说。
「所以,你才会找到类似这种地方,刻意让自己缓和下来?」恰伶了解的点头。
「只知道往前冲,有时候连自己失落了些什么,都会不自知呢!」兆邦遽然停顿了下来。「这么多年没见,没想到一见面,居然说了……」兆邦用手挥了挥,似乎对自己刚刚所讲的话,有些不以为然。
「看来你的个性还是一样沉默。」怡伶偏著头看坐在对面位置的兆邦。
「碰到你,我可不会如此。这几年过得如何?从上一次歌唱比赛到现在,也有十三年了吧!」
「还说呢!」怡伶埋怨的看著兆邦。「那时说好了,一定要再参加比赛,至少当我连过二十关的那天你要来,结果……哼!大黄牛!」
「小姑娘!那时候我已经十四岁了,是那个组别的极限,又正值『变声期』。你过二十关的那天,原本已经准备要去了,结果……家里出了些事,不方便!」兆邦想到那年,心中总有些唏嘘。
「怎么了?」怡伶还记得自己当时因为兆邦没来差点不愿上台比赛。
「别说了,谈谈你吧!怎么会进入演艺圈?我记得当年比赛,凡是连过二十次比赛,就可以签约成为基本歌星,你又为什么放弃?」
「个性吧!那时候小孩子没定性,完全以好玩为主,要我一本正经的,我也受不了。而且,那时有一件事,对我而言是最重要的。」
「什么事啊?那年你才八岁吧!」
「是八岁。那时候我只想找到你,把你臭骂一顿,谁教你敢骗我!」怡伶皱著鼻子说,一想到自己当时那么的坚持,就感到好笑。「偏偏管理我们报名资料的大姊姊请假,等再拿到你家的地址、电话时,你们早搬家了!」怡伶泄气的说。
「那一年,我爸爸考虑到我要升高中,所以搬家到台北,希望能有比较好的竞争环境。」
「那伯母呢?我记得,当初伯母要你参加比赛,最主要是你太安静了。伯母希望能藉歌唱比赛,让你变得较活泼!」
「那一年,我母亲的身体变得很差,除了家里的工作需要她以外,还要带我北上去比赛,太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