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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起波斯湾 第19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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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自己加一起,恐怕也不是绮丽尔公主的对手。心中已经决定,一会在决斗场上,一定要让这个丫头输得哭起来才行。
“哼,你不过是个弓手,看你的剑都是女孩子们玩的玩意!”
撇了一眼绮丽尔挎着的刺剑,他有一种盲目的自信,认为自己的剑术一定可以胜过他。
花园里,有一大片绿地,那是平时爱德华王子与约翰上剑术课的地方。伸手拔出长剑来,爱德华王子脸上的笑容一敛,一股若有若无的英气就显露出来。凭心而论,他是一个聪慧而又极具魅力的小男孩,不过正如同绮丽尔说的那样,他太小了。
“知道吗,我用的这叫刺剑,速度很快。为了保证公平,所以我事先得告诉您,希望不会给您带来什么不便!”
如果不挖苦人的话,绮丽尔够得下淑女的风范。最少艾丽莎欧洲的宫廷气质,多数来自于朱莉安娜的教导。
“不要紧,女孩子的玩意,我不会担心的!来吧,轻浮的法国小妞!”
后面这句话显然来自于约翰的不良引导,说起来的时候,颇有些流里流气的味道。不过他的剑使起来的时候,实在有着不错的水准。
绮丽尔按照刺剑的规范,一只手叉着腰,动作迅速而又敏捷。毕竟以前常与赵伏波对阵,虽然是用刺剑对付斩将刀,但总体上来说赵伏波使刀的本领,只比欧洲人使剑的本领好。
她如同跳舞似的,轻盈的避过爱德华王子飞舞的剑身。但手中装着练习用的小白灰包的刺剑,行动起时候,却迅速而又准确。只几下就把爱德华王子逼得步步后退,这让绮丽尔不禁得意起来。
“喂,要是败了的话,王子殿下以后要叫姐才成!”
爱德华王子虽然被绮丽尔逼得步步后退,而且还有些小忙脚乱,但他平时的剑术课可不是白上的,很快就与绮丽尔拉开了距离。
“咦……”
花园之中的长凳上,某人被击剑的声音吵到,从花从里出来,惊讶的看着两人的战斗。
“唔,野丫头又有了新玩具呢,这个新玩具……”
随着绮丽尔适应了爱德华王子的长剑招数,很快她就开始了连续的进攻。刺剑虽然变化略显单调,但它实用而又灵活的进攻,很快爱德华王子就抵挡不住了。他不断的向后退着,当手中的剑挥过,因为沉重来不及回手的时候,绮丽尔毫不留情的,在爱德华王子的身上留下几个白点。
接着如同小鹿那样,向后连续几个连跳。接着从身边的四武士手中拿过纸盒,向比输了剑而哭丧着脸的爱德华调侃。
“唔,衣服被弄脏了,小爱德华,你会哭鼻子吗?下过不管怎么样,就算是哭鼻子,以后也记得要叫姐哦!”
正在绮丽尔得意洋洋的时候,一旁传来一个声音,一张嘴就叫的是绮丽尔的绰号。
“小约翰,这可不是好习惯。你总是那么喜欢挖苦人,而且你难以不知道,他是我的学生吗?这么不给面子,我看我得让你知道一下,那种剑术并不是不能被打败的!”
绮丽尔听到这个声音稍稍愣了一下,接着她就变得高兴起来。因为她知道,她脱困有望了。
“大约翰,难道真的是你吗?哦,我的上帝,我从来没有想到,见你到你个家伙,我会感觉到幸运的!”
她的反应,使爱德华王子吃惊了!
第112章 把自己嫁了
“约翰老师!”
爱德华王子看着自己的剑术老师的时候,多少有些不发了意思。尤其被一个女人打败的时候就更是如此。
约翰先不理会绮丽尔,看着自己的学生,微笑着安慰他。
“喔,这不怪爱德华,这家伙是个野丫头!你不要被她的表面迷惑,对一个野蛮的姑娘,一定要让她知道些厉害才成!”
心中轻松下来的绮丽尔,眯着漂亮的蓝眼睛脸上带着笑意,看着眼前的约翰。
“凭你吗,大约翰,我要提醒你一下,我的剑……!”
约翰转过身,尽管与绮丽尔非常熟,但他还是优雅的行了一个礼,表示贵族对王族的尊重。
“我知道您有了新的兵器,但想要战胜我手中的剑,这可不够。虽然我承认你的弓术不错,但剑术恐怕您比我还要差一点点!”
绮丽尔把手叉在腰上,做了几个轻盈弹动的步伐。在她表演起来的时候,就仿佛在跳舞一样。
“好吧,大话先生,按我丈夫的话来说,咱们还是少废话,手底下见功夫比个高低才是真的!”
约翰拔出自己的长剑,把剑竖在自己前面亲吻了一下,摆出迎击的姿势。大概是与绮丽尔两人过去经常练习,因此不在等待,手中的长剑在阳光下闪过一道巧妙的弧光,向绮丽尔扫去。
“如您所愿美丽的公主,不过您能告诉我,您什么时候把自己给嫁了呢?”
绮丽尔轻巧的向后退了一步,但手中的刺剑如同毒蛇那样,迅速的指向约翰的胸前。这吓了一约翰一大跳,他猛得向后一跳,才躲过绮丽尔这一剑。
“我说大约翰,这和您没有什么关系。不过您真该仔细看看我手上的订婚戒指,嗯,它真的很漂亮!”
绮丽尔说话的时候带着些得意,但一招得势的她,手中刺剑仿佛暴风雨一样,朝着约翰身上吞吐个不停。
“嗯,不管您把自己嫁给了谁,但我得说您这种奇特的剑术非常不错,非常不错。是他教给你的吗?”
爱德华王子惊讶的看着他的老师,与绮丽尔的对决。他们并不像是在斗剑,反而就像是在练习那么轻巧。手中的剑来来去去斗个不休,嘴里却如同闲聊那样,说个不停。
自己的剑术老师约翰,显然比自己高明太多了。手法、步法还是他教的那些。但在他使出来的时候,就如同行云流水一般那么流畅。虽然手中拎着的是骑士长剑,但挥舞起来那么轻巧,像像自己只挥几下就感觉到胳膊酸楚不堪。
当然这也与约翰一直要他用成丨人的剑练习有关,好处是虽然现在的进步慢些,但对于他将来有着绝对的好处。
“呯……”
两剑相交,绮丽尔轻飘飘的刺剑就吃了一点点的小亏。毕竟刺剑实在是太细也太轻巧,倘若长骑士长剑硬碰的话,就显示出它的不足。
“咦……小约翰,你的剑弹性真好,倘若是骑士长剑的话,恐怕也已经断了呢!”
绮丽尔手中的刺剑耍了几个剑花,向后连续退了几步,拉开距离。带着骄傲的笑容,继续与约翰聊天。
“是吗,唔,你恐怕不知道,我们的剑铸造的弹性很好。这样笨笨的剑恐怕不能战胜我们,来吧约翰,让你看看我丈夫教我的剑术!”
在他们连续争斗的过程之中,爱德华睁大了他的眼睛,最少他已经感觉到这种刺剑的可怕。因为他的老师约翰,在应付起来的时候,也不得不小心翼翼。甚至他的剑招受到了很大的制约,不能完全发挥出来。
“这种刺剑太快,倘若是一个用剑的好手,比方说绮丽尔公主的丈夫,也许……”
爱德华作为英国历史上极有名的国王,聪慧、用功全都可以排在帝王们的前列。只看了一会,就得到了结论。约翰手中的长剑很难发出有效的进攻,因为他只要一打算进攻,就会暴露出弱点,被绮丽尔手中的刺剑长驱直入。
绮丽尔到底是姑娘,连续斗了几个回合之后,稍稍有些喘息。她退后了几步,接着收了自己的刺剑。
“嗯,凭我的本领伤不到你,我想我们可以算打和了。”
约翰举起剑方放在面前向绮丽尔致意,接着又问了一句。
“嗯,不错的剑术,但不能用在马上。小约翰,你丈夫的骑兵不会也用它吧!”
绮丽尔尽力平息自己的喘息,慧黠的姑娘可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再斗下去,就要输了。
“是的,这是弓手用的刺剑,只是自卫用的。倘若您期望与长剑匹配的兵器交手的话,那么也许你该试试我们的斩将刀,倘若你不累的话!”
约翰作为剑术大师,对于新的兵器也非常有兴趣。当奉命出战的闪电,从刀鞘里抽出自己的斩将刀时,约翰原本轻松的神色变得凝重起来。他用行家的目光一打量眼前这把刀,就知道这样的兵器,是用来在战场上屠杀的。
尖端是用来破甲的斧头刃,刀身微微弯曲更利用砍劈。这把来自唐样大刀的长刀,实际上刀身与近代的骑兵用刀相似,但刀柄又与日本刀相仿。尤其刀刃上,那一层大马士革钢,更是闪烁的使人眼花。
“天哪,那是大马士革钢?怎么可能,再富有的人,也不可能用大马士革钢来装备他的军队!”
绮丽尔在一旁骄傲的笑着,因为斩将刀的设计的确是值得人骄傲的。她纠正约翰的时候,还不忘调侃他两句。
“是富有的皇帝陛下,而且他们手中的斩将刀并不是最好的,比我丈夫他们用的差远了!我想将来我丈夫来这里的时候,我就可以送你一柄这样的战刀!”
“啊,那我现在就谢谢你!不过小约翰,我真替他悲哀,他怎么敢娶你呢,倘若他要是知道你在舍伍德森林里的所做所为的话,他一定会后悔的!”
绮丽尔脸上的笑容凝结起来,就仿佛是冰箱里冰过的果冻那样。
“是吗,但我丈夫常说,遇到我是他的幸运日呢!”
第113章 送你一张弓
只一招之后,约翰就心痛的停了手。因为他手中精钢打造的长剑的剑刃缺了一块,这让他多少有些心痛。
“真是好刀,倘若与这样刀交锋,那我一定输的!”
看约翰脸上的神情,总是不大服气的。言下之意,大约如果不是这把刀的话,以他的本领,在闪电的手下未必会输。
“喂,我说你们好了啊,你们这些家伙怎么这么好斗啊。我中午没有吃饭,谁饿了请举手,该是让你们这些山里人,尝尝文明人的食品的时候了!”
固然绮丽尔是一个野丫头,但她对于这种斗剑的热情不会太久。最少不会超过她打扮,又或者说做其他事情的时候。这也包括整点好吃的,然后让别人去羡慕,法国女人永远不会变形的身材。
无庸置疑的是,火锅对于这时候的人,有着绝对的杀伤力。绮丽尔又得意洋洋的做了几副笨筷,让这些从没见过筷子的欧洲人知道,他们已经落后的太多了。
“我和你父亲一起被俘,但逃跑的时候我没跟上,结果又被抓了回去。最后我被我现在的丈夫买了回去,他是东方大宋的皇族……大宋,就是出丝绸的地方,你们不知道,他们穿的全都是绫罗绸缎……现在我们的生活当然更好了!只可惜……”
绮丽尔摆出一付城里人的模样,看着其他六个人的时候,带着百分之百的得意。这也包括了四武士,他们也不过仅仅是在赵伏波的大宋羽林军中吃过亏,哪里知道他们的生活实际是什么模样的!
“那你这一次来法国……”
上一次绮丽尔来英国是逃家,然后就与朱莉安娜,约翰以及约翰的父亲罗杰骑士、艾奇逊医生一起,躲在舍伍德森林里,与诺丁汉郡长菲利普马克为敌。只可惜诺丁汉郡长菲利普马克势力实在大了些,最后他们不得不前往阿拉伯帝国。
因为如果朱莉安娜再没有钱的话,就会失去家里的领地。这对于朱莉安娜来说,是无论如何也不肯的事情。
约翰既然问起,绮丽尔就斜着眼睛,看着正把一块嫩嫩的涮羊肉塞进嘴里的爱德华。一付看不起的模样,这让爱德华大为窘迫。不过打不过这个野丫头,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诺,就是这个小屁孩子了,我叔叔居然要让我嫁给他。你说说难道一个姑娘还能再嫁吗,而且我丈夫对我很好,我也不会嫁给他的!”
约翰看了一下爱德华王子,不得不替自己的学生说两句话。
“喂,小约翰,你别这样对他。他是个聪明而又勤奋的年轻人,而且他只有9岁而已!不过你既然在的话,有功夫可以教教他弓术,我知道你从朱莉安娜那儿,尝到了罗宾汉的全部本领!”
爱德华虽然因为要叫绮丽尔姐姐,而有些沮丧,但听到她能教给自己罗宾汉的弓术,又不由高兴起来。罗宾汉是英格兰的传奇,虽然因为他是支持《大宪章》的贵族之一,因此并不受自己父亲的喜欢。
但这不影响罗宾汉在弓术上的传奇声誉,爱德华认为倘若自己学得到的话,就一定可以成为最好的弓手之一。
“诺,拿我的弓去试试!”
绮丽尔相当大方的把自己的兰博折叠弓,递到爱德华王子手中。看着爱德华,绮丽尔心中已经有了一个老主意和新办法。
“如果你能拉开的话,这张弓就送给你了!”
“真的?”
爱德华早就看到绮丽尔背着的,这张看起来模样有些怪的弓。当听到她说自己能拉开,就送自己的时候,刚刚的沮丧立即就一扫而空。
“真的!如果你拉得开就送给你!”
约翰看了一眼那弓臂的厚度,立即就表示不满了。那么厚的弓臂,照他的经验,自己都未必拉得开,别说爱德华王子了。
“喂,小约翰,他只有9岁,怎么可能……!”
绮丽尔拿起一杯果汁,笑吟吟的看着拿着大弓跃跃欲试的爱德华王子。果然,在约翰惊讶的目光之中,爱德华拉开了那张弓。
“这怎么可能,这不可能,怎么会……”
“不懂了吧,这叫兰博折叠弓,我们一向不向外卖的。不过今天收了这个小屁孩子做弟弟,我总要拿出些礼物的吧!约翰你仔细看,因为有那两个滑轮,所以力量越拉越小,他们……圣殿骑士的弓手们,已经装备了次一等的滑轮弓,比起普通的长弓好用的多!”
虽然绮丽尔比起以前一起在舍伍德森林里冒险的时候,多少有些骄傲。但约翰敢对天主发誓,他今天见到的东西,比他一辈子见过的新鲜玩意还多。
“真没想到,那个东方的皇帝居然有这么多神奇的东西!”
大概绮丽尔对他总是不安好心的,因此又顺着他的口气多说了一句。
“嗯,他神奇的东西还多着呢,这算什么。你要是想看的话,将来与我一起去东方。当然还有朱莉安娜,我保证就算她用箭射我丈夫,她也逃不掉的!”
这话让约翰多少有些摸不着头脑,因为天主教讲究的是一夫一妻制度,他当然理解不到更多的事情。
“那你怎么还在这儿,如果你已经嫁人的话……”
绮丽尔摆出无奈的表情。
“还不是我那个有野心的叔叔,他想把我嫁给这个小屁孩子,然后借了英格兰的兵去和我丈夫作战。其实那不会有好下场,不信你问问他们,他们可是圣殿骑士!”
四武士虽然向绮丽尔效忠,也解除了只吃面包喝清水的誓言,但还是习惯性的不多话。此刻绮丽尔既然要他们证明,闪电就代其他四人证明了一下。
“的确,我们和法国皇帝路易九世陛下的军队,一起在埃及与公主殿下的丈夫打了一仗。我们不但败了,而且毫无还手之力。”
约翰与爱德华不相信的瞪大眼睛,对殿骑士可是近乎神话时原勇士,如果连他们都不是对手的话,那么对方一定像魔鬼一样厉害!
“这怎么可能!”
第114章 咱们逃家吧
面对他们的置疑,绮丽尔摆出一付理所当然的模样。
“这是自然,他们当然不是我丈夫的对手。我丈夫只用了2ooo人,就征服了阿拉伯帝国的一个行省,想想看吧!”
有了圣殿骑士的证明,外加绮丽尔的介绍,约翰与爱德华王子看起来是相信了,绮丽尔决定进行下一步计划。
“所以,爱德华你们英格兰不能与我丈夫作战,不然的话你们一定会有巨大损失的!”
爱德华王子从见到绮丽尔开始,头一次听到她叫自己的名字,而不是叫“小屁孩子”心中对她的好感不免要多些。
“唉,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不会与你丈夫作战。可是我父亲不会听我的话啊,我就算告诉他这些,他也不会相信的!”
绮丽尔看着其他人,脸上流露出神秘的笑容。她向四下里看了一下,这里除过爱德华王子的仆人之外,并没有其他人。
“那还不简单,我们大家逃家,只要我们离开了,他们一着急,就不会想着打仗的事情了!”
约翰瞪大了眼睛,他清楚绮丽尔想逃跑,原因在于眼下探讨的婚姻她可不喜欢。可他没想到的是,她居然会撺掇着爱德华王子一起逃家。他不禁苦起脸,向绮丽尔报怨。
“小约翰,这么久没见,你变漂亮了许多。可是,你怎么还是个野丫头啊!你知道不知道……”
绮丽尔一瞪眼睛,对于约翰这遇事多思的家伙,她是了解的。因此,她满有把握,可以带着这些家伙一起逃跑。只要钻进舍伍德森林,那谁也抓不住他们。
“我知道,但英格兰与我丈夫作战,一定会受到巨大的损失。难道他们比圣殿骑士还厉害?所以,我们逃家不是给他们找麻烦,而是在帮助他们避免不应该犯的错误!”
别说,绮丽尔在与舒钰儿以及阿米娜他们斗嘴之中,嘴皮子还真的长进了许多。忽悠起人来,还真是一套一套的。
“嗯,我也尝到的绮丽尔姐姐的话有道理,倘若我逃家之前,给我父亲留下一封信,相信他会好好考虑的。”
这句话大概体现出的是,爱德华一世小小一点就有了超出常人的思维。不过下一句就表现出,他现在的确是一个小屁孩子。
“而且,我已经好久没有出去了,刚好我们逃家之后,也让我高兴高兴。不然的话在宫廷里,整天就是读书……读书……”
看着小爱德华,绮丽尔不由想起赵伏波读书时那愁眉苦脸的模样。虽然他不怕读书,而且也明白读书的重要性。甚至真要他读的话,领悟起来也相当快。但他不喜欢读书,最少不像练功夫那么喜欢。
眼见爱德华王子心动了,她又用一句中国的谚语来结束这场忽悠。
“可不是,我丈夫他们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所以我看我们准备准备,然后大家就……”
约翰一看爱德华王子兴奋的模样,他苦恼的抚着额头。
“哦,我的上帝,小约翰,你到底是安的什么心哪,你难道不知道如果被约翰王知道,这件事我也有份……”
绮丽尔换上鄙视的眼神看着约翰。
“这还是我认识的大约翰吗?难道你不记得,你曾经可是我们之中最胆大的那一个呢。而且你完全不必担心,我敢担保,朱莉安娜、你叔叔罗杰骑士还有艾奇逊医生,都已经到了我丈夫那儿。所以……”
看着绮丽尔脸上那“懂了吧”的神情,约翰叹了口气,知道自己是逃不脱这个“小约翰”的魔爪了。
“好吧,要做这件事的话,我们还得要好好计划一下。你们得明白,我们不但要避过法国的皇家卫兵,也得要避过这里的人,所以……”
一旁爱德华王子的仆人,越听眼睛睁得越大,他不明白这些小家伙的胆子,怎么就这么大。不过大概是习惯的问题,他保持着他的扑克脸,不然王子爱德华殿下,一定饶不过他的。
“那么他呢,需要的话,我就叫人把他送进牢里去!”
爱德华王子注意到仆人脸上的表情,已经怀疑他会不会去告密。绮丽尔看看爱德华王子的个人,换了一付表情。
“你叫什么?”
“回殿下的话,我叫杰拉尔德,是王子殿下的贴身仆人!”
绮丽尔摆出一付皇家公主的冷酷模样。
“嗯,好吧。杰拉尔德,倘若我们的事情被约翰王知道的话,将来我们被抓回来,就吊死你!”
扑克先生杰拉克德尽管受到了惊吓,眼睛急得乱转个不停,但扑克脸上还是标准的表情。
“殿下,殿下,我不会的,我一定不去告密!”
绮丽尔看着他的表情,感觉到超级好笑,天知道他的眼睛怎么能转成那个模样。
“哼,爱德华,我看我们不能相信他。这样,我样带上他,倘若有人来抓我们,我们就先杀了他!”
为这彻底把眼前的杰拉尔德吓住,绮丽尔的话里话外,带着极度的残酷。实际这在中世纪,是很正常的事情。大概为了加强效果,四武士也一人给加了一句。
“如果需要,我会用斩将刀在你身上划一百个口子,还可以保证你活着!”这是闪电,说话的时候,手已经扶到了刀柄上。
大山喝了一大口酒,擦了擦自己的嘴角。
“我啊,我会用大锤把他的四肢都打断!”
雷鸣只是冷冷的看了扑克先生杰拉尔德一眼,眼神中的威力,使他原本就苍白的脸色,就更加苍白了。倒是河流接下来的一句话,立即就把扑克先生杰拉尔德给吓哭了。
“我要像对付野蛮人那样,把你用小火慢慢的烤熟!”
说话的时候,筷子上还夹着一块肉,甚至河流说着的时候,看着那块肉,眼神之中充满了食欲。
“不……不要……殿下求求您,不要!我会陪在您的身边,做您想让我做的一切事情!”
这一次,扑克先生杰拉尔德在这样的威胁下,再也不能操持自己的扑克脸上,流着眼泪向爱德华王子乞求他自己的性命。
第115章 带王子逃家
当夜色降临英格兰王宫的时候,窗户里还看得到贵族们,依然在持续从中午就开始的宴会。看得出来,约翰王亨利三世为了这一次联姻,准备了许多。
这次的联姻明显对英格兰有利,少了路易九世,对约翰王亨利三世有着相当的好处。另外在他眼中,阿图瓦伯爵是个挺笨的家伙,比路易九世皇帝更好对付。当然在阿图瓦伯爵的眼中,约翰王亨利三世同样不是个聪明人。
此刻,阿图瓦伯爵已经知道了绮丽尔与爱德华王子斗剑的事情,不过他倒不大在乎。毕竟如果想要联姻成功的话,两个孩子的良好关系,可能会促进这件事也说不定,因此他丝毫没有加心阻止。
至于年轻人们,这时正在做好他们逃家的准备。
“杰拉尔德,你快些,不然话……”
爱德华王子不耐烦的催着扑克先生,至于他自己,则穿了一身弓手的锁子甲与皮甲,正在把长长的箭囊背在背上。手中拉着兰博折叠弓,当然他不会松手,因为如果不搭箭的话,那么空放会损坏这把弓。
扑克先生杰拉尔德,今天可能是他受到的威胁最多最大的一天,因此他的动作麻利非常。
“哦,我的上帝,一看你们就没有逃过家。爱德华还小,不懂得渔家的要领,杰拉尔德你也不懂得吗。你要记得,我们是逃家,不是出巡!”
扑克先生杰拉尔德苦起脸来,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因为光衣服,他就收拾了三个大箱子。更别说其他的东西,就更多了。
爱德华王子看看收拾的那些东西,大约也感觉不大合适,放下一直在把玩的弓问绮丽尔。
“好吧,绮丽尔姐姐,你说我们带些什么,全都听你的!”
绮丽尔叹了口气,她实在不理解,怎么这么大的孩子,还不逃家出去玩玩呢。
“武器、一张吊床,如果可以的话,带些金币。这样的话,我看就用不着其他东西了。呃,带件有兜帽的披风,万一下雨的话!快些,准备好了我们就出发!”
夜色深深的时候,无论英国又或者说法国的皇家卫兵,全都放松了警惕。因为贵族们还在狂欢着,虽然大厅里他们进不去,但用想的也想得出来,里面是多么的放荡与热闹。
因此虽然他们还在尽着本人,但站岗的时候,脸却已经靠着长戟昏昏欲睡了。卫兵们相信,在这样的深夜里绝对不会有人来查他们的哨。
“嘘,不要出声,虽然这时候是人最瞌睡的时候,但大家还是要小心!能不说话的时候,就不要出声。需要联系的话,就用提灯的灯罩上的小孔。”
这是在进入危险区域之间,绮丽尔对身边人交待的事情。使用灯光信号,这让大家都感觉到绮丽尔对于逃家,实在是经验丰富。
顺着墙边的阴影,几个人鬼鬼祟祟的人影出现了。他们就像是大号的老鼠,顺着城堡墙边的阴影,迅速的向城堡的后门移动。那儿是供仆役们出入的地方,对扑克先生杰拉尔德来说,是再熟悉也没有的了。
他来到院子当中,固然仆人们还在为了依旧在持续的狂欢继续。因为约翰王亨利三世有个习惯,当这种享乐开始的时候,就会持续相当久的时间。甚至当他自己休息之后,一些已经休息过的贵族们,会继续下去。
仆人们没有一个有兴趣从他们的房间里出来,他们要对着案板努力。同时诅咒着屋子里,每一个好胃口的人。忙碌的仆人们则没有人注意到,提着一盏昏黄灯光的扑克先生杰拉尔德。
在灯光之下,扑克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但眼睛里却是无法忍住的害怕。他伸手向黑暗之中招招手,接着自己去打开后门。
为了自己的爱德华王子光家,他只好在下午的时候,把马匹、车辆都在门外备好。心中强烈担心,倘若将来约翰王亨利三世知道了自己所做的一切,会不会把自己绞死。
从黑暗之中出来的,是绮丽尔和约翰。绮丽尔背着一张长弓,身上弓手的盔甲把她高挑的身材,衬托的完美无瑕。她的身侧是约翰,迈步的时候仔细听着周围的动静。倒是小爱德华王子走过来的时候,蹑手蹑脚的模样,活像一只偷食的老鼠。
看着小爱德华的模样,绮丽尔不禁想要拿他开开心。指指他之后,接着用手在自己脸上做出长胡子的模样。紧张的爱德华王子看到绮丽尔的手势,以为被别人发现,立即就停止了全部的动作,就像是个雕塑一样。
约翰翻了个白眼,冲着绮丽尔摇摇头,表示不能理解绮丽尔在这种情况下,依然会开玩笑的心情,用无声的话语问她。
“小约翰,你这个该死的在做什么?”
索然无味的绮丽尔撇了下嘴,表示不能理解在这么刺激的“逃家过程”里,约翰居然表现的一点也不兴奋。
当他们从仆人们进出的门溜出去的时候发现,那儿有好几辆大车。其中一辆大车车旁,还有几匹昏昏欲睡的马。
下午扑克先生杰拉尔德按照吩咐,给这几匹马准备了不会发出声音的鞋套,大车的轴里也加了油,好使他们可以离开而不至于被发现。大车上,是扑克先生杰拉尔德为爱德华王子出行,而准备的东西。
虽然此刻装备不必多带,便装、正装各带一套好了。但其他的诸如食物以及应用物品,则带了许多。
“我们真的要带上这个家伙,他笨手笨脚的一定会惹麻烦的!”
约翰看着坐在马车上的扑克先生杰拉尔德,出发之前最后一次报怨。爱德华王子没有说话,此刻他全身心的投入了到了冒险之中。这对于他,一个9岁的孩子而言,绝对是一种使人紧张和兴奋的事情。
扑克先生一听到约翰的话,眼睛里就含上的泪水。
“我的王,我会尽力的服侍你,求你不要赶杰拉尔德走,不然的话,我会被人吊死的!”
第116章 舍伍德森林
随着绮丽尔扔掉火柴梗,两盏小汽灯在马车的侧面亮亮的照向远方。整条道路,就像是镀了一层什么银色的东西,变得清澈透明起来。
“小约翰,你确定你这样做是正确的吗?”
约翰好奇的看着两盏明亮的灯光,他确认这是他所仅仅见过的最明亮的灯光。但他们这是逃家,难道不该静悄悄的行动吗?
“不要紧,夜晚我们的行动会非常迅速,等到天亮了,只要我们够快过不了多久,我们就进到舍伍德森林里了,到了那儿就是我们的天下!”
这一点约翰倒不怀疑,大约除过朱莉安娜与绮丽尔这两个野丫头,没有人比她们对那儿更熟悉。庞大的森林,就算派多少人也不可能找到他们的踪迹。直觉里,约翰感觉绮丽尔这一次去过东方之后,变化了许多。给人的感觉更有主见,而且也变得更狡猾了,固然她本身也是狡猾的丫头。
马蹄在大路上跑得非常好,甚至绮丽尔有创意的,理工来了牛的蹄铁,像鞋子一样套在马蹄上,这样的话他们就不必担心别人根据蹄印来追踪。这是十字军朝代,常用的迷惑敌人的手段。
道路在灯光下变得清晰,尽管是在黑夜里,充当了车夫的扑克先生杰拉尔德,也可以把车赶得飞快。剩下的人则护卫在马车周围,小小的队伍在夜间飞快的前进。
诺丁汉的舍伍德森林,距离伦敦约12o英里,大约就是不到2oo公里的路程,得好几天的行程。绮丽尔他们在白天,就会隐藏在附近的树林又或者说山谷之中。夜晚赶路,使他们少了许多麻烦。
舍伍德森林对于绮丽尔与约翰来说,是再熟悉也没有的地方了。这一片森林大约4o5万公顷,延绵到附近几个县郡的边缘,这给了他们足够的回旋的余地。
高大的树木,几乎完全遮住了天空。在这儿,还能够看得到当年罗宾汉与约翰的叔叔罗杰他们活动的痕迹。不过随着年头的增长,那些被砍过的树上已经长满了青苔,木头搭得窝棚里也长满了蘑菇。
爱德华王子看着这暗无天日的森林,以及没有任何居所的森林里,他不由得的担起心来。约翰知道,初次到来这儿的人自然会担心这里的环境,但倘若要做强盗的话,就不免要住在这儿的。
“小约翰,你给他们安顿一下,我去找些吃的来!”
在这儿住的人,十有八九都是偷猎者。扑克先生杰拉尔德翻眉苦脸的看着周围,不知道如何安排自己的王子住下。
“你们两个在这里等,四武士,跟我一起上树。然后照我做的搭建你们的住处!忙完了这些,我们就要修路了!”
与爱德华王子主仆一样,四武士同样也是第一次来到这儿生活,他们哪里知道该做什么。
到了这儿,绮丽尔就充分发挥了她野丫头的本领。沿着大树只几下,就出现在高高的树杈上。一条带绳套的绳子从天而降,她的声音从树杈上传来。
“把你的脚套进去,我拉你上来!”
当9岁的农友德华来到高而粗壮的树杈上时,他惊讶的发现,从这里看世界,完全是一个不同的模样。
“相信我,你很快就会有舒适的住处了。”
声音从头顶上的树杈那儿传来,爱德华王子仰着看去。那儿,绮丽尔已经用一大块帆布遮在他的头顶上,想来下雨的时候,就不会所了。随后一络轻纱从上面落下来,接着在帆布下面绑好吊床。
“看吧,一个不错的居室就出来。帆布可以遮住雨,轻纱可以挡住蚊虫,蹦床够软也够舒服。上下的时候,用这根绳子。脚跟在这儿,控制另外这根绳子,就可以轻松上下了!”
爱德华王子惊讶的看着这一切,固定在粗树枝上的涂了油的帆布像屋顶那样,绑在树枝上的吊床上,摇摇欲坠的模样。
“哦,我的上帝,我们要像猴子一样住在树上吗?”
为了自己的胆小而又有生自己气的爱德华王子转身看到自己的仆人,那付扑克脸上,此刻又显示出了多余的表情。
“呃哼,您居然会说话了?我说,你还是给你准备一下住处吧,不要离我太远,不然的话有事我叫不应你的,那就糟糕了,懂吗?”
可怜的扑克先生杰拉尔德连忙闭上嘴,他知道主人不愿意他多说话,也不喜欢他有什么多余的表情。仔细看看爱德华王子的住处,随后打量着四周,给自己找地方住去了。
要说道路的话,不过是在树冠浓密的枝叶间,用横着的粗大树干充当桥梁。然后一根绳子横在树干上方,这就使诸人在树上的住处连接在一起了。而真正的大厅,却是一个十分特殊的地方。
那是一株极粗大的树,主杆上树枝像是手指一样分出去,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平台。那儿用一些帆布围起来,就成了所谓的客厅。
“哼,我们的客厅不错,尤其闻到烤肉的味道时,我感觉就更好了。”
约翰弄来了几只兔子,以及其他小动物,一顿不错的晚饭,立即就使爱德华王子忘却了住处的不便。在其他地方烧好的木炭发出暗红的高温,一盏提灯下绮丽尔的四武士按照她的吩咐正在烤肉。
“喂,多抹些油,涂些蜂蜜,然后肉味香甜外焦里嫩,爱德华在家里,可吃上不这样的美味。”
绮丽尔说话的时候