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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忧郁 第3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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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白了,就是又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西西说。

  嘘,别胡说,我瞪了西西一眼。我知道,跟作家打交道没那么容易,打个比喻说,就像走在雷区一样,得特别小心才行。

  就拿这个格林来说吧,几天前口口声声地说要来给我送他媳妇特意给我包的饺子来,结果一个多礼拜也没见他的人影,更别说饺子了。再见他,他好像压根就没这么回事似的,你要问他要饺子,他还数落你胸无大志,整天到晚就知道吃……

  对付他,最好的办法就是跟他一样,装傻,把什么许诺都抛在脑后,就当他是放个屁!

  听说,你要给几何出书,她那破玩意儿行吗,赔不赔钱不说,你就不怕她砸了你的牌子?格林一见面就冲我兴师问罪。

  稿子一般,属于可出可不出的,不过,我想帮她一把,我尽量对他晓之以例,动之以情,免得他闹腾。

  你真糊涂呀,要帮,帮谁不行,干嘛要帮她呀,操,格林点着我的鼻子说。

  帮她怎么了?我很纳闷。

  她是个公共汽车,谁想上,谁都可以上,跟他妈的窑姐差不多,这路货色也配当作家!格林像擤鼻涕似的哼了一声。

  我突然对他极度反感起来,故意说:她跟谁睡觉关我什么事?我关注的是形而上,你只注意形而下。

  文如其人,懂吗?她这种境界的人,能写出什么高品位的东西来呀?给,看看我这个,这才是真正的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鲜明的时代特色的艺术作品呢!格林从自己的书包里拿出一摞稿子来。

  我接过来,真想再摔在他的脸上,但是我没有这么做。叫他这一通丑恶表演,把我本来晴朗的心情搞得阴云密布。我以为,赞助作家出几本书总是好事吧,总算得上是大师所说积德行善吧,毕竟人活着的意义就在于精神的自我完善,这是最起码的追求,也是最合乎情理的生存之美,可是,结果呢?

  一间可以看到风景的房间

  我发现,你这里探视的人又多起来了,这天,迢迢一进门来就说。谁说不是呢,从前天开始,来送稿子的人就没断过,一拨接一拨,走马灯似的,而且都说是格林推荐他们来的,说你稿源匮乏,叫我们帮你一把……

  干脆,你把他们都给我屏蔽了吧,我冲她眨了眨眼睛,我知道她绝对有办法。

  好哩,小菜一碟,看我的,迢迢伸了伸舌尖,掩饰不住自己的一脸得色。

  我不管你用什么阴谋和诡计,我不管,只要能叫我清静清静就行,我说。

  顶多是故伎重演罢了,迢迢走出去,跟手就把脑袋从门缝探进来说道:对了,我要找你说一点事。

  有事就尽管说。

  说来话长,改天吧,迢迢浅浅地一笑,就走了。

  我不知道她是用什么战略战术成功地阻击了来访者,反正我这里恢复了平静,平静真是一种享受。可惜,享受没多久,电话铃声就响了。一拿起听筒,我就听到翩翩气急败坏地声音:你在捣什么鬼呀,把我阻在住院部的门口,不让进!我赶紧说:谁说不让你进啦?翩翩说:护士。我说:你把电话给护士,我来解释。

  翩翩进来的时候,脸色很难看,难看得就像是谁她的头上扔了两颗原子弹似的。我一边给她赔不是,一边问:你怎么来了?

  难道我不该来吗?她说完,转身就要走,幸亏我身手敏捷,拉住她,让她悬崖勒马。

  该来,来得恰倒好处,我谄媚地说。

  今天是星期六,歇班,所以才有时间来,她说。

  哦,今天都已经是星期六了?我说道,住院住得我早已没有了时间观念,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

  星期六是没有理性的日子,星期六是法官也想犯罪的日子,星期六是上帝进地狱的日子——这话,知道是谁说的吗?翩翩歪着脑袋问道。

  当然知道,是穆时英。他还说星期六是不做贼的人也偷东西的日子,星期六是顶爽直的人也满肚皮是阴谋的日子,星期六是老年人也拼着命吃返老还童药片的日子……不过,人家原来说的是星期六的晚上,我提醒她。

  嘿嘿,我只是偷换了一下概念而已,有什么了不起!她调皮地笑了。

  何止是偷换概念,漂亮的女孩可以有更多的特权,比如撒娇,比如耍赖,再比如强词夺理什么的。

  其实,我来最主要的意图是叫你晒晒太阳,你看你的脸色,香蕉皮似的,她捋了捋披散着的长发,说道。

  还是不要吧,我蹒跚地往后退了两步。我不是怕光,而且讨厌光,因为它叫我紧张,紧张得总是满头大汗。

  来嘛,你要是不去,我可要生气了,她威胁我说。看来,在她面前我是个输定了的角色,不但输掉的是这么一次,也许会永远地都输下去。

  我被她拖到了阳台上。我猜得出她一定能感觉到我的手在簌簌发抖,我也猜得出我的脸色一定跟白衬衫一样的苍白,但她就是假装没看见。你看,你看,她指着花园说。我看见了,所有的绿色植物都沐浴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一朵朵零散的云散漫地在天上飘荡,几只麻雀在开了花的树枝上啁啾,很逍遥。

  这里真好,可以随时看风景,翩翩兴奋地轻声絮语道,兴奋得她鼻尖上的那几星雀斑也闪闪泛光。

  要么你也搬来住好了,岂不天天都能看到风景吗,我尽量使自己放轻松,放轻松不成,就装做轻松。

  别这种开玩笑,我搬来做什么,你不是有西西陪着吗?她突然脸色阴沉得像色泽幽暗的菌覃一样。

  我不敢再说什么了,把视线从一脸戒严令的翩翩脸上移去,我发现天边的云彩不知什么时候竟变成红色的了,红得像伤口处流淌着血,呼啦啦地在空中抖,具有一种惨烈的美。这景色,我见过,是在我掩埋父亲的那天——

  那天,我和我父亲的同事,将父亲的遗体拉到郊区的一片水洼地,用手刨了个坑。因为火葬场的烟囱被震塌了,所有的死难者就都集中到了这里。这里弥漫着难以形容的恶劣气味,那是成千上万的尸体散发出来的,招来了无数的苍蝇。长这么大,我第一看到这么壮观的苍蝇,个个都跟屎壳郎一般大小,而且还都有尾巴。这里的苍蝇已经变成了嗜血的动物了。我们一边轰赶着这些苍蝇,一边佝偻着腰去挖坟坑,等坟坑挖好了,我的手指早已磨破了,指甲也掉了半拉。天的远方所漂浮着的火烧云,炽热的要命,简直能把人烤死……对那天的事,我所能记着的就是这些,这些就足够,足够我回味一辈子的了。

  地震余波消停下来,已经是一年以后了,我带着我的母亲和我的兄弟们去掩埋父亲的地方上坟,这时候,我才发现那好大的一片水洼地已经不见了,竟变成了一条刚刚铺就的公路,我仿佛被谁施加了魔法似的,一下子瘫痪在那里。母亲一脸困惑不解的惊愕表情,她一个劲地问我:你爸爸呢,你爸爸呢?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经常在母亲的质询声中惊醒,坐起来,豆大的汗珠噼里啪啦地滴在我赤裸的胸脯上……

  许是翩翩见我迟迟不再言语,也许是她早已把刚才的不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这会儿,竟跟没事人一样的凑到我跟前,问我:你看我这个戒指漂亮吗?

  漂亮,很漂亮,我注视着她那双丰腴的而且是精心修饰过的手,心里酸溜溜的,但是尽量做到不形诸于色。

  你要是给我一只戒指,哪怕是铁的,我也立马把这个丢了,她乜斜着我,流水潺潺的表情。

  那么,你怎么对送你戒指的那个人交代呢?我问,问的时候我觉得我胸口的某个部位在逐渐枯萎。

  那个送我戒指的人嘛,她故意停顿了一下,把手臂搭在我的肩膀上,咬着我的耳朵说,就是我自己。

  你,自己送自己戒指,目的何在?我的嘴巴因愕然而张得老大,呈四边形形状。

  有了这玩意儿,就没谁追在你屁股后面约你看电影,约你吃饭,给你送花寄情书什么的,也就没必要为此而烦恼了,说罢,她就诡谲地捂着嘴笑起来,笑了半天。

  別的声音,別的房间

  无论是太阳出来了,还是太阳落下去,现在对我来说,都毫无意义,有意义的是我所校对的那些稿子和床头柜上放着的汉堡和装在保温杯子里的咖啡。饿了,吃半拉;渴了,喝几口。

  我只要一校对完,就叫摇篮带走,直接带到印刷厂去,所以,摇篮大部分时间都在我身边待命。他总是双手插在裤兜里,静静地呆在那,偶而拿起我放在桌边的通讯录翻着玩,他似乎对我的通讯录特别感兴趣。

  在校对中间,我会停下来,给作者打个电话,商榷某一句话是不是准确,要不要删改,因为我也写过东西,我知道写东西的人对自己所写的东西有多么的自恋。我发现,几乎所有的作者在跟我说完他们的作品后,总要不失时机地褒贬一下别的作者的作品,当然,说好话的时候少。不过,当面的时候则另当别论。嘿嘿,文人就他妈的这德行,别见怪就是了!

  有人敲门。

  来我这,敲门的只有一位,就是我的主治医生李斌。他很少露面,最多一周只来报到一次。这个中医学院的博士,眼圈总是黑的,显见是熬夜熬的。自从他接了我这么个病号以后,查了不少的书,尝试着开了不少的方子,苦汤子我也没少喝,但都没什么效果。别灰心,我们再琢磨琢磨,总会有办法的,他说,这已经快成了他的口头禅了。

  我倒没怎么灰心,因为我压根就没对他抱有太大的幻想,反而跟教授一直保持着热线联系,也许是因为他身上散发着的味道不是来苏水而是古龙水的缘故吧。每次我打通电话,都是一个女孩接,喜欢用热情洋溢的戏剧性语调说话。教授说那是他带的研究生,可是凭我的第六感,我总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远没有那么简单。一般来说,都是我汇报,他倾听,我想汇报什么就汇报什么,他从来不打断我,最后他只做总结性发言:记住,你以前做什么是为了挣钱,现在虽然做的是同样的事却是为开心,属于治疗的一部分。

  很奇怪,每一次跟他汇报完了,我都有如释重负的感觉,而且我在跟他汇报的时候,竟没有任何的隐私保护,几乎无所不谈,仿佛我说的不是自己,是别的房间里边的别的人,从我嘴里所发出的声音也是别人的……

  在我给教授打电话的时候,伯爵就来了,他没打扰我,只是背着个手在屋里转悠,看看这,看看那,好像他进的不是一间病房,而是水族馆似的,等我撂下电话,他才冲我勾勾手指头,我明白了,他是来拿我每月给堇子的生活费,给她们送去。

  他跟堇子的熟悉程度仅次于我和我的女儿。

  伯爵是我十八岁进工厂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一见面就彼此喜欢上了,至于说喜欢的理由嘛,现在看来,有点荒唐,仅仅是因为我们俩都失去了父亲,没了依傍,而且又都是老大。我一直喊他叫师傅,他的满头白发欺骗了我,他也答应,而且答应得特别痛快。我记得,是我们跟主任要求要上夜班的,一上就是三年,别人都不理解,觉得我们俩神经有毛病,其实原因很简单,夜班有补贴,可以贴补家用;我还记得,我们夜里休息的时候,总是上厂房的天台上去,躺着,望着高高挂在半空的月亮,听着半导体——哦,对了,那时侯,半导体对我们是多么的要紧呢,是我们唯一的陪伴,可惜节目太少了,我们就把调频定格在朝鲜电台上,因为他们总播放歌曲,我们甚至异想天开地想过要学朝鲜语,以便能听懂歌里唱的是什么,于是就跑到外文书店,一人买了一本朝鲜文的《金日成选集》……

  你还是不想把你的情况告诉他们娘俩?他把我给的钱装在一个信封里,又用订书器订上,然后问了我一句。

  我觉得不告诉她们比较好,不知为什么,说这话的时候,我的嘴唇翕动起来,翕动得像一条在鱼缸里游来游去的鱼。

  你呀,你,伯爵瞟了我一眼,那眼神让我一想起来,就禁不住打个寒战,他仿佛看的不是我,而是一根陈列在科技馆中的浸泡在酒精瓶里的割下来的盲肠。

  永远十九岁

  我隔壁的病房总有吉他的声音传来,丁冬丁冬的永远是卡朋特,永远是《昨日重现》,开始听,有点烦,渐渐的,就像吸毒一样的上了瘾,一天听不到,就惶惶不可终日。可是,我始终不知道演奏者是谁。

  直到有一天,我的病房里进来一位小姑娘,一位很漂亮的小姑娘,只是白皙的脸庞有点浮肿,她说她是我隔壁的病友。哦,你就是天天弹吉他的那个?我问她。她说是。她有一双坦率的眼睛,坦率得叫人受不了。她给我带来了蛋糕,说今天是她的生日,要所有的病友跟她一起分享。祝你生日快乐,我说。这时候,她突然做了一个我意想不到的动作,她将手搭在我的肩上,吻了我,然后一溜烟地嘻嘻笑着跑走了。我摸了摸脸,就是她刚刚吻过的地方,那里有点痒。

  她那种犹如喜鹊欢叫一般的嘻嘻的笑声,使我想起一个人来,她也是这样笑的——她是我的初恋情人。我不知道我这样叫她是不是准确,因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没有像一个真正的情人似的手牵着手散步或是拥抱接吻什么的,从来没有过,我们只是谈话,我们谈话的主题也永远是青年人的理想和抱负,跟风花雪月毫无关联,更没有罗曼蒂克的成分。她比我大,大三岁,似乎比我成熟了许多。现在回想起来,也许所谓成熟只是一种错觉,因为她有时也很孩子气,比如谈话谈到半截的时候,她会突然推我一下:你的眼睛往哪看呀,你要总盯着我的胸脯,我以后就不理你了。我赶紧声明,我没看她的胸脯。她就说:你看了,我说你看了,你就是看了。就这个看没看胸脯的问题,我们可能会争论上几天或十几天,却丝毫不觉得乏味。在这种喋喋不休而又津津有味的争论中,两年过去了。

  突然有一天,是晚上,她来找我。在晚上见面,这是自我们认识以来,唯一的一次。我们走啊走啊,谁都不说话,一直走到解放桥的中央,站住。她问我:你喜欢过我吗?我摇摇头:没有,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她霍地后退了两步,惊讶得不能再惊讶了,显然我的回答触痛了她。我接着说:我只是爱你,从第一天见到你,我就爱上了,我对自己说,这个人就是你将来的妻子!听了我说的话,她愣怔了片刻,倏然将脸转过去,我看见她哭了,她说:你要没那么多的兄弟,家庭负担也就没那么重,周围的人也就不会对我说三道四了……说了这么几句,她就跑了,很快湮没在夜色之中。我目送着她,麻木了似的,仿佛现在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另外一个地球的事情,而我仅仅是一个目击者。

  之后,好长时间我都没有见过她,初恋也就此结束。

  哎呀,你怎么把病房糟蹋成这样了!是一个尖锐的声音把我从沉思中唤醒,原来是护士长查房,这时候,从她脸上再也找不出那种温柔的微笑了。

  我的墙壁上贴了不少的电影海报,约翰。福特的,今村昌平的,更多的是莎朗?斯通和中山美穗的,都是西西惹的祸,是她找来贴上的,说是养眼。

  我告诉你,限你三天之内统统都给我揭下去,护士长就跟法官宣布判决似的。

  护士长和护士长带来的一班人马走了,迢迢溜了进来,幸灾乐祸似的说:挨批判了吧?活该!

  你怎么这样啊,见人家挨批评,就像是自己受到表扬一样,境界太低,唉,我说。

  迢迢嘘了一声,示意我把分贝压低一点,然后一本正经地说:你帮帮我,行吗?

  责无旁贷,尽管说,我回答得相当的仗义,有点疑似老江湖的味道。

  这……叫我怎么跟你说呢,迢迢的表情突然变得丰富起来,五官也妖冶起来,一副做秀的样子,很超女。

  你是不是恋爱了?我高瞻远瞩地做出了判断。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迢迢真草根,眉眼间居然露出惊讶的神情——我怎么知道,我怎么能不知道,一切早就写在你那春情洋溢的瞳孔里了,傻子也瞧得出来。

  但是我却故意矜持地说:因为我比你大嘛,这很正常。

  是,我是在恋爱……她仿佛怕是泄露自己的什么秘密似的,吞吞吐吐,羞羞答答,就跟得了禽流感差不多。

  跟我说说,你是怎么认识你的那个情郎的?我问道,还把双臂松松垮垮地交叉在胸前。

  不是认识了一个,而是俩,她说,

  这下子惊讶得是我了:你的胃口也未免太好了吧,不搞是不搞,一搞就成双成对的。

  迢迢正要跟我解释,门外有人叫她,他赶紧出去了,功夫不大,又匆匆回来了,说我隔壁的女孩自杀了。我说不可能,刚才我还看见她来着。迢迢说她留了一封遗书,在病房里。

  那个女孩挨门挨户送完生日蛋糕,就穿过长长的走廊,出了医院,再也没有回来,而是叫了一辆出租车,这是门卫说的。寻找到她的尸体是在第二天的下午。死的时候刚刚十九岁。

  她在十九岁上定了格,不会再大,更不会老,她永远永远是十九岁,我不知道是该惋惜她,还是羡慕她。

  被开垦的处女地

  那个女孩的死,给我很大的震撼,震撼的不是自己干掉自己这件事本身,而是她死的理由。她在遗书上说:病痛她能忍受,不能忍受的是因为服用激素而使自己的形象被糟蹋,她爱自己的形象胜过爱生命。我觉得她活得比我有价值,起码她心目中有比生命更值得尊重的东西,而我呢,除了命,就不知道再有什么可以珍惜了。

  也许,我真该去信仰一点啥,才对。

  不知道拿爱情作为信仰,算不算一种理想和抱负。不管算不算,反正在翩翩第三次来医院的时候,我们双双落入了情网。我吻她时,她说:我们都不是随便的人吧。我说,我们随便起来不是人。她就狠狠地咬了我舌头一下。那个吻,我恐怕一辈子都忘不了,一直吻到两个人都跟支气管炎患者一样哮喘起来为止。

  事后,我们两个为先谁吻得谁辩论了很久,始终没个结果。我恍惚记得她进屋来就问我,她有什么变化没有,我说没有,她说你再仔细看看,我就又仔细地看了看她绯红的小脸,好像一朵盛开的玫瑰一般,等她揭开谜底说她的变化是她把她的牙箍摘掉的时候,我们已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

  那时侯的她,薄薄的唇线分明的嘴唇和光滑的几近于透明的颧骨显得是那么年轻,而我,既不是青年,也不是中年,我的年纪正好介乎于两者之间,遗憾的是,两者又都不肯接受我。倒叫我没了归属感。她告诉我说她不是处女了。我说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处女。这句话,竟像点燃了导火索的炸药库,迸发出一股子末日降临的劲头来,直到我们弹尽粮绝才肯罢休。翩翩一边把散乱了的披肩长发梳好,一边说:我实在是一点力气也没有了,你看你,说是个病人,一场世纪大战下来居然连喘都不喘。我刚才确实毫无疲惫感,经她这么一提醒,马上就觉得气喘起来,心跳也加快了跳动的频率。

  翩翩走了以后,她的影子仍然在我的面前晃来晃去,我甚至还想到了她左乳房上方的那颗星状的红痣。我的初恋情人的乳房上也有一颗痣,不过是另一只乳房另一个位置和另一种颜色。我跟她的乳房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是在她与我分手的一个月之后。那段时间,我几乎是一蹶不振,仿佛是谁用渣滓洞的电烙铁在灼着我的心,我天天都在想:死了算了,活着有什么意思。我也天天都在想:我要是死了,我的初恋情人会不会哭啊?她只要为我流一滴眼泪,我死得就值!可是当我的初恋情人突然出现在我的跟前的时候,我却表现得很快乐,我知道那是他妈的装出来的,我问她这么久不见,做什么去了?她说她是旅行结婚去了,接着又说,她一点也不开心,因为她觉得愧对我了。我非但没有表示任何不满,还真诚地向她祝贺,祝贺她新婚幸福。听我这么一说,她反倒哭了起来,不知怎么,哭着哭着,就扑到我的怀里。我们先是接吻,后来我就撩起她的红毛衣,恶狠狠地亲起她那对洁白而又滚瓜溜圆的乳房来,她也渐渐把握不住自己了,禁不住伸下手去探索我的机要部门,就在短兵相接的关键时刻,她忽然惊醒了,调整了一下五官的位置,匆匆地说:不,我们不能这样。我也冷静了,说了声对不起。她说:既然我结婚了,就不能让你单着,我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给你找一个好姑娘——只有你幸福了,我才能真正的感到幸福。我说:好啊,只要是你找来的,我都坦然接受。

  大约在半个月之后,她当真给我带来了一个姑娘,这个姑娘就是堇子。

  我不知道为什么始终回避堇子,尤其是病了以后,许是她太要强了,而我做不到。

  小世界

  见到西西,我竟慌得像个初次作案的小偷,连正视一下她的勇气都没有,我知道那是因为我内疚的缘故。西西亲我的时候,把手伸进我的裤裆里,捏捏它:我不在的时候,它没调皮吧?我赶紧躲开她,如同一个拿着三等舱的船票而坐在头等舱的旅行者碰到查票的人一样鬼鬼祟祟地说:你一走,它就停业盘点了。西西哼了一声:我谅它也不敢胡作非为!我挺差劲的,我知道,我实在不是个做圣贤的材料,不过,这个年头有资格挤进圣贤行列的人确实屈指可数。

  打情骂俏通常是我们短暂分离后的见面礼,然后才谈正事。她这次带着征订单跑了一趟广州,书商们对我新出的几本书反映非常冷淡,主要是两个原因,第一作者没什么名气,第二作品没什么内容。在西西跟我谈着这些的时候,我的腿一个劲地抖,也许是因为我在我的脚下埋下了谎言,也许不是,但与翩翩一起度过那充满甜言蜜语和芬芳的爱情之旅后,我感到的是局促不安却是真的。

  翩翩的感受则跟我恰恰相反,晚上,她打来了一个电话,她的声音犹如一泓泉水一样汩汩流淌,清澈而明朗:我就是想告诉你,我特别的快乐,快乐得我都失眠了。我缄默,我只有缄默,我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我悄悄看了看已经熟睡了的西西,她太累了。最残酷的莫过于:听她说她快乐,我也快乐起来。

  一夜没睡踏实,转天脸色就很难看,西西说像白菜帮子的颜色。她提议说:我们应该到教授那里去,做一做咨询。我答应了。到了那,我才知道,原来他开的是一家心理诊所。在一座居民楼的底层,是挺不显眼的一个地方。走进去,竟意外地发现客厅里有那么的患者,有伏尔泰那样的老头,也有哈里?波特那样的孩子,见了我这么一个陌生的面孔出现,他们都咄咄逼人地盯着我,个个目光严峻,严峻得犹如一支支的利箭射过来,我甚至能感觉到他们的呼吸吹拂着我的皮肤,凉飕飕的。我不禁打了几个寒战。

  他们称呼教授为“先生”,说是恭敬显然不确切,确切的应该说是崇拜,他们见他,不是来治疗,而是来朝圣!仿佛这里是另一个世界,一个小世界。这里的氛围很快地就传染给了我,在等待就诊的时候,我仿佛是物质的完美的没有生命的形态在迎接精神的来访。

  当我坐到教授跟前的时候,我甚至紧张起来,就像一个愧对上帝的人在上帝的面前那样,也像个纳粹面临着纽伦堡审判,我开始颤抖和流汗。教授只例行公事似的跟我打声招呼,就叫他的助手带我去做心理测试,所谓心理测试,就是在电脑上回答一些问题,据说那些问题是牛津大学心理研究中心精心研究的结果。我从声音上判断出,带我做心理测试的那个女孩,就是平时接我电话的人,她的步态是那么的年轻和轻盈,而谈吐又是跟金丝雀啭鸣那样的清脆和悦耳。也许教授太优秀了,所以他身边的人也跟着优秀起来。

  走出教授的诊室,我立刻被门外的患者包围了,他们七嘴八舌地问我教授是怎么给我诊断的,我说我只是第一次来,仅仅做了个测试而已,他们就不再纠缠我了,劝我说只要往后常来 ,病就一定能好,相信教授吧,教授绝对是个天才。都说教堂了是虔诚的,而这里比教堂里更为虔诚。

  离开这里,我感觉轻松了许多。我对西西说:原来我以为这个世界上就我一个人是倒霉的,到这一看,跟我一样倒霉的人这么多,顿时觉得我的病好了一半。

  西西说:你心理真阴暗。

  人的因素

  我该说一说李斌了,我早该说一说李斌了,我有那么多值得说一说他的理由,我为什么迟迟不去说呢?

  事实上,在我住院不久,我们的关系就由医患变成了朋友了。他是否能治好的病,在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为我的病付出了他所能够付出的,这就足够了。我的病,连著名得不能再著名了的老中医都束手无策,又怎么可能去指望一个初出茅庐的学中医的博士生呢?

  不过他说过这么一句话,给我很深的印象:每当我面对一个临终的患者,知道我是留给他对这个世界的最后印象的时候,我就羞愧不已,觉得自己太无能了,真想一头撞死。

  在他的意识里,医生应该是一个灵巧的主妇,有人给您领来一个病入膏肓而又焦虑、烦闷和悔恨的人,而您只用掸子掸几下,他便恢复到本来的面目,感情被擦得闪闪发光,希望之窗也打开了……正因为他这么想,所以才选择了做一个医生。

  他是在安徽的一个穷乡僻壤长大的。据他说,他在十九岁以前甚至都没见过汽车,无论是轿车还是卡车,一概没见过。还好,他自小喜欢读书,除了给家里喂牲口之外,他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做功课,别的孩子只在学校里学习,他是在哪都抱着个课本,谷仓啦,地窖啦,马厩啦或菜园子啦,都是他的课堂。就这么着,他的考试自然错不了,乡试第一,县试第一,地区还是第一,最后以全省第一的好成绩考进了中医学院。

  在大学里,学长学弟忙着寻求浪漫,只有他埋头读书,他说不是他不想浪漫,洗漱的时候,透过盥洗室的镜子一看自己的模样,矮个子,黑皮肤,蓬蓬松松的头发跟乱草一样,而且还一眼大一眼小,照完镜子,除了读圣贤书之外,他就啥心思都没了。

  我说:你总不能独身一辈子吧?

  他说:无所谓。

  我说:不行,你就降低点条件,随便找一个凑合了。

  他反倒说:都是人,凭什么我就要随便找一个凑合呀?

  我哑口无言了。

  医院上下对李斌的评价只有两个字:要强。别人不收的危急病人,他收;别人见了疑难杂症患者都躲,他却抢着要——这一点倒是跟堇子很近似。

  从我认识堇子的第一天起,我就百般刁难她,知道她有洁癖,我就故意让家和我自己邋遢得一塌糊涂;知道她好面子,越是在她朋友面前我就越做出放浪形骸的样子来;知道她特矜持,我就偏偏在公众场合捏捏她的鼻子或是亲亲她的脖子……我的目的只有一个,叫她主动离开我,一旦我的初恋情人问起来,我可以振振有辞地说:是她不要我的,不是我不要她!那天,我靠着墙,眯着眼,油嘴滑舌地对她说:你看我这人一身的毛病,跟我在一起有什么出息呀。我没想到,堇子却说:如果你是个完美的男人,我早离开你了,正因为你一身的毛病,我才有义务守在你身边随时纠正你的缺点和错误。

  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坐我对面,带着微笑、好奇和专注的目光,看我写稿子,那时侯我已经开始写些小说或散文什么的,拿到报纸上去发表。

  渐渐的,我已经习惯了堇子进入了我的生活,没有她反而若有所失似的。堇子似乎也习惯了我的拥抱、接吻和抚摩,但是上床不行,那要等到洞房花烛那天。我知道,我要是靠说情话打动她,难,唯一的办法就是激她,我说:我知道你是跟我闹着玩,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堇子说:我才不是。我问道:我到底在你眼里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堇子想了想说:有时候你好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有时候却又像已经活了一百岁。我又问道:你绝对不会跟这样的家伙相亲相爱一辈子吧?堇子说:当然会了!我进一步地说:既然会,你怎么总是拒绝他呢?她的心理防线就这样被我攻破了,我去关窗的时候,她没有表示异议。

  从床上下来,堇子说了一句话,差一点叫我晕了过去:原来男女做爱的感觉这么好,要知道如此,我认识的第一天就跟你做了!这时候,她脸上像新娘似的红晕还没褪去呢……

  李斌跟我聊了一阵子,临别的时候说道:我还有好多的书要读,要赶紧走。

  靠,又是读书,你还有点别的节目吗?我说。

  你知道我读书为什么吗?是为你!李斌说。

  蓝色的轻骑兵

  洪荒来的真不是时候。他是下午两点来的,而我跟翩翩约会的时间订在两点半。翩翩还特别嘱咐过我,在她来之前,最好先“打扫好战场”,因为她知道平时我这里的一派繁荣景象。

  太不像话了,简直太不像话了,洪荒说。洪荒今天有点反常,平时苍白的脸竟涨得通红,气喘吁吁得跟中风了似的。

  谁那么大的胆子,敢惹您老人家?我问他。

  是他妈的格林!洪荒从裤兜里摸出一支烟来,点上。我从来没见过他掏烟的时候,连烟盒一起掏出来,都是摸来摸去,摸出一支。他也没让烟的习惯,嫌忒俗。

  不会吧哥们,你们不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吗?我知道他们俩总在一块喝酒打麻将,喝醉了,就抱头大哭,据说俩人还拜过把兄弟呢。

  你读没读过他新发表的那篇《洞冥记》?那显然是影射我的,我一眼就看出来了!洪荒就像一头关在笼子里面的野兽,一边说,一边来回溜达着,他的鞋后跟特高,是用来增加立方体积的。

  格林在小说里说你什么了?我装作很急切地问道,我知道所谓的作家究竟是什么货色,他们看上去好像很复杂,其实跟幼儿园里猜谜的孩子一样的稚气。

  他写的是一个司机跑长途的故事,司机一出车,司机的老婆就跟一个比她小八岁的大学生睡觉;因为山洪,司机被困在山区,他只好找了个小学校住下,费了半天劲,追上了个乡村教师想浪漫一下,可是上了床以后,司机竟阳痿了……这不是明摆着影射我嘛!洪荒说得唾沫乱溅,就像一头发情期的牡马。

  这些跟你有什么关系?我问道。

  格林他们几个王八蛋总怀疑我的老婆红杏出墙,所以才这么写,洪荒说。

  我想说,要不是你自己告诉他们,他们的怀疑又是从何而来?但是终于没说。

  至于那个乡村教师,是我体验生活时结识的,她追我,我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在他说这些闲言碎语的时候,我不时的看表,估算着翩翩即将到达的时间。

  可能是说累了吧,洪荒总算要走了,偏巧在门口与翩翩撞了个满怀,我只好简单地给他们作个介绍。也许是因为翩翩穿了连衣裙的缘故,她显得更加的亭亭玉立,皮肤也白得透明,洪荒显然被她所吸引,刚刚迈出门的腿又褪了回来,我硬是把他推出去了,然后,砰地关上了门。

  当病房只剩下我们两个的时候,我们反倒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面面相觑了好一阵子。我们那样做是不是太草率了?翩翩羞答答地垂着眼皮说。

  我喃喃低语道:是,是草率了些。

  但是一秒钟之后,我们就吻了起来。

  刚才还腼腆得要命的她,竟一下子变得热情奔放起来……后来,许多的细节我已经记不起来了,只记得我们仿佛像是分别了一百年似的,如饥似渴,我们相互的激情电流一般地通过皮肤传来传去,结果演变成一场接力,当我停止的时候,她要继续;当她慢跑的时候,我又加速。见证过无数的生离死别的病床,这时候成了战场,肉搏战中我们都把对方整得伤痕累累,她甚至在我的肩膀上咬了一个月牙,怕是十天半个月也下不去了。等我们平静下来了,我把脸枕在她松软的乳壕里,我闻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那是一种酷似新鲜荞麦的香味。

  我们拥抱着躺了许久,好像两只泄了气的皮球,连一点弹性都没有了。你太滑头了,我说。

  她撅着嘴巴问道:我怎么滑头了?我捏了捏她胸前的小蓓蕾说:你不是说你喜欢做爱时做驭手吗?

  她说,我现在更喜欢在下面看着你策马扬鞭,你知道吗,那时侯,你特像一个蓝色的轻骑兵,她的声音轻柔得像水蛭,一直钻进你的内心深处去。

  为什么我是蓝色轻骑兵,而不是别的颜色呢?我问她。她嘻嘻笑着说:谁叫你穿了一身蓝色病号服的!

  第一本打开的书

  出了一点不大不小的麻烦。摇篮说,印刷厂可能要拖延一个星期才能交活,因为有的书中加了彩色插图,给装订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而且厂里还有期刊要印,那个是不能耽误的。

  我不急,我其实一点都不急,急的是几何他们,他们说再有十天就要公布群众创作大奖赛的获奖名单,如果不及时把样书交到评委的手里,就失去了参赛资格。那天,几何说这些的时候,眼泪都快急出来了。

  我把这些也都跟摇篮说了,叫他与印刷厂再去交涉。他凝视了我半天,那眼神仿佛是在说:哥们儿,骑士时代早就过去,现在已是毫无诗意的二十一世纪了。

  快去吧,还磨蹭什么呀,我催促他道。

  我知道了,就去,摇篮转身就走,匆忙中把我床头挂着的病员卡都给碰掉了。

  冒失鬼,我骂了一句,弯腰把病员卡拾起来。病员卡上写着我的姓名、性别和床位号,最后一项居然是婚姻状况。婚姻状况填的是已婚。

  我跟堇子结婚是一个突发事件,在此之前,我们始终没有涉及到这个话题,不知道堇子是怎么想的,但是我总觉得娶妻生子对我来说还是十分遥远十分遥远的事情呢。那时侯,我正在写一篇报告文学。一度,报告文学很是吃香,是报刊杂志上的重头戏。我准备去河南去采访。堇子问我要去多久。我说半个月。她倒吸了一口冷气说,要那么久啊!我随口说道:我们又不是夫妻,要是夫妻的话,你就可以跟我一起去了,你们家也不会拦着了。透过从窗外射进来的阳光,我看见堇子神秘地笑了。

  我们去登记吧,转天我还没睡醒,堇子就闯进我的屋里来。登什么记呀?半梦半醒之间的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我们登记结婚呀,你看,我把家里的户口本偷出来了,她说。可是,我除了这么一间9平米的小房,连橱柜、双人床和电饭煲都没有,不仅如此,你叫我摆两桌酒席我甚至也摆不起,我感到一种以前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惶恐。没有怕什么,将来我们可以置办呀,她说。看来,她是心甘情愿地要喝干酒杯里面的最后一滴苦酒了。

  我们的洞房花烛夜是在地板上过的,地板上只铺了一个凉席。为此,我一直觉得我欠下了堇子一笔债,一笔永远还不了的债。

  我觉得我这一辈子没干过别的,光他妈的欠债玩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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