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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起波斯湾 第31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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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挤!”

  余玠这时距离给告状的平民发放食物的摊子就不远了,那里的高处挂着一盏明灯,随着微冷的秋风,居然那股食物的香味让人实在是有些馋涎欲滴。

  余玠可以闻到肉味、菜味,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极鲜的味道。其实他不知道,那玩意不过是廉价的“味精”而已。那饱不过是米汤、面粉、炒过的蔬菜与肉,然后与一些辣椒、花椒、胡椒等等混合在一起的玩意。一人一碗外加两个馒头,在这样的夜里,就算对余玠而言,也算是一碗不错的食物呢。

  “这个假钦差可是有钱的很呐,就这一碗汤的价格就不低了!”

  第75章 他已经来了

  关于食物的价格问题,事实上余玠完全猜错了。因为在蒲金书发布命令的时候,街上已经天黑了,想要凑齐这么多人食物的菜肉,那将会是件困难的事情。相对来说,大米、面粉之类的东西当地的商铺里就找得到,因此蒲金书手下就打开了与他们一起同行的大车。

  那里面并没有装什么礼物,而是马料以及军粮。虽然因为大家都愿意换换口味,那些军粮压根没动过,但马料已经用了不少了。这是因为他们骑的“最战马”,早已经习惯了制式“马料”的味道,就算搞些青饲它们也不大好好吃。毕竟制式马料是这些马儿从小吃惯了的,而且营养也比甚至食物要丰富的多。

  那些军粮里就是米饭、菜、肉的混合物,肯定是不大好吃,但对于没有吃过的人来说,尤其是对于那些平民而言,这是极好的食物。有肉、有菜味道也不错,比起他们平常吃的那是好太多了。不过这些东西对于济州岛而言,实在不是什么金贵的东西。

  因为工业品与农产品巨大的剪刀差,所以这些来自天竺、占城以及南洋其他群岛的大米,根本就一点钱也不值。值得说明的是,占城、扶桑那里的大米是抢来的,除过些子弹费之外,那真的是一钱都不值的。不过因为济州岛地处海岛,附近的人也总喜欢用海产品来换取工业品,因此这些罐头里就多了内地不常吃到的海产品。有了海产品,自然味道会更好些。因为最初的味精就是从海带、紫菜里提炼出来的。

  余玠完全没有想到,他们从傍晚开始,居然到了夜里的时候能够供应这许多人的吃喝。而且据他所看,今天来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大概是消息已经四处传播出去了,所以这里有了更多百姓。余玠看到这样的群体,也大吃了一惊。他从来没有想到,夔州这里的百姓们居然会有如此之多的冤情。

  虽然他一直就知道,吴大用那个知府实在是相当混蛋的,但他没有想到,他居然这在座城市里造成了这许多的冤案。只可惜自己一直恪守为将之道,并不太过于关心地方上的事情,此刻一看心中却已经明白,自己实在是太过于大意了。

  像余玠这样还能够“日三省吾身”的人,心中还是有着华夏民族,有着百姓安危的官员。或者说,在赵伏波那里,也许是值得留条命的官员。至于其他的官员,以及与他们有关系的大地主,恐怕在将来面对赵伏波和他们和清算是,就只有哭的份了。

  因为按照赵伏波的标准,那是宁杀狗官八万,也不让外人一毫。想伤“华夏帝国”的百姓,那就作好掉脑袋的觉悟。不用去想,在未来的以全力发展科技的“华夏帝国”会给某一个造成威胁的蛮族或者说国家好脸。还是那句话——“犯我华夏天威者,虽远必诛”。

  这些余玠是不知道的,但想来作为一个将军,他懂得一个爱民同时又对外强硬的皇帝,会是一种多么幸运的感觉。最少不必担心,他会诛杀敢战之将,也不必担心他会卖地求和。等到赵伏波将来杀的蛮族尸骨盈野、血流成河的时候,相信所有人都会明白,“华夏帝国”是个绝对不允许被小看的国家。

  余玠因为带了一大车的粮食,立即就获得了还没有吃饭的百姓们的欢呼。而且因为这欢呼,他很快就看到了门外管事的人——阿卜杜拉哲玛尔。

  “这位大人,您是……您是从哪里来的啊,您这身盔甲还有战马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呢!”

  阿卜杜拉哲玛尔这时已经卸了脸甲。虽然戴上脸甲安全些,但脸上老捂着个口罩相信是谁都不会喜欢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那位吴大用知府才会看出来,这些护卫全都不是汉人。而且余玠手下也有骑兵,只不过他们的战马与眼前的“最战马”相比,简直就像是一头没有的驴子那样。

  毕竟“最战马”来源于阿拉伯马与日尔曼重型马的杂交品种。再加上它们出生之后,享受的食物是这个世界上顶级的马料,身体强壮骨髓结实那绝对是世界相当不错的温血型战马。而大宋,却早已经失去了养马之地,因此战马无论质量与数量,都相当差。

  事实上,这有一个奇怪的问题,马只能在草原上养吗?还是说水草丰美的平原上就养得出来呢?为何拥有了那么大土地以及海岸气候温和的大宋,就是养不出来足够的战马呢?还是说战马只适合在北方干旱、寒冷的地方养呢?

  不过这无关于大局,因为当余玠看到了阿卜杜拉哲玛尔,和他骑的高大健壮的战马之后,心中已经断定他绝对不是大宋的人。那么那个所谓的一品大员,也就绝对不是真正的京官。而且除过他的人种以及战马之外,他的盔甲与兵器也引起了余玠的注意。

  就阿卜杜拉哲玛尔身上的盔甲,比书中记载的,当年金国的铁浮屠的甲胄还要沉重厚实。甚至余玠感觉,此甲与前大唐时代的明光甲有着极为相似的地方。甚至他敢于肯定,眼前这套盔甲,比自己在战场上穿的盔甲还要好。至于武器,他是完全没有见过,也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用的东西。

  “余大人,您看我哪里大啊,是我的战马大还是我的盔甲大,我看我一点不大,根本不是什么大人啊!倒是您哪,虽然个子不大,但的确是个大人呢。听我们家蒲少讲,你们这里的官都叫大人的。我感觉这是个挺笨的称呼,要说起来这世界上,只有我们家殿下最大,至于其他人那不够的!”

  虽然阿卜杜拉哲玛尔的废话那是出了名的多,但一句“余大人”却让余玠明白,人家早就知道自己要来这里来。还没等他说话,阿卜杜拉哲玛尔已经吩咐手下。

  “领他去见蒲少,就说他已经来了!”

  第76章 早知道你来

  当余玠跟随着阿卜杜拉哲玛尔的手下进到院子里的时候,他终于看到了那个震撼的告状场面。为何要说是震撼呢,因为在院子里,一盏明灯之下的摆着几张八仙桌。桌边坐着的人,除过几个妙龄少女之外,并没有其他人。桌旁坐着的,哭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人,自然就是苦主了。

  这样的情景令余玠颇为奇怪,在他的印象里,再有才的女人不过就是玩物而已。虽然在南宋有李清照那样的大词人,但终究来说在这个时代里女人的命运,不过就是财帛不足的时候,拿来向蛮族抵销岁贡的“物品”而已。当年北宋时期,就曾经拿宗女、宗妇就被曾经被拿来抵过债。

  结果金兵“选收c女三千,余汰入城”,说弱宋不弱,没有和亲举动的那些朋友,来说说大宋的皇族用自己的老婆、女儿去充当妓女,难道他真就强,这也叫男人么?还能更不要脸些吗?面对这样的奇耻大辱,赵构还杀了主战的岳飞,葬送了一雪前耻的机会,居然还有人为他叫屈,说他不是个sb说真的,还能更sb些吗?

  余玠不相信的眨了眨眼睛,又揉了揉眼睛。他不明白,眼前坐的几个一边写着,一边陪着苦主一块掉眼睛的妙龄少女,居然那位“一品京官”就让她们来写状纸,难道她们也能当得了大用吗?

  余玠限于当时的认识能力如此想不奇怪,但要说起学过现代初中水平“数理化”的学生,在这个时代里就是上帝。而这体现的绝对是科技的力量,因为“爆燃”与“爆炸”的字一之差,就可以决定这个时代的历史走向。

  “您就是余大人吧,欢迎、欢迎,在下蒲金书,早就知道您要来了!”

  正在余玠看着眼前的几个小姑娘在替别人写状子,看着她们用的钢笔与墨水暗自惊奇的时候,突然一个说着一口漂亮官话的年轻声音打断了他的观察,当他抬起头的时候别的先没想,心里先赞叹了一句。

  “好一个青年俊杰!”

  此刻的蒲金书已经换去了所谓“一品京官”的服饰,因为此刻他们已经见到了正主,不再需要伪装身分。而且要论尊严,只能送女人抵债的大宋的官服,有个什么狗屁尊严呢?倒是他“华夏帝国”,一言不和就拔枪相向的服装,这个世界上有哪个人质疑,这样的衣服没有尊严呢?

  身上穿着新宋装的蒲金书,有着黑漆漆而又明亮的双眼。加之在济州岛上的良好生活水准,那真是玉面朱颜,比这岸上的人气色好的太多了。尤其是比余玠这一直在前线,时刻打算与蒙古人作战的将领相比,他的气色也是要好得太多了。不过令余玠不大舒服的是,眼前的蒲金书对他居然不过是拱拱手而已。

  “你,你就是那个冒充朝廷一品大员的人么?”

  对于余玠故做威严的状态,蒲金书放下拱了拱的手,接着手中大扇子摆开,显示出一付骄傲的模样来。

  “冒充,我用得着冒充吗?余大人,如果我说我现在就可以治你们欺君之罪你信也不信?”

  余玠不大明白,眼前这个身上穿着的衣服,似宋非宋的人青年,怎么这么快就变了脸呢?是啊,他是没看到“华夏军”对异族一言不和开枪就杀的模样,倘若真是他的身边被杀上几个人,他就知道眼前这伙是人惹不得的。

  不知道实情的余玠一下让蒲金书给说笑了,他不由的板了脸,反问了一句。

  “欺君之罪?难道你这假扮朝廷一品大员的人倒没有欺君之罪,反倒是我这四川安抚制置使,四川总领,兼夔州路转运使,居然还有了欺君之罪,这话说的实在是太没有道理了吧!”

  蒲金书知道,眼前之人首先是不能随便杀的宋人。当然如同本地的知府、县官,根据状子以及《华夏律》那是该死之人,自然杀了就杀了,做好卷宗备查就是。但眼前的余玠,既然是打算做生意的,而且根据眼前的状子,他倒也没有什么大罪恶,自然不能说杀就杀。不过哪怕他只向蒲金书晃晃关头,阿卜杜拉哲玛尔根据《华夏律》以及《如山军令》之中规定的,“华夏人”安全第一的规则,当然有理由一枪崩了他。

  “没有道理吗?余大人,你且来看。这是当年八王爷所持的八面紫金锏,你只当它已经不再是皇家之物了,你只当当年的太祖之言就全当是耳旁风了么?”

  余玠一听,脑海里轰的一声炸响。他当然知道那一段典故,当年八王爷手中那柄上打昏君、下打谗臣的八棱紫金锏他如何不知。只是不知道,此物随着当年被史弥远诬陷为判断的济王赵竑,已经失踪了多年。根据传言当时一起失踪的还有收藏于大内的岳王神枪,以及记载着岳家枪法以及岳王兵法的《武穆存知录》。

  “难道……”

  心中想着蒲金书的话,看着他身边的仆人抱着的那个长条形的盒子,余玠心中的震撼如何能够用语言来形容。这东西出现在这儿,说明眼前之人可能代表着那个废太子济王赵竑又或者是他的后人。如果是那样的话,这大宋不是边祸未绝,内乱又起么?

  事实上余玠还是因为他知识的局限性,并不懂得赵伏波回来根本不可能有大的内乱。因为那些没文化的狗官,根本没有资格来内乱。他们手下的所谓军队,也不配来面对正经的热兵器军队。说穿了他们不过是用来吓猴的鸡而已,因为他们和他们所代表的旧势力,在面对绝对的武力的时候,不过是些只配做肥料的玩意而已。

  “哼,余大人,我想提醒您一句,无论我们殿下将来与朝廷如何处置他们的关系,但这是皇家内部的事情,与您可没有丝毫关系!”

  蒲金书的一声提醒,把余玠吓的冷汗之冒。因为他可以保现任的朝廷,但不敬八王的金锏,他却已经有了个“大不敬”的罪名了!

  第77章 所谓大不敬

  余玠这不惧蒙古人的将领,居然就被蒲金书一句轻轻的“大不敬”就给唬住了。

  “蒲……蒲少,我猜您大概也不是来这里说这些话的吧,而且我猜您也不会太过于尊重我们的皇上!”

  说到“皇上”的时候,余玠还向身体侧面拱了拱手,这让蒲金书差点笑起来。“华夏帝国”根本不讲究这些狗屁不通的虚理,华夏帝国讲的实力,讲的是本领。就像前面讨论所谓的“情商”与“智商”的问题一样。在华夏帝国论的是专业的本领,学者就得拿得出研究成果,是将军就得打得赢别人,抢得回财富。

  至于脾气好不好,在“华夏帝国”无论任何人,都得顺着有专业能力的。别说你不高兴,拿不来研究成果就什么也是,打仗赢不了别人抢不回财富。那么有本领的将领发火,就得听着。而就是枪杆子保证的规矩——《华夏律》,包括赵伏波都得守的法律。

  “当然,我们华夏帝国尊重的是有本领的人,我们华夏帝国政府只关心一件事,就是我们公民或者说百姓们的生活好不好。至于其他的事情,那是上帝他们的事情,与我们无关。所以我肯定不尊重你们那个无能的皇帝赵与莒那守不住土、强不了国、保不了民的王八蛋。我当然对你们的皇帝是大不敬,但他敢向我晃晃拳头,我身边的卫士就敢一枪崩了他!”

  蒲金书的话绝对不是一个什么具有儒家风度的官员会说出来的话,但其他上此刻的世界,大概除过大宋之外,所以人都不敢说他没风度。因为与他吵架,是要被爆头的。根据《华夏律》的规定,华夏人的尊重高于其他种族的生命。对于其他种族,当然是一种不公与压迫,但懂得科技的人,就有压迫的权利。而没有科技的人,连反抗的权利都没有。

  “你!”

  余玠因为别人把这时的理宗皇帝赵昀,叫成是“王八蛋”他能不怒吗?只可惜还没等他发怒,蒲金书的手下,已经给他演示了一下他们面对的是什么人。这时他们拉来了一头牛,这头牛的模样有些怪,头上戴着厚厚的铁甲,显然是大宋最厚重的步人甲。

  蒲金书俊郎的脸上洋溢起笑容,不管怎么说他就是喜欢看那些没有见过火枪的人,面对火枪时被震撼的模样。

  “余大人,我看您还是你呀、我呀的!按我们殿下的话来说,这大宋的江山不是他赵昀该得的,而且这华夏的土地,该是个有能者居之的地方!”

  说罢,蒲金书稍稍颌首,一旁的阿卜杜拉哲玛尔手中的枪,立即就响了起来。

  “呯!”

  白色的火药燃气里,清脆的枪响过后,那头脑袋上披着铁甲的牛,一枪就被爆了头。甚至用来杀牛的,不是步枪而不过是火枪一枝。事实上火枪的弹药,在近距离的时候威力比起步枪弹要大得多。因为火枪弹丸事实上软铅制造的弹身用来闭气,中间则是一枚大长径比的带有尾翼的铜弹。

  在射击后,受热变软的铅将释放铜弹,以提高远程的杀伤力。而作为弹托的铅丸,在近距离的时候依然具有极大的杀伤力。甚至根据统计,近距离杀伤力是远距离杀伤力的一倍以上。因此在这么近的距离,铅丸与铜弹全都撕开了牛头上覆盖的步人甲,甚至连牛的头盖都给打得粉碎。

  因为滑膛火枪的穿透力比起步枪来说差得远,所以弹丸所携带的动能,会全部被释放到目标身上。这在枪械之中,被称为停止作用,原理就好比在5o米距离被步枪击中与被散弹枪击中,其停止作用完全不同一样。

  “原来如此,他敢如此大不敬,居然是出自这样的道理!”

  所谓大不敬,并不以某位皇族是不是敌人为准的。有的时候,即便是敌人,皇帝不开口别人也不敢骂。毕竟那是先皇的骨血,因为“传统文化”之中的孝道,对先皇不能不敬。因此骂不骂,那不是臣子们决定的,而是皇帝一个人决定的。说难道听话这就像皇帝养了一群狗,让他们什么时候叫,他们就得什么时候叫。

  官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确切的说到底是什么狗东西。无论任何一个时代的官,本身不是狗官,但当他遗忘了原本的职责,变成了皇帝个人的哈巴狗,自然就是狗官了。

  就好比在“华夏帝国”的官员们,自然不会是狗官。因为为了《华夏律》服务,自然就没有狗性,有的只是对于华夏人的人性了。而在大宋的多数官员,只会欺下瞒上,到了百姓下属面前就仿佛是大爷,到了上宪、皇帝面前,那是真真狗也不如。有那么一个、两个,真正的关注整个民族利益官,却不免要在死在秦桧、以及谢方叔、余清叟之类的,力主言和的狗官之手。

  大概是因为宋人给主子的财富、女人还不够多!

  相比之下,余玠这让南宋可以多苟延残喘1o年,在四川领导着川人阻挡蒙古人南侵1o年,最终依然不免要服毒而死。而罪名是所谓的“不知事君之礼”这狗屁不通至极的罪名。因为有了这个罪名,那个理宗赵昀也就是赵与莒的子孙们投海身死,竟是件自做孽不可活的事情。可惜只是苦了华夏的百姓们,没有再遇到可以把他们的安危、利益放在心上的官,被蒙古人奴役了几乎1oo年。

  所以概括一句,敬不敬天地不重要。就好比“华夏帝国”的将军们一样,敬不敬皇室不重要,重要是遵守《华夏律》、懂得打仗。最重要的就是懂得把外国人的财富,都给他弄回来的人。至于对外国人是不是一种残酷,相信他们会有自己的民族英雄的,用不着我们吃多了去替他们担心,毕竟我们不是释迦牟尼。

  看到余玠已经完被震慑住,蒲金书摆摆手中的扇子,向余玠的手下一指。

  “把他们押起来,不过要好吃好喝好招待,至于他么,交给我吧!”

  第78章 不过是做戏

  “你们敢……!”

  余玠手下的亲卫,也都是在点阵上搏杀过的好汉子,如何会怕这以命相搏的事情呢?手中长刀一个个拔出来,只待余玠一声令下,就打算抛弃掉生命,抢他离开这儿。

  “呛啷……”

  金属清脆的碰触之下,阿卜杜拉哲玛尔已经拔出他自己的斩将刀,一刀就把前面对手的长刀削断。大宋的镔铁(大马士革钢)武器的数量,远不如蒙古人装备的多。但此刻原料“乌滋钢”的矿山以及生产,已经完全被“华夏帝国”垄断。

  所以蒙古人已经没有了原料的来源,而且即便是有,他们的打造本领,比起结合了大马士革刀的锻造技巧与全世界所有工匠们精心研究,又使用坩埚与焦炭来处理材料,水力、风力结合机械组成的“华夏帝国锻造法”相比,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甚至还不是在地面,而是在马里亚纳海沟2oooo多英尺之下。

  至于大宋的独家锻造的本领,原本不错只是镔铁数量本身就少,再加上朝廷不重武备只重所谓的“文人”。因此其质量以及技术上,与“华夏帝国锻造法”更不具有可比性。阿卜杜拉哲玛尔一刀斩掉眼前对手的刀头,实属正常至极的事情。只不过此刻多数的“华夏军”士兵都有些懒,很多情况下宁愿用手枪,所以斩将刀用的少了。

  “住手!”

  蒲金书与余玠几乎同时喊了一嗓子,一触即发的战斗被及时制止了。余玠所有的手下看着那被斩落的刀头,目光之中都有些担忧,同时又有些不服。因为倘若对方的战刀都是这个模样,那么不必打了,不可能胜。但对方用刀的本领,他们是不服的,毕竟比起玩功夫,“华夏军”的士兵远不如余玠的手下。只可惜这些忠勇的士兵们不知道,面对手枪、步枪与大炮,再好的功夫也白搭。

  “你们,全都放下兵刃,随他们去吧!”

  余玠摆出一付他已经被折服的,垂头丧气的模样。至于蒲金书自然就是一付利用的嘴脸,这让余玠的手下颇为不服。只是主将发话,让他们不能不听就是。一个个乖乖的交出武器,被蒲金书手下带走。而这时蒲金书与余玠两人稍稍交换了一下目光,同时对于对方都有了另外一种认识。

  蒲金书看出来,余玠不是个笨人。此刻他知道自己是无力阻止这个蒲金书来这里,甚至也无法阻挡那个“华夏帝国”的什么济王殿下,来大宋争皇位。但他作为一个战将他看出来了,那火枪的确是犀利的武器,并不是拿人就可以挡得住的。

  余玠也看出来,它不像是弓箭那样,对付仿佛步人甲一样的重甲就少了杀伤力。蒙古人的弓箭射到大宋特有的,重达3o斤的步人甲的重步兵身上,未必有多大作用。但像这样的火枪,只一枪不但洞穿护甲甚至连里面的牛的头骨都打得粉碎。比起弓箭的威力不知道大多少,此刻他又联想起自己手下查探的结果,这个不知来历的“蒲少”身后,可还带着大船与几百名士兵。

  这就不能不让余玠好奇,而且他摆这么大阵势引自己来,就是来杀牛立威么,看眼前这位蒲姓青年,根本不可能做那么没谱的事情。此刻要押下自己和部下,又要好好款待他们,自然是有话要与自己说。想明白了这件事,如何选择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即是如此,余玠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请!”

  尽管两人心中都明白,他们下面是要好好谈谈的。但在外面人看起来的时候,他们是一付相互敌视的态度。面对余玠的冷硬,蒲金书脸上挂着嘲笑向他拱了拱手,只说了一个字——请。

  经过刚刚那一闹,外面的百姓们却开始害怕起来。他们来告状,只是认为来了个公正的“一品大员”。可现在听到蒲金书与余玠的对话之后,让一些告状的人心中害怕起来。因为他们倘若要是向与朝廷对立的其他政府告状,那不成了谋反了吗!

  这让许多人打了退堂鼓,还有一些看到了崔红英为他们写的状子。多数百姓们并不识字,有的时候被那些写状子的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当他们拿着他们的状子,找到识字的人来念的时候,心中的害怕就更加严重了。比方说下面这个状子上,则附有这样一段短文。

  “……根据《华夏律》之《民法规定》纵马踏青苗者必赔之,《行政法规定》官员推诿、拖延、不予解决者,官立免,递交刑事法院审理。《刑法》规定,官员渎职者绞,下属知情不报者或者应当知情而不报者,以犯罪集团论处,皆绞之!”

  这就是百姓们害怕的地方,因为《宋刑统》大家听过,可这《华夏律》是哪家的规矩,他们可不清楚。但也有百姓们听到,八王爷的八面紫金锏再度出世,对于这《华夏律》则抱着一线希望。是啊,在数百年大宋的管理,哪曾经看到过皇家杀人是从官开始杀的。

  这一点毫无疑问,因为《华夏律》之中,对于渎职之罪不论轻重,那是一体判处绞刑的。而且诸如叛国、欺诈、买卖华夏人口,不论轻重全都是绞刑。认为判的重的人,那是丝毫不懂得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公平有多依赖法律。而欺诈与买卖华夏人口,前者影响是诚信,那会颠覆一个国家的经济。后者影响的是华夏人的自尊,而按照《华夏律》的规定,华夏人的尊严无价,外国人犯之立死。

  且不论百姓们如何看,余玠跟随着蒲金书进到房间里面之后,他看到的东西就证明了,他的看法一点也没有错。眼前这个“蒲少”就是用这个办法吸引自己来的,而且他居然已经在后宅里摆了下丰富的酒宴。

  “余大人不必介意,刚刚在外面的事情不过是演戏,您同来的人,此刻都受到好好的招待呢!”

  第79章 美酒夜光杯

  极为透亮的酒杯,来自阿拉伯帝国的以及结合了中国、欧洲酿酒方法酿制出来的美酒,并根据各地不同的口味制成了几大系统。除过“华夏帝国”的传统白酒之外,其他地区的酒水,事实上不过是用来换取黄金、白银等等资源的手段。至于“华夏帝国”的资源,赵伏波预计未来是一两也不动的,趁着此刻“华夏帝国”的科技比起其他国家要领先的多,就好好的抢一些。哪怕拿来填海,也比用自己的强。

  这些资源的理念,在随后会讲理。这里令余玠惊讶的是,蒲金书把酒宴摆在了大厅外面院子里。这里看得到天空,也只有几盏使用烛光的提灯照明,完全没有前院那明亮的汽灯。

  不过在烛光的照耀下,杯子里已经倒好的酒水,散发出一股极为诱人的味道。余玠固然不特别好酒,但对于美酒他还闻得出来的。只那酒味一闻,便是虽然只夺6-7年的光景,但酒味却是非常诱人。这倒不让他有多惊奇,大宋也有好的沉酒,只是那那透亮的如同水晶一样的杯子,在他的眼睛里,才是价值连城的玩意。

  当然天然水晶当然贵,但这种玻璃就不那么贵了。玻璃之中添加各种材料,能够制成不同用途的玻璃。例如玻璃中添加某些稀土材料,可以制成莹光玻璃。当然此刻尽管如“华夏帝国皇帝科学院”,也没有本领利用那些东西。

  如果按照科学史发展的顺序,此刻“华夏帝国”不过进入到机械时代,距离真正腾飞的化学时代乃至电器时代,那还遥远的很呢。不过因为有马丁的,来自信息大爆炸时代的基础知识,那就好比是催化剂,会让“华夏帝国”和科技发展,超越时代的限制。

  “蒲少,我们不妨敞开门就透吧,这样的哑谜该不利您此行的目的!”

  进来之后,没有外人的情况下,余玠就放开了那假装的敌意。坐在桌旁,面对蒲金书端起杯子敬酒的手,一点也不理会。只是把酒杯拿在自己手中,来来回回的看。

  余玠也算是见金识广的人,水晶不是没有见过。只是如此透彻而又毫无瑕疵的水晶没有见过,因为自然界之中很难制造出一点杂技也没有的东西。他手中质地如此纯粹的水晶,又是如此规模出现,只有一个可能这是人造的。尽管如此,余玠的心中也充满了震撼,谁人能够制造出这样的东西,那也是不能不令从敬佩的。

  “嗬嗬,既然余大人如此说,那么在下说直说了吧。我们家的殿下,是曾经的济王千岁的直系后人赵伏波。此刻他辖下的土地,包括了整个欧洲、黑衣大食。至于他的本领么,前一段时间那位大将军蒙哥,率领赛因汗拔都、亲王忽必烈、亲王旭烈兀,麾下8万蒙古大军齐征阿拉伯帝国,哦,也就是黑衣大食。他们还与木刺夷人合作,共计大军15万有余,我家殿下率军两万,杀亲王旭烈兀、杀木刺夷人首领山中老人——阿剌瓦丁穆罕默德。最终15万大军做鸟兽散。如今我到这里来,却是他派我来为了我们汉人做一件大大的好事来的!”

  蒲金书的话音一落,却让余玠倒吸了口冷气。因为倘若赵伏波真的杀了蒙古亲王旭烈兀,真的打败了蒙古与木刺夷人联军,那这大宋让他平起来,不过小事一桩。且不说木刺夷人的战力如何,就那8万蒙古大军的战力如何,余玠是清楚的很的。

  不过作为带兵之人,余玠是谨慎的,他不会轻易相信别人所说的话。虽然结合刚刚看到的武器,他心中有一点点相信,但倘若没有真凭实据又让他如何相信。还有蒲金书所说的黑衣大食他还有些耳闻,但那欧洲以及其他的地方,他就全都不知道了。

  这也不能怪余玠的见识不足,事实上在没有进入大航海时代,没有形成确实可靠的资料之前,几乎所有国家的所有人看到的,都不过是自己眼前那一块。不过此刻的“华夏帝国”,有了过去古希腊、古罗马、古埃及以及古中国,包括了马丁带来的未来的地理知道,他们虽然还有许多地方没有探索,但世界的大模样,“华夏帝国”里包括小学生都非常清楚。

  可余玠不知道,他根本不知道这时的欧洲是一个大洲还是一个国家。不过蒲金书来之前,包括赵伏波给他下这个命令的时候,早已经想到了这一点。因为“宣示力量”的行动,事实上是夺取民心的一个过程。说以“华夏军”的力量,硬打下来大宋,完全不存在问题。

  但问题死的全是中国人,倒让一些喜欢看中国人狗咬狗的人要笑的。而赵伏波打算做的事情,就是从基本上做起,从民心上抓起。到有一天,民心所向的时候,政权用得着去抢么——无庸,将自及耳!至于枪炮之类的武力,倒是对付起外国人要常常用用,用过之后还要让死了人的外国人掏子弹费和战争赔偿。

  别说这是不讲理的行为,因为历史告诉我们,世界上只有强者与弱者之分。而弱者打败了仗掏子弹费理所当然,而放弃了战争赔款,也没有任何人会记你的好。不用了一甲子,他们就会跳着脚喊出“sb”。谁是sb谁清楚,相信读者们也清楚。而这样的sb皇帝,就只配被人一再到沿海演习,并不断的进行勒索。

  怎么还没想到是什么时代吗?可以根据各人的学识认为是民国、满清以及以前任务一个时代,但不是那个不能说的朝代。谁这样认为那是谁自己的事情,和不笑以及本书无关。

  “蒲少,您说的这些事情,可有些什么凭证么?须知道人心隔肚皮,做事两不知。况且您所说的事情,都是我大宋千万里之外的事情,余某又如何敢轻易相信呢?而且这件事余某相不相信又有何关系,在下只是想问,蒲少来这里到底是什么打算呢?”

  第8o章 我就是钦差

  蒲金书自然是有凭证的,作这件事倘若没有凭证的是话,谁会信呢。而且这件事不是他来考虑的,那是给他安排这件事的人考虑的。因此随同八面紫金锏一起来到的,还有一封信。算起来这信要不是个名人所写,只怕眼前这个余玠还不会相信呢。

  信有三封,一封来自“南外宗正司”的司长赵明卓。在蒲金书当年与赵明卓定交之后,整个沿岸所有的加盟店都被“南外宗正司”的人把持,很自然随后赵明卓事实上立即就成了“南外宗正司”的首领。更在去年,与蒲寿庚一起回了趟大宋,其在泉州的风光比之当朝亲王亲至还要热闹。

  此刻不但“南外宗正司”的人与他一心,甚至“西外宗正司”里许多人是举家来投,还有要两司合并,由他一人领导。因为这样的变化,赵明卓的地位就水涨船高。说起来这些宗室外枝,并没有多么大的势力,但当所有的外戚全都抱成团的时候,其力量是一点也不少。

  唯一让他们有些不满的时候,赵伏波那里用人贵于学识,想当官就考试,还尽是些新式的知识,以及论文和实践相结合的手段。而且所用之人,无论出身贵贱无论是欧人、华人还是回人,全都无所谓。甚至他还不担心这伙官员,用他们的宗教习惯来干涉华夏帝国的政策。

  因为此刻在塞浦路斯的英诺森四世教皇以及巴格达哈里发木斯塔辛,都已经公开宣布,任何人不忠诚于华夏皇帝赵伏波,同样将会是英诺森四世教皇与巴格达哈里发木斯塔辛当然的敌人,并会被定以“绝罚”之罪,终身受“宗教裁判所”与“伊玛目荣耀”的追杀。

  正是因为用人只论专业学识,而不论出身,让宗室之亲们多少有些不大乐意。但倘若他们到过济州岛,又或者是干脆向华夏岛运过人,他们就会发现,世界已经大半被赵伏波掌握在手中。甚至在这些地方,别人会指着世界地图告诉他们,世界上欧洲、南美、阿拉伯帝国、埃及的所有区域,对于“华夏人”来说是安全的。不安全的地方在蒙古人控制的罗斯(今俄罗斯),又或者其他蒙古人控制的地方。

  不过告诉他们这些事情的人,往往会带着骄傲再加上一句。

  “那些地方的人都是比欧洲和阿拉伯人还野蛮的部族,我们殿下也是暂时有点忙,回过头闲了就把他们剿灭了。知道吧,上次在波斯,殿下把俘虏里一多半都吊死了,那些地方的人迟早也都是要死的。暂时你不必去,再过1o看再去,不然太多死人,会染瘟疫的!”

  是的,此刻经历过木刺夷国的一战,对于“华夏人”以及与他们有关系的人而言,那些入侵过华夏故土的人被斩尽杀绝不过是时间的问题。至于赵伏波态度倒不是?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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